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uhua:如果合同条款继承了此条或包括此条款,或把招标文件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就不会有效力问题。 (2012-09-12 20:39)
木乃伊的灵魂:我觉得楼主有点混淆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感觉;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受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 .. (2012-09-12 17:58)
heluhua:如果合同条款继承了此条或包括此条款,或把招标文件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就不会有效力问题。 (2012-09-12 20:39)
yh7510:
现在范本的合同条款里面没有相关内容,所以感觉投标人须知里面的这个条款在合同实施期间确实无效
学以致用:
“在招标师继续教育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专用条款》袁静老师的讲解中,对“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的条款提出了效力质疑,原因是投标人须知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实施期间已经失效。”
楼主这句话,不是说在交通专用条款有吗?
.......
王毅青:我觉得楼主的意思是分成两部分来处罚:即招标文件一部分(即招标阶段),合同一部分(即施工阶段)。
招标文件的处罚规定只规定了废标条件,合同实施阶段才有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过去俺一直理解的是招标文件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写明可以在合同实施阶段用履约保证金的扣 .. (2012-09-14 10:59)
yh7510:是我没有表达清楚,“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是投标人须知里面的规定,合同条款里面没有 (2012-09-14 16:05)
yh7510:谢谢毅青老师的理解,其实我的问题就是如果投标人在合同实施期间被发现在投标的时候提供了虚假资料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2012-09-14 16:11)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