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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讨:“供应商资格年检” 有必要吗? [打印本页]

作者: Iyouzi    时间: 2006-10-31 09:06
标题: 探讨:“供应商资格年检” 有必要吗?
  “财政部门应当对所聘评审专家的资格每两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这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的一条规定。但是,在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里,并没有提到“供应商资格年检”的字眼。

  可是,不少地方却每年都会下发一个供应商资格年检的通知,规定了年检时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和年检的具体时间,大有过期不候之意。既然法律里没有“年检”规定,部分监管部门具体是怎样年检的?为什么要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年检?年检的做法是否有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的负面影响呢?

  年检内容不尽一致

  据了解,各地在对供应商资格年检时的具体做法不尽一致,即便在年检内容上,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

  比如说,某市一个区在对供应商资格年检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某某区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书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授权代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公司经营的详细产品目录和已完成项目的情况介绍;公司有关情况(包括机构设置,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经济、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资历等情况);上一年度会计报表。而另外一市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则要求供应商提供一些必要资料;营业执照正本和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产品(服务)的资质。

  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认为,各地年检内容不一致这是可能存在的,因为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没有固定的统一标准,各地可以根据情况酌情设定标准。但是毕竟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是工商管理部门,所以不可能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得那么细致。而云南省曲靖市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年检时审查内容相对较多,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常规的资格审查,还要看供应商代理产品的品牌,是否获得厂家授权,产品是否节能环保等,这样审查更为全面。  

  年检时间如何控制

  不同地方对参加本地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资格年检时间有很大的差别,有的只有一天,有的一个月,有的则接近两个月。那么,年检时间的差别怎么这么大呢?

  云南省曲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时间的长短也是工作中摸索出来的,为了使更多的供应商在网上看到年检通知,有必要延长具体的年检日期,留给供应商更充裕的时间;如果年检时间比较短,只有一天或者一周,某些供应商可能没有及时看到年检通知,导致最终错过了年检,为今后的投标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事实上,即便延长年检时间,供应商没有看到年检通知也是有可能的,这是否会造成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不公平呢?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解释:“任何一种做法都有其利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把年检通知在网上公布已经是相对合理的做法了,供应商如果看不到,那是供应商自身的责任,因为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尽可能多地去掌握政府采购方面的各种信息。”

  年检有必要吗

  “实行供应商资格准入制不合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年检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将年检结果作为供应商能否继续参加当地政府采购活动,可能出发点是好的,但规范供应商的方式不只这一种,这种做法从法律的角度根本不合法。”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张标坚定地表示。

  虽然有人强调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年检,只是方便供应商投标,也便于对供应商的监管,与工商部门对供应商的审查有很大不同,所以这与行政许可并没有关系。但是也有人表示,如果是将供应商录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在邀请招标时随机选取也无可厚非,但是专门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事先审查登记,并延续下去进行年检的做法欠妥当。事实上,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年检的内容不太相同,年检的具体时间也有差异,这种不统一是否会带来一些弊端呢?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呢?

  张标认为,如果每一个地区在做政府采购工作时,对供应商都实行资格准入并进行年检工作,且执行标准不一样,就可能造成供应商在这个地方合格,在另外一个地方就不合格,这种做法本身就令人质疑。如果全国有一个统一的平台,比如说财政部牵头建一个大的供应商库,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要求设定统一标准,一旦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后,可以全国通用,这样就能避免在不同地方进行重复的资格审查。但这种设想目前缺乏可操作性,可以选择其他于情于法都合理的监管方式。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6-10-31 09:11
不知道你这供应商是什么供应商,对于协议供货的供应商信息随时更新而且现在一般协议供货都不超过1年不存在什么年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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