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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中标结果必须发出书面通知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秀丽    时间: 2012-10-30 10:36
标题: 未中标结果必须发出书面通知吗?
未中标结果必须发出书面通知吗?如果只是电话通知其未中标,投标人事后不承认接到过通知,说不知道中标结果,并因此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处理呢?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2-10-30 10:55
这个应该看当地的监督部门的规定。
我们这里除了省重点项目以外都不需要通知,网上公示就足够了。
至于没看到公示,那是他的责任。
作者: 沈律师    时间: 2012-10-30 10:56
最好不要电话通知。证据不好固定。推荐手机短信通知,手机短信就是书面形式,证据容易固定。我曾经就此做过一些考察和研究,供参考 详见:http://sdn.fyfz.cn/art/947278.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10-30 17:59
据我所知,最早中国的招标投标,对于未中标者,是发给“落标通知书”的;这是比较人性化的做法。

后来,改为向各个投标单位都发出“中标通知书”——此法不太好。人家咋一看,以为中标了,再一细看,才知道是别人中标。这是另外的刺激……

上面,沈律师的意见不错,不能口头通知;尽量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不过,我以为,采用发给单位电子邮件的办法更好。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2-10-31 09:30
同意二楼的意见,除了省重点项目以外,其他不需要专门发通知(可根据自身情况定夺,想发也可以),最好是开标结束后,要向所有投标人宣布,中标公示的时间、地点及公示期限。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2-10-31 10:50
标题: 回 bbbylkwhm 的帖子
bbbylkwhm:
同意二楼的意见,除了省重点项目以外,其他不需要专门发通知(可根据自身情况定夺,想发也可以),最好是开标结束后,要向所有投标人宣布,中标公示的时间、地点及公示期限。
我们可能是在同一个地方吧,省重点项目评标结束马上就有公示,公示结束办决标,办好以后就发中标书了,通知未中标人就行了。
其他项目全都不书面通知,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际招标等全在网上公示,投标人自己看。
公示开始即是投标人知道或应该知道的开始日期,他没看到或没去关注,是他的责任。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10-31 11:46

是否发“落标通知”问题的根贴 20121031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办法,既不是发出落标通知书,也不是不告知。这就是商务部主管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具体是由必联公司负责的)的做法。

它的办法是,在招标人(招标代理)上报中标通知书的同时,要报每一个不中标(落标人)的理由;而且,商务部要求:必须一次报请楚所有的理由,不允许以后随时补充(那样,是不是有拼凑的可能?)。

在发出中标公告以后,而投标人凭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际招标网的有关网页,就可以看到自己不中标的原因。别的人看不到,有一定的保密作用

我以为这种办法不错。特别是在推广电子招标的情况下,它具有实际价值和借鉴的意义。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由于本人退休多年;对最新情况不了解。详细情况,还请熟悉国际招标投标的网友或者必联公司的有关人员补充、指正!
作者: 悦枫810    时间: 2012-10-31 15:06
除政采外其他的没要求发,以前其他的标发过,没中标的都很不买账,不签字盖章也不回传,太堵也不好,所以以后索性都不发了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11-6 19:14
悦枫810 发表于 2012-10-31 15:06
除政采外其他的没要求发,以前其他的标发过,没中标的都很不买账,不签字盖章也不回传,太堵也不好,所以以 ...

政采哪里要求了?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11-8 08:55
发布中标公告公示就可以了,不用再发书面通知吧,不然招标公告不是忙死了
作者: wzl11    时间: 2017-11-12 15:23
沈律师 发表于 2012-10-30 10:56
最好不要电话通知。证据不好固定。推荐手机短信通知,手机短信就是书面形式,证据容易固定。我曾经就此做过 ...

请教: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代理费由投标人支付是否合法合规?
作者: wzl11    时间: 2017-11-12 15:48
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均无明确条款规定:未中标结果必须发出书面通知。一般都是评标结束后现场宣布中标结果,管理比较规范点的地方同时宣布无效标及理由。
现在新87号令有明确的条款要求:“69条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没有要求是书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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