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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之后,招标代理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打印本页]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10-27 10:01
标题: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之后,招标代理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之后,招标代理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招标代理是为了招标人不熟悉招标工作而存在的一个行业,如果以后都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了,那招标代理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招标人是否只是点击鼠标就可以完成招标评标工作呢?
再者,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后,招标代理的工作将大为减轻,如此,招标代理费会不会大幅度减少呢?
再者,招标师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10-27 10:37
有了主管部门提供招标文件样本,提供的场地、软件、专家,如此说来,招标变成了像是小孩子搭积木一样的简单,是不是有招标师资格或能力,看起来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哦。

您的每一次操作甚至是键盘、鼠标运行点点滴滴的记录,都有可能被完整的记录下来,随时接受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考评,只要是符合程序设定的步骤,就可以顺利完成整个招标工作流程,这将给招标代理行业的从业人员又一次集体的压力释放,多好啊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10-27 10:40
没有技术含量的行业是没有存在必要的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10-27 10:47
标题: 回 ld5087 的帖子
nan
ld5087:
没有技术含量的行业是没有存在必要的
你这种看法带有歧视性,难道是因为扫马路没有技术含量,就看不起环卫行业吗?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10-27 12:03
在网友转发的文章《《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中,有招标投标协会李小林讲的一段话: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80211

【招标代理机构的二次创业
  
  “在目前传统的纸质招标方式下,国内绝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业务人员的主要精力都耗费在低层次的服务上。”李小林说,采用电子招投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这些繁重的事务性工作逐步解放,向高层次的服务提升发展。
  
  据介绍,招标代理业务按深度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程序性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遵循国际规则、惯例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规定为客户提供程序服务,即通常认为的提供流程化操作、程序性服务,如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标前会、开标、组织评标等。
  
  二是专业型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在完成前述程序性服务的基础上,进入客户的采购执行流程,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招标服务,包括前期策划、潜在投标人分析、招标文件(包括技术标书)编制、协助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跟踪、中标人后评估等专业服务。能够提供这类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标人的价值相当于一个采购外包服务提供商。
  
  三是顾问式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招标人的采购管理流程,为客户提供采购方案策划、招标管控模式和制度体系梳理等管理咨询顾问服务。
  
  李小林指出,为客户定制专业服务方案,是招标代理机构应有价值和生命力所在。该层次是招标服务的最高境界,像麦肯锡、科尔尼、罗兰贝格等那样做管理顾问,提供招投标领域的专业管理咨询。这样的招标代理机构已经成为采购管理顾问和成本管理专家,帮助招标人优化招标采购的管理体系。当然,高层次的服务自然也能为招标代理机构带来更高价值含量的服务补偿。
  
  “提供顾问式服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不但要精通招标业务,还要熟悉成本管理、价值链管理、供应链管理等理论和实务。”李小林说,这对招标代理机构是一次转型升级、二次创业竞争的机遇和挑战。 】


值得深思和参考。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10-27 12:31
标题: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在网友转发的文章《《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中,有招标投标协会李小林讲的一段话: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80211

【招标代理机构的二次创业
  
....... (2012-10-27 12:03)
第二项、第三项服务内容,已经超出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范围,是否能够实现和实现的效果怎么样,已经不是协会甚至是发改委能够直接管辖的范畴了。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10-27 17:18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
nan你这种看法带有歧视性,难道是因为扫马路没有技术含量,就看不起环卫行业吗?
我可不是看不起任何行业,只是对招标师的未来感到担忧。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10-27 17:54
还没有形成职业化就被自己 的政策冲击掉呵呵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10-27 18:44
一、就目前招标机构的状况和法规而言,恐怕只能停留在程序性服务这个层次,能把程序性服务做完美就不错了。
二、“电子”解决不了招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更解决不了评标,还得要人去编制,还得要人去评。
三、“电子”很可能仅仅只是一种包装,劳民伤财不说,还可能使招投标活动更加形式化。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2-10-27 19:49
考过招标师的人都知道,招标的内容并不能说完全可以范本化的。如果真能如上所说可以完全范本化的话,那真是可不要招标代理机构。
作者: zghua5955    时间: 2012-10-27 22:22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之后,招标代理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个人认为对招标行业影响很大,很有可能是一次从新洗牌。
作者: 空空白    时间: 2012-10-28 07:13
赞同8楼的说法。。


