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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场踏勘如何避免投标人的信息泄露 [打印本页]

作者: mantodo    时间: 2012-8-20 11:53
标题: 现场踏勘如何避免投标人的信息泄露
       项目招标中有现场踏勘的,往往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所有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一同前往现场踏勘,这过程中很难避免投标人的信息不被泄露。
我们一般也就是把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文件分开签字,但在现场开碰头会、发放资料、介绍项目情况等环节,还是很难避免投标人之间的相互接触了解。
       大家有什么其他避免泄露信息的有效措施吗?
作者: gonghw1978    时间: 2012-8-20 12:35
1、每家单独填报企业信息
2、答疑只针对问题本身不提报企业名称
3、按照相关法律及文件规定严格组织
4、至于投标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只要不是在你这出的问题就好,尽力做了有时候结果并非本质上看到的那样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8-20 13:01
信息分开即可,其他:
他们互相认识不是俺滴错,反正俺没告诉他们都那谁。。。谁。。。谁。。。。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8-20 14:46
    “这过程中很难避免投标人的信息不被泄露”。
      既然如此,尽可能组织踏勘现场活动。若非得组织,也没有必要再现场派发资料,对于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现场提出的问题,一概不回答,要求对方书面形式交给你们。
      另,沙发的建议不错! 如他说的:“ 至于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只要不是在你这出的问题就好,尽力做了有时候结果并非本质上看到的那样!   ”
作者: 张德力    时间: 2012-8-20 15:53
让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8-20 15:58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这过程中很难避免投标人的信息不被泄露”。
      既然如此,尽可能组织踏勘现场活动。若非得组织,也没有必要再现场派发资料,对于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现场提出的问题,一概不回答,要求对方书面形式交给你们。
      另,沙发的建议不错! 如他说的:“ 至于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只要不是在你这出的问题就好,尽力做了有时候结果并非本质上看到的那样!   ”
  
    居然漏了个最关键的“不”字。尽可能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8-20 15:59
标题: 回 张德力 的帖子
张德力:让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012-08-20 15:53)
    这样行不通,这样岂不等同于招标人组织单个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
  公平原则呢?
  看看条例第28条。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2-8-20 18:27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了,但是条例也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有时候问题是没有办法彻底解决的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8-20 20:18
一般城市中房屋建筑就不用踏勘现场了。大型工业项目,或公路、铁路工程,必须组织的,还是信息分开,其他能够保证自己不透露就可以了。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8-20 21:30
标题: 回 曹锦江 的帖子
曹锦江: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了,但是条例也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有时候问题是没有办法彻底解决的
        其实也不是太难吧,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某具体时间到某地方集中,到了集合地方,不点名分散签到(每个单位分开页码,分开签到),到齐后可以强调纪律,如大家互相不能问对方的名称,留通讯方式等。就把他们带到现场,用手一指:“前面这里多少平方米之内就是本次招标项目的现场”。
        至于别的,如某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过数人数大概知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等,你无法限制的,那是那句话,
“ 至于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只要不是在你这出的问题就好,尽力做了有时候结果并非本质上看到的那样!   ”

