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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认定低于成本价投标? [打印本页]

作者: 临耳    时间: 2012-8-23 16:43
标题: 如何认定低于成本价投标?
最低价评标法中,一般会写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那么,如何认定低于成本价,尤其是设备招标中。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8-23 17:05
此问题,论坛曾经热议过。

参看 :

唐广庆答 在评标过程中如何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唐老师的原文和各位网友的发言。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1376&page=1
作者: qinl    时间: 2012-8-23 17:15
唐广庆答 在评标过程中如何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1376&page=1

应该是着眼于工程招标方面的,

而设备方面的成本价,个人认为还是应该参考公平市价,即是公开市场的公平成交价来定。比如,某种牌子型号的标准配置设备市价50w,如低于40-45w中标,应属于低于成本价。这个认定除非有权威部门做出的结论,具体操作争议一定会有。
作者: 临耳    时间: 2012-8-26 10:07
谢谢高老师和楼上网友qinl 的解答,也欢迎网友们继续讨论。
作者: hhklu    时间: 2012-8-28 10:12
货物招标的成本价就没法确定,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太大,按往年的平均成交价没办法确定,所以个人认为不低于成本价基本是个没法实现的认定。
至于工程方面有个定额为依据,但主材价格因上面的原因没法确定,导致成本价同样没法确定,另外还包含企业自身的管理成本等诸多因素,我们这一般就看国家规定的强制取费标准是否低于规定,人工工资是否低于最低标准,其他的一概不考虑,如业主设置成本价标底问题更多,弊大于利,有招标人涉嫌泄露标底的可能性,另外招标人编制的成本价,评标委员会能否认可接受。
总而言之,此问题太复杂没统一的标准进行量化,缺乏可操作性。
作者: chinabaohan    时间: 2012-8-29 15:52
来学习下
作者: 张德力    时间: 2012-8-30 09:36
我就遇见了这样一个案例,政府采购项目预算60万元,开标时有三家报价在57万以上,而另外两家报价却在35万左右,如此大的差额,实在是出乎意料啊!
而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是:
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分得满分,其余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这样报价在35万的投标人较报价57万的投标人得分差达到12分,基本上就属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了,可那个价格实在是让人担心货物的质量。
作者: qinl    时间: 2012-8-30 09:53
标题: 回 张德力 的帖子
张德力:
我就遇见了这样一个案例,政府采购项目预算60万元,开标时有三家报价在57万以上,而另外两家报价却在35万左右,如此大的差额,实在是出乎意料啊!
而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是:
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分得满分,其余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这样报价在35万的投标人较报价57万的投标人得分差达到12分,基本上就属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了,可那个价格实在是让人担心货物的质量。
[s:98]如果是“让人担心货物的质量”,那么,性能质量分值应该多于30分,扣分也不少。
除非评分标准设计很不合理!可参见:关于货物招标的评分表,供参考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1328
作者: 张德力    时间: 2012-9-10 11:17
[s:33]

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拦标价的情况下,低于拦标价,而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让投标人自己证明报价的合理性,比我们在这边瞎琢磨强多了。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2-9-12 13:46
我们这里不能设置最低限价,拦标价只限于拦截高报价(即拦标价是最高限价)
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明显怎么判定?
我们地方法规直接不允许!
作者: lwl222888    时间: 2012-9-20 12:39
低于成本价的条款本来是为了应对极端状况,因此,在处理时更需要发挥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带有一定的特事特办的味道。

在应对上,首先应了解采购标的物的市场行情,其次应给予低报价者解释说明的机会,同时评标专家应充分听取低报价者的理由,在最终处理时避免不了评标专家的主观判断,即评定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需注意的是,评标专家在认定低于成本价时应尽量提供一些较有说服力的证据。

本人在主持一次房建评标时,评审中发现该投标人的每方砼报价中,主材含量砼仅为0.8方,本人提出可以废标,但感觉该承包商总体报价还正常,因此给予澄清机会。投标人解释报价为套定额后下浮20%,但编标人员下浮在耗量上。后来评标委员会决定接受投标人解释,未予废标。本次评标虽然未废标,但本人认为若不想给该投标人中标,完全可以作为低于成本价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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