招标项目的最基本的特点就是独特性,唯一性,一次性。。那么就确定了,并不是单凭一套软件就能轻易完成的。(这里暂排软件出问题的因素。。可以这么说,每次电子评标时都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情况,这些突发的情况,谁来处理,谁来解决?想来也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最后只想说一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作者: 风铃    时间: 2012-10-28 09:19
电子招标投标实行后,招标代理的工作相比以前只有多了,多了网上操作这一步。
作者: xy19750812    时间: 2012-10-28 10:11
非常赞同8楼的观点!!“电子”只是一个华丽的包装。其实质内容还要靠人来实施。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10-28 11:44

我对“电子招标”的初步看法

5楼网友。首先,所谓的“电子招标”,也没有在《招标投标法》里提及,那就是说,这是一件新事物。……

所谓“电子招标”,我理解主要是两条:

第一,是采用“电子文档”,代替过去常见的纸质文档,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投标文件,评标结论,评标报告,评标公示,等等;包括有关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表格。

第二,有关招标投标评标的程序,都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如:主管部门的事先审批、备案;招标公告;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公示;质疑投诉和处理;……

这是一个复杂的渐进的过程。可能有许多法律法规的条款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

初期,可能有条件的实行,逐步深化。

而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种新的体验;招标代理自然也不例外。

对于目前,在多种政令的指导下,能够依法做好招标程序的要求,是不容易的;今后,问题更难更多,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是摆在招标代理各级领导和群众中的重要思考问题。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10-28 12:28
标题: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

我对“电子招标”的初步看法

5楼网友。首先,所谓的“电子招标”,也没有在《招标投标法》里提及,那就是说,这是一件新事物。……

.......

我对“电子招标”的初步看法

5楼网友。首先,所谓的“电子招标”,也没有在《招标投标法》里提及,那就是说,这是一件新事物。……




转发一条协会领导的发言报道帖子: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小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许多行业和地方政府部门习惯通过制定和强制推行简单化、格式化、绝对化的规定,解决招标投标某些形式公平问题,从而又往往造成招投标市场的另一些弊端。“市场主体本身的治理问题,应该通过主体治理结构和内外的监督机制来解决,而不应该过度依赖招投标的程序来解决,否则它的后果是善举与恶性将同时给予遏制,这样保证了形式公平,却忽视了内容的科学,坚持了程序的规范,却失去了实质的竞争,这将导致招投标制度的形式化。”------李小林接受某报记者时说

按照正常规律来讲,在此次答记者问之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新增的电子招标制度的落实,此时,已纳入了协会的工作日程(指的是2012年度的协会工作计划),也应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个人理解:李小林副秘书长的发言,更多是立足全国的总体大局,进而对地方、行业的招标投标工作现状的辩证分析与指导,在其他的层面也不可避免会出现同类的问题。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0-28 13:10
电子招投标不是万能药。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10-28 13:22
从另外一篇文章:
招标代理的市场取向与服务能力 李小林 【转贴】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7604

可以从正文简介中看到:“招标代理机构是八十年代初,伴随着国家改革计划配置资源的体制,建立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以竞争取代分配、以招标代替审查、以代理制约业主,以积累经验代替一次教训”,这一历史背景和特定需求产生的招标采购中间服务组织,为推动和规范招标投标制度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项目招标单位的市场主体的逐步确立,这种公益性、阶段性、制衡性、单一性的代理服务已经很难持续满足项目招标单位和整个行业对其服务功能和价值的追求。”
(引文完)
通过对应招标代理机构面临的问题分析,文章提出主要解决的措施为: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内在发展规律以及项目招标单位不断提升的客观需求,研究调整自身的市场定位和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规划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争取未来更加广阔和持久的发展前景。”
(引文)
没有对于电子招标进行较多的介绍。

