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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投标过程中重要通知采用哪种发放形式合适? [打印本页]

作者: wu·明松    时间: 2012-8-29 12:01
标题: 招投标过程中重要通知采用哪种发放形式合适?
想问一下,大家在招投标工作过程中,若招标代理有比较重要的文件(答疑、重要通知等)必须通知潜在投标人的话,一般用的是什么方式通知呢?传真?电子邮件?还是其它的形式?是否一定需要投标单位收到后,进行回执?先谢谢大家啦[s:56]
作者: gonghw1978    时间: 2012-8-29 12:39
1、考虑到严肃性和可追溯性,最好采用书面现场领取的形式;
2、考虑到便利性和人性化,可以采用传真或图片扫描电子邮件的形式,最好取得投标单位的回执;
3、当然也可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可以先采用传真或图片扫描电子邮件的形式并取得投标单位的回执,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候再逐一领取文件的原件并登记签收;
4、回执肯定最好还是要的,对自己工作的二次复核免得有所遗漏的同时也为后续质询、投诉做好资料准备。
作者: wu·明松    时间: 2012-8-29 13:22
标题: 回 gonghw1978 的帖子
gonghw1978:1、考虑到严肃性和可追溯性,最好采用书面现场领取的形式;
2、考虑到便利性和人性化,可以采用传真或图片扫描电子邮件的形式,最好取得投标单位的回执;
3、当然也可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可以先采用传真或图片扫描电子邮件的形式并取得投标单位的回执,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候 .. (2012-08-29 12:39) 
*当然,能书面现场领取的,肯定也尽量书面领取……只是经常会碰到很多潜在投标人为外地企业,不方便直接过来领取……
*假如用邮件发送,直接让对方邮件回复说明已收到,这样可否?不一定要用传真回执吧?不是说邮件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吗?主要是现实工作中,如果得传真回执或盖公章扫描件回执的话,很多单位出于各种原因,并不会及时回执,为了这样一件事,还得反复催,加大了工作量。
*至于开标现场再发放原件,这本身没什么特别大的意义吧……标书已经出来了,不方便再更改了,除了走个形式,没别的作用……
*像大家碰到这种情况,通常是怎么做的呢?
*个人见解,呵呵,欢迎指正
作者: fireduke    时间: 2012-8-29 14:44
本地的纸质通知,要求签收或者回传盖章的通知
外地的传真通知,要求盖章回传
与对方沟通时多强调通知的重要性,暗示与后续投标有很大关联,100%会配合
作者: 临耳    时间: 2012-8-29 19:14
对这个问题也一直很纠结,采用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但进行核查和催着作回复会比较麻烦。感觉楼上的做法简便可行。
作者: sngzh    时间: 2012-8-30 15:52
要求收到澄清答复文件后,在上面签字或盖章确认再传回来。可以传真或发邮件,但邮件感觉更方便一些,尤其是经常出差不在办公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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