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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何门会议记录 何红锋 (南开大学学子的讨论)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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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11-5 10:08
标题:
2012/10/31 何门会议记录 何红锋 (南开大学学子的讨论) 【转贴】
2012/10/31
何门会议记录
何红锋
博客
2012-10-31 22:41
2012/10/31
何门会议记录
记录人:丰诗朵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李德华师兄和余利勇同学分别介绍了关于施工组织设计、
2012
版合同文本中合同文件的评析的相关内容。本次会议的两位同学准备的内容都有比较详尽的文字资料,本处仅进行简单的记录和介绍。
何老师:
何老师首先建议了研究生同学要写文章。因为发表文章对于现阶段争取奖学金以及将来找工作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文章是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一种重要方法。总体来说,文章撰写是研究生阶段非常重要的工作。
目前。中国法学研究需要转轨,所谓的转轨是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实际应用上来。譬如北航,在法学系建系之初,研究方向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和外层空间法,但目前想转而研究工程法。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外层空间法与日常生活距离较远,实际应用价值并不显著。
余利勇同学:
12
版合同文本中合同文件的评析
比较
12
版合同文本、
99
版合同文本、
07
版施工招标标准文本和
99
版
FIDIC
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较大不同之处有:
12
版:投标文件;
07
版: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2
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9
版: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07
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相互比对之后,主要区别有二:
(
1
)投标文件?投标书?抑或是投标函?
余利勇同学的观点:
12
版合同文本将投标文件整体作为合同文件的做法不恰当。主要理由:第一,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与合同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合之处,表现为施工组织设计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两部分。第二,订立施工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定纷止争,因此将那些对于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纳入合同或合同文件才是有意义的。
何老师: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数量非常大,且每一合同的标的额也非常大,政府的干预也相对比较多。
李德华师兄:
李德华师兄主要就施工组织设计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的问题有:
1.
是否应该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几种不同的方式?(是否是投标时已经完成?合同履行中如果修改,可以改到什么程度?)
3.
是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具体看这个问题时,关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冲突时,一般先看招标文件。
归纳了周桂云、周显峰、牛永宏(不要把计划文件,包括与计划对应的
Method Statement
,作为合同文件。最重要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计划或者方案很难像图纸那样做到非常细致,估计的成分很大,如果作为合同文件,一旦出现争议等问题,其引发的后果总是不可想象。)晏刚(对内合同中,施工组织设计应该成为合同文件,不仅如此,分包单位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也应该作为合同文件。)李玉伦、钱洪祥(关于施工计划,有他的特殊性,若放入合同中反而会给承包商太多索赔机会,因此一般不作为合同文件。计划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投标时的,一个是按合同要求递交的(如
FIDIC 8.3
)。投标计划有可能成为合同文件,但业主一般不会同意。)以及赵珊珊(如果进度计划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每调整一次进度,合同就会发生一次变更,显然会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的观点。
德华师兄观点:施工组织设计还是属于合同的范畴,但是放不放在合同书里从双方约定。德华师兄也给出了一个反面的案例。
何老师:
中国目前工程和采购过程中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评标过程太过复杂而产生的。而评标过程太过复杂的直接原因就是有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标(核心是施工组织设计)这一领域其实有很多弹性的地方,正因为有弹性因素,所以专家容易受到诱导或者受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在很多情况下,施工组织设计在招标阶段可能并没有特别突出的实际应用。
有一案例:某装修公司给工商行装修,在签订合同时只约定了完工时间,后来装修公司因为不想干了,拖着没开工。虽然已经到了按照客观事实分析绝对不可能完工的地步,装修公司还是以
“
完工时间未到,不成立违约
”
为由,不支付违约金,反而要求银行先行违约,让该公司获得预付款,然后另寻其他装修公司。这是在不安抗辩权尚未进入法律规定时的案例。
在之前相关的会议讨论中,施工组织设计要不要算做合同组成部分并未涉及。这其实是一个潜在的巨大问题。
以上是本次讨论会的简要记录。如果大家有涉及的详细资料感兴趣,可与具体负责同学联系。
个人日记
|
原创:何红锋
保存时间
:2012/11/2
原标题
:
日志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2-11-6 08:12
施工组织设计应该成为合同文件,不仅如此,分包单位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也应该作为合同文件。
==支持这个观点,但,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评标专家要认真审阅施工组织设计,否则,投标人挖几个坑在施工组织设计里,业主可就惨啦![s:90]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1-7 09:30
哦,原来李德华老师是何红锋老师的学生呢!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1-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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