总结一下偶的个人看法:
1、从协会领导的发言、文章介绍来看,招标代理机构普遍遇到了一些困难,李小林副秘书长作为专家(不代表组织)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措施和方向;招标代理机构面临的困难,不是由于电子招标的造成的,毕竟中国范围内的电子招标尚未统一实施、执行。
2、实施电子招标有利于这类问题的改善;
3、不同招标代理机构最终的可能达到的效果如楼主4楼介绍的情况。
4、达到第二、三类效果的企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与效益,但是,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坐等”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规范的出台、实施。

我想要提出的问题是:
作为公共服务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能够供给这些迫切需要改善经营、发展状况的机构来应用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0-28 13: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己还没定好位,俺觉得它难于承重。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2-10-29 10:20
电子招投标在某种形式上简化了程序,会给与一定的便利性,但楼主所说确有点夸大了!虽然现在各部委均出台有标准文件,但是请问,你现在就拿着标准文件就可以招标了吗?标准文件仅仅是为了规范现在市场上代理机构的不准确、不完整的地方,只是一个框架,并非完整的招标文件,代理机构还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特殊性,编制针对性的招标文件,这才是招标文件的核心!

       电子招投标虽然便利,但并没有给代理机构减少多少程序,减轻多少负担,每个项目都需要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登记,每一步都需要代理机构及时的了解汇总分析,这也是招标人不具备的专业性条件。
      
      招标师是具备一定工作经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性人才,他们熟悉招投标程序,了解那一块容易出现问题,能够有效的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为招投标工作提高了效率,怎么能说无用呢?

     所以说,专业性的中介机构,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提高了效率,节约的资金,是不可替代的。

个人见解,敬请指正!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2-10-29 12:04
电子招标  也不能算是什么样新事物  早好些年就在说这个事
不过现在更现实些
对于一般的项目来说特别的实用,因为现在的交易中心跟据 范本已经做出了本地区的范本 做为我们招标代理机构  只能不加修改的用  对于评标更是简单  电子清标通过就是通过  结果也就出现了  到是看投标人的制作人员水平了(现在好多的人专业制作投标文件,可以算得上是又一个行业了);现在的交易中心的权限越来越大了,整天就是他们在做招标,咱们在做跑腿的。

对于今后的标,要是范本真的个个行出现了,就真的不好说了,只是对于现实的推行实在是有些难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0-29 12:50
标题: 回 changhe84 的帖子
changhe84:电子招标  也不能算是什么样新事物  早好些年就在说这个事
不过现在更现实些
对于一般的项目来说特别的实用,因为现在的交易中心跟据 范本已经做出了本地区的范本 做为我们招标代理机构  只能不加修改的用  对于评标更是简单   .. (2012-10-29 12:04)
招标代理机构变为交易中心打杂滴,有些杯具了。。。。。。。。。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2-10-29 15:21
在交易中心监管日益严格、各地方法规规定日益详细具体的今天,招标代理真是的有点儿像个跑腿的,因为能灵活处理的事情越来越少。所有都是按照规定好的去做,招标代理做交易中心的项目,一是要熟悉交易中心的各种规定,而是要熟悉交易中心办事人员的工作习惯。悲哀啊
作者: wu·明松    时间: 2012-10-29 21:07
事实上,依我所在省目前情况来看,电子化招标不但没有减轻招标代理的工作,反而有所加重——纸质化所有的程序所有的部门,该跑的还是得跑一遍,包括文件修改、递交、审核等等都得亲自跑腿,多出来的工作就是得把所有的这些在网上再走一道程序,纸质化的东西以电子版的形式在网上发一遍……可能这只是形式上的电子化招标吧……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2-10-29 21:42
我的认识:
1、电子化招标想起来不错,真正做起来一定会变味,交易中心是干什么的?又多出个权利部门(出现第四方了),其他人都成了打工仔,想想你就觉得麻烦。。。

2、你有疑问时提问,投标人澄清等沟通可能都不太顺畅。电脑上看文件、做标记做记录,都不方便(如果想好好评标的话)。倒是容易造成敷衍了事。

3、评标结果谁的全重大?我是说报价、资质、技术、谁说了算?也许技术只是陪衬。
作者: thehero    时间: 2012-10-30 10:03
招标师考试内容里面,将太多东西都扔给评委了,招标代理没啥事的,连保证金有没有效都要评委来审,投标文件格式这些也是评委来审的,招标代理被严重弱化了在评标中的作用。有些代理在看到投标文件有废标情况也可装作不知,反正想着代理没有评标权,不提也罢。而评委在评标中往往是没有那么多精力跟时间来审投标文件的;

