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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关于签订合同后的监理项目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2-8-20 12:28
标题: 求助:关于签订合同后的监理项目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如何处理
现有一案例:某应该依法进行监理招标的高速公路项目经过监理招标,已经与业主签订了监理服务合同(主要人员已经进场),但有人举报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在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真实业绩能满足招标人的最低要求,提供的部分虚假业绩主要是为了加分),经行业主管部门查实,举报的情况属实,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请教大家,这种情况招标人如何处理合适呢?
作者: gonghw1978    时间: 2012-8-20 12:31
最简单的是大事化小,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
至于后面怎么处理那得看情形。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2-8-20 12:42
现在已经签订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达到终止合同的条件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8-20 13:13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所以,中标无效,也就是合同主体都错了,签了合同的也是无效合同。这家中标人应该承担所有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是终止合同而是合同无效。这个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招标、投标、中标、签订书面合同等所有损失,都要追究,除相关法律的处罚外,还要要求经济补偿。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8-20 13:30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 .. (2012-08-20 13:13) 
楼主介绍的是“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您这样就又把“皮球”给踢回"“主管部门(可能不是同一个哦)”,哈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8-20 13:48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楼主介绍的是“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您这样就又把“皮球”给踢回"“主管部门(可能不是同一个哦)”,哈哈 (2012-08-20 13:30)
啊哦。那么招标人就依据以上两条,告知主管部门:

1、【大事化小型】找第二名来签个有效的合同。把第一个的投标保证金没收了事。
2、【严格执法型】找第二名来签个有效的合同。把第一个的投标保证金没收,依据《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并要求其补偿。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8-20 14:26
这种事,肯定是中标无效了,那肯定也是合同无效了。依次推选第二名。
但 实际做法,看事情影响的严重性了,谁还没有个关系啊。大事化小是最有可能的。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2-8-20 21:34
关于中标无效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在施工合同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来判定无效,但在监理服务招标方面没有明确判定其无效的法律依据。

请大家指正。特别感谢毅青老师!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2-8-20 22:01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3.5.3款: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此条款,说明施工招标在签订合同后且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可以不终止合同,而是继续履行,只是对中标人予以扣除违约金和行政处罚。但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里面没有看到签订合同后如何处理的内容。
还请大家多发表意见,谢谢!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2-9-12 16:01
怎么专家们都不说话了呢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2-9-14 16:13
是不是大家对监理招标不是很热情啊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9-14 16:21
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比一般的工程建设合同更加好处理!
   未完,在修理厂的电脑,非常不方便,也没有资料在身边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2-10-22 14:17
请求版主将此问题继续讨论下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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