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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讨个问题,一些评标办法还需不需要评标专家 [打印本页]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9-15 17:00
标题: 探讨个问题,一些评标办法还需不需要评标专家
目前 一些评标办法,比如最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法,都是开完标之后就能算出谁中标,这样的评标办法,再邀请一些评标专家,只是起个形式作用,这样的评标办法如果有监督部门在场,算出谁就是谁,专家是否可以不用?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9-15 17:23
目前,随机抽取评标人,不是技术层面上的需求,是为了防止招标人腐败(同时,也为了防止评标人腐败),但实际上,仅仅是“形式防腐”。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15 17:27
最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法,仍需要先判断投标响应是否符合要求,是吧?!分析这个问题的前提不能忘了。
作者: suxhok    时间: 2012-9-15 21:13
你仔细看看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其实有很多地方都需要专家评审的,而且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确实需要第三方参与评审。只不过现在一些小项目,由于本身技术难度不高故评审也比较简单,有些标书十几分钟就评完。还有,现在有很多专家水平确实很差劲。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9-15 21:29
让评标委员会评标是依据法律,别人既是会也不能代替他们的工作。合法包括形式合法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9-16 09:21
就当今中国招标的现状而言,评标委员会真是不如不要。
当今,评标委员会的实际作用是:
一、挡箭牌和替罪羊。
二、一层豪华的包装纸。
三、腐败点。
四、在走过场标中被扮演主角。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9-16 09:39
    个人以为,政府掌握优势资源,利用所谓的“行政审批权”,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市场法则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谁都清楚什么叫“行政审批权”,政府利用这一特权,恰恰保护了那些垂死的企业组织,只要或他肯遵守潜规则或属于体制内,而有朝气、蒸蒸日上的企业如果不遵守潜规则,一样生存得非常艰难。如果大家认为评标委员会很黑、没有用,那我建议大家看一下中国足协负责比赛裁判调度的“裁判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负责上市审核的“上市委员会”!
    为什么很多东西中国搞不好,或者说学都学不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实行的是极为有限的“市场经济”模式,本该政府监管的某些政府官员不愿去管,因为没有好处;本不该政府插手的事物某些政府官员倒是手伸得老长,因为有好处。
    矿难不断、桥塌不断、火灾不断……如果各个阶层都敬畏市场,真正按照市场准则和规律来处理各项工作,我想,中国还是有希望的。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9-16 11:26
认同6楼分析。利益促使争权、伸手、分蛋糕。无利可图的门庭冷落。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9-16 11:29
其实有些很简单的项目,例如新区几个公厕的建设,还是清单,还有限价的,真的按最低投标价法,评委不用也可。
但是又不合法。这个200万的规模,俺觉得是该改改了。
怎么3号令还不重新由几个部委局一起来个颁布新的啊。招标范围和规模也得与时俱进啊。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2-9-17 09:35
没错,通货膨胀这么厉害,早该加到500万了。
看了一些评论才知道,杭州市的专家还是很给力的,我们这里的专家可不吃业主那一套,我还见过4个专家和业主吵架的。
作者: jnbd169    时间: 2012-9-17 10:54
专家,又是讨论专家。
1、专家评审80%是预防招标项目出现投诉的挡箭牌。
2、专家评审15%是在帮采购人瞎忽悠
3、专家评审5%才是技术水平。
部分专家悄悄的来了,领钱后有悄悄地走了,就像一片云彩。
部分专家高声朗读,低声询问,最后问你爸是谁?
向其余部分专家致敬,你们辛苦了!希望你一直辛苦下去。
作者: 江南虹霓    时间: 2012-9-17 11:45
需要。资格审查、技术标作符合性评审都需要专家评委。
作者: gonghw1978    时间: 2012-9-18 09:06
这个问题个人觉得要从以下2个方面来理解:
1、项目的复杂程度;
2、评标专家的敬业程度;
具体复杂或敬业到啥程度,相信不用多说,只要大家是搞招标的都应该很清楚。
作者: 唐广庆    时间: 2012-9-18 11:40
关于评标的有关问题
  无论采取什么办法评标,都要首先评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也就是说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是否有能力和适当的资源完成合同任务。在这样前提下将合同授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的投标人,或将合同授予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因此排开是否组建评标委员会不说,应有人对上述前提条件进行评比!因此评标的专家是需要的!
  补充说明一下,投标价格最低并不一定是最为经济的投标!,同样合理低标价是多个投标人,因不是唯一性,所以选择中标人时很易出现问题。因此本人不太同意采用最低投标价或合理低标价作为授予合同的标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2.9.18.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2-9-20 16:50
最低价中标的前提是投标单位符合资格审查有能力承包这个工程。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20 16:58
标题: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最低价中标的前提是投标单位符合资格审查有能力承包这个工程。 (2012-09-20 16:50)
最低价中标的前提是投标单位符合资格审查有能力承包这个工程。还有,投标的方案符合要求,是合理可行的。这样的前提才完整!
作者: 歌者乐山    时间: 2012-9-23 11:26
标题: 回 首批招标师 的帖子
首批招标师:    个人以为,政府掌握优势资源,利用所谓的“行政审批权”,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市场法则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谁都清楚什么叫“行政审批权”,政府利用这一特权,恰恰保护了那些垂死的企业组织,只要或他肯遵守潜规则或属于体制内,而有朝气、蒸蒸 .. (2012-09-16 09:39)
    好!
作者: 唐广庆    时间: 2012-9-23 12:00
再谈评标的有关问题
  我完全同意中标的前提条件。但是我个人认为最低价中标并不是招标人获得最为经济的标。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才是招标人获得最为经济的标。所以最低价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是有区别的。最低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最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是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量化后的投标价格。这个价格是最接近合同实施时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我经历过鲁布革水电站、二滩水电站和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其招标文件的量化因素有:(1)进行算术修正(如果有算术错误时);(2)扣除暂定金额;(3)招标人可以接受的非实质性的偏离和保留;(4)资金使用上的不均衡报价给招标人增加贷款的利息。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2.9.23.
作者: ylsft    时间: 2012-9-24 11:09
正是因为不用评标专家出现很多问题,所以,才采用的抽取方式。虽然,有很多时候不能一刀切,但是,为了相对的公平,不能取消专家评审。一旦你取消专家,你会发现,有更多让你心痛的现象出现。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2-10-7 16:06
标题: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目前,随机抽取评标人,不是技术层面上的需求,是为了防止招标人腐败,但实际上,仅仅是“形式防腐”。 (2012-09-15 17:23) 
确实是这样 仅仅是形式上的防腐  实际上是做不到的~~
作者: yuchunsong    时间: 2012-10-9 16:57
标题: 回 首批招标师 的帖子
首批招标师:    个人以为,政府掌握优势资源,利用所谓的“行政审批权”,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市场法则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谁都清楚什么叫“行政审批权”,政府利用这一特权,恰恰保护了那些垂死的企业组织,只要或他肯遵守潜规则或属于体制内,而有朝气、蒸蒸 .. (2012-09-16 09:39)
说的还是很不错的。。。。
作者: yuchunsong    时间: 2012-10-9 17:01
标题: 行政监督是不是太强了
招标究竟是市场行为,还是政府监督行为?各地一个接一个成立所谓招标监督部门,水平有限,管的又宽又多,好还是坏,是必须还是累赘,是进步还是退步,是官僚还是必须?谁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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