招标代理本身都招标文件熟悉,对项目也了解,评标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2-11-6 11:43
如果电子招标真能按办法实施,那么代理需要更加专业的让甲方的心仪单位中标啊
作者: mantodo    时间: 2012-11-6 14:43
“电子”是手段,“招标”是实质,“采购”是目标。
手段是外在形式的东西,实质是内在主要的东西,
只靠外在的形式,是达不到目标。“电子化”应该更有利于招标代理机构实现代理采购的目标,而不是也不可能取代招标代理机构在整个采购环节的中作用。
作者: ernieyao    时间: 2012-11-9 09:10
首先,从定性分析来看,必要性并未降低,主要是因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的原则。可以说,只要原则不变,我觉得代理机构的身份和地位就不会变。
其次,从定量分析来看,可能会引起代理机构获取的招标数量变化。从人类社会进程来看,这一趋势是不可避免的,信息技术对社会的作用亦在于此。
作者: gonghw1978    时间: 2012-11-9 16:50
项目个性的地方还是得要专业人士把关,电子招标的趋势只能是将程序简化、办事便利。
如果按照楼主的思路,机器人造出来以后人就没用啦:)
只要业内人士维护好行业的声誉,相信招标代理的生命力还是很强的!
作者: guolili    时间: 2012-11-10 10:12
就像电子商务永远不可能替代现实商务活动一样,电子招投标只是一种手段和方法,他只能替代一部分工作。而且电子招投标目前还是雏形阶段。也要一个完善过程。这个过程也许几年,也许几十年。但是中国国情你是知道的。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2-11-10 15:15
非常赞同老陈的观点,但是电子招投标是大势所趋。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作者: wychestnut    时间: 2012-11-11 19:45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nan你这种看法带有歧视性,难道是因为扫马路没有技术含量,就看不起环卫行业吗?
(2012-10-27 10:47)
单纯为履行程序而设置的行业,的确没有存在的必要。

扫马路是很有技术含量的,首先要考虑到交通流量(环卫工人大多凌晨3、4点开始工作),其次要考虑环境压力(经常看到环卫工人白天补工清扫),还要考虑突发事件(大雨、大雪导致的路面突击作业),而且逐渐机械化、电子化(从三轮+扫帚 到 清扫车、洒水车)......

O(∩_∩)O
作者: wychestnut    时间: 2012-11-11 19:51
招标代理的价值首先体现在程序性更专业,即履行程序的时候第一比招标人专业,第二比同行专业;要知道招标法本身就是一部程序法,招标代理就是指着招标法吃饭的。

其次体现在能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这种能力来自重复的同类项目履行程序时的经验积淀。

电子招标,只能替代掉传统招标代理服务中招、投、开、评、定的组织程序工作,更延伸的内容是无法实现的。
作者: coolday    时间: 2012-11-11 20:48
在国内以各类名义探索网上拍卖方式时,国外仍在固执的采用传统的击槌形式,是不是说外国人不如中国人聪明?当一些人大谈特谈电子招投标方式将取代传统招投标方式的时候,是否未来国内招投标行业就要一刀切,只能采取电子招投标而不能采取其他形式?这无疑是对我们智慧的考验。
不同的方式可以实现相同的目标,可谓殊路同归,则方式就无所谓好坏,而深层次是否隐约可以看到现实中的有些人的功利心呢?
作者: kt_111    时间: 2013-1-11 13:22
实际上招标代理机构没实际存在的意义,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属于一个过渡产品而已,招标师也只是为了招标采购孕育而生的夸大想象的一个副产品。没有实际的用处!因为各个部门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而招标师是发改委发明的大一统,又有谁家愿意呢,其本就无大意!完全可以在目前现有的各专业个人资质考试中加进去即可!
作者: kt_111    时间: 2013-1-1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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