作者: mantodo    时间: 2012-8-21 10:06
采购货物也有需要踏勘现场的,例如最近接触的一个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就需要勘察现场,采购的单位是学校,由于设备是设置在合作企业厂区内,这就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要与现有企业的设备相衔接,这就不是单纯的设备采购,也带有设备配型设计的要求在里面了。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8-21 10:08
标题: 回 mantodo 的帖子
mantodo:采购货物也有需要踏勘现场的,例如最近接触的一个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就需要勘察现场,采购的单位是学校,由于设备是设置在合作企业厂区内,这就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要与现有企业的设备相衔接,这就不是单纯的设备采购,也带有设备配型设计的要求在里面了。 (2012-08-21 10:06)
  实在要组织踏勘现场,可以参考我在9楼的建议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2-8-21 10:45
不需要一页签一个名(不环保也不安全),短信签到即可:让投标人代表发个短信给现场组织的招标人,XX单位XX人在XX时间勘察现场
作者: mantodo    时间: 2012-8-21 11:49
短信形式上也有不足:1、不便于资料存档(纸质);2、透露了招标人(代理机构)的个人通信方式。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8-21 12:13
标题: 回 liuhaisang 的帖子
liuhaisang:不需要一页签一个名(不环保也不安全),短信签到即可:让投标人代表发个短信给现场组织的招标人,XX单位XX人在XX时间勘察现场 (2012-08-21 10:45)
   不环保倒是,不安全?这个还得浪费每位经办人1毛钱呢!还有楼主在13楼的提到的问题情况。
作者: mdnykjgs    时间: 2012-8-21 13:30
其实大家都是业界人士,谁不认识谁啊!实际上能做到招标人不透露也就是最好的效果了!不是吗?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8-21 14:09
[s:125]  [s:33]  [s:125]  [s:125]
作者: twotigers    时间: 2012-8-21 14:35
感觉这个不是什么问题,我们就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集合地点、时间,在车上几乎不解答问题,必须解释时用话筒对所有人说明。不提任何单位名字,其实我们也不全知道,如果泄露,只有投标人自己泄露,但是实际情况是他们在现场也都各自查看认为需要注意的地方,没看到相互交流的,这也是默认的规则吧。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2-8-23 09:20
(1)电子文档是最容易保存和查找的
(2)手机中的所有文字或图像信息都可以导入计算机
(3)导入计算机的信息随时可以打印出来
(4)管理都是需要增加成本的,也即,此管理是否需要,应管理到什么程度?同时,每一项措施都是有针对性的,也即,你最需要解决什么问题?有的地方搞数字认证,投标人花了上千元。有的电话是单位统一配的,或电话费有补贴,即使没有,一年天天参加现场勘察,每次都发短信,也花不了多少钱。
总之,若像17楼所说,没有什么问题,也不需要采取任何特别的措施;
若怕签字泄密,那么就以短信方式;
最重要的是像15楼所言,招标人要保密,当年有足够多的投标人时,那么即使个别投标人串标也无大碍
作者: fireduke    时间: 2012-8-23 09:46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其实也不是太难吧,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某具体时间到某地方集中,到了集合地方,不点名,分散签到(每个单位分开页码,分开签到),到齐后可以强调纪律,如大家互相不能问对方的名称,留通讯方式等。就把他们带 .. (2012-08-20 21:30)
想的太简单了,来投标的基本都是一个行业的人,就算没见过面也听过名字,互相打招呼问几句,都知道对方实力如何了。
上次组织踏勘,每个单位都是分开单独签到,业主工程师也配合能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强调纪律也没有,不可能不许他们之间说话吧,几个单位的人私下说几句就知道对方是谁。工程师回答技术问题时,他们甚至联合起来提问,无法控制的。
所以只要做到我们这边不泄密,不违法就行了。
作者: 其他用户名    时间: 2012-8-23 23:58
四个字解决问题:自行踏勘
作者: axiuluo    时间: 2012-8-24 08:15
由于我国的国情如此,诚信缺失、特权横行、法律不健全,导致代理机构处于中间的两难境地,我们做法是能不组织就不组织,组织时邀请监督部门参加,宣布纪律,把风险规避或降低。
作者: 李安傅    时间: 2012-8-24 12:48
我个人认为可以这样做:
1、现场踏勘时前一天提前联系投标人再次确认是否参加,并要求提供踏勘人的联系方式与姓名。
2、介绍踏勘纪律,对于迟到者无需等候,现场签到时分别给每个人一张小卡,只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就可以(我们可以统计出是那几家来了),方便快捷又保密。
3、每一个点采取先观察后提问的形式,提问环节规定采取举手提问方法,防止现场太乱,不好把控。
4、现场所有的提问与回答,我们都会有专门记录人员,并与次日发一份答疑纪要给每个投标人(无论该投标人是否参加了现场踏勘)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2-8-24 16:29
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作者: qinl    时间: 2012-8-25 08:30
这问题不太重要!香港政府特大工程项目招标,还要邀请媒体公开报道投标情况,何止是知道投标人是谁?各投标人还公开告知媒体,说明投标项目的开发方案的设想。
作者: handson12    时间: 2012-8-30 13:15
我也觉得这个真没那么重要,安排妥当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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