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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走私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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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忍者神龟
时间:
2012-9-19 16:21
标题: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走私货如何处理?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被认定为走私货该如何处理?有明确规定吗?求解[s:58]!!谢谢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2-9-19 19:32
由海关部门处理!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20 10:49
由海关来处理走私货的规定是正确的。
然而,现实是复杂的。用户的问题如何?
这里把一个竞争性谈判的结果,造成供货渠道成了问题的例子说一说,也许可以明白
走私货或“水货”也是很难处理的现实问题。
这是一个有关大屏幕拼接屏的项目,谈判中采购方代表提议,为了保证质量,要求使用一个流行牌子的40“屏来作为拼接屏统一报价,谈判各方接受,最后出了结果。但在落实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提出,该型号拼接屏出厂产品据深入了解都属“水货”,并由该品牌中国总代出具证明,在中国境内未有此规格型号产品销售。成交供应商提出谈判时间短,当时并未了解到几个产品供应的正式渠道,如果一定要按采购方指定的型号供货,只能供应走私货或“水货”,并且进一步说,如果采购方能够提出规格型号产品的正规渠道,他们必定照办。在这个实例中,走私货或“水货”也是已不是一个简单的供应商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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