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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没有出台吧? [打印本页]

作者: ylsft    时间: 2012-11-15 10:48
标题: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没有出台吧?
接触这行比较晚,网上没有,但是,不敢确认。只好。。。。呵呵;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2-11-15 10:59
  没有出台,以前有向社会有征求意见。
  但个人认为,修改《采购法》和出台《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似乎比出台《采购法实施条例》更为紧迫。
  在我看来,《采购法》中确实有一些硬伤,这些硬伤没有弥补之前就仓促出台其实施条例,可能会把这些瑕疵放大,进而对招标采购实践操作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作者: ylsft    时间: 2012-11-15 11:30
谢谢啊;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2-11-15 12:57
这个在政府采购会上有说年底有望出台,不过对于目前的条件没实施还没有得到相应的反馈,可能年底出台的可能性不是太大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2-11-15 13:15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年底颁布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只是现在看来可能性太小。个人认为如果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不对招标方式作出细化规定,甚至废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办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招标的相关程序执行《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政府采购的特别规定除外),也许“两法”冲突就没那么明显。
  对于政府采购来说,出台成熟完善的《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需要更加急切。只是在这样的一个管理办法里,对于非招标采购方式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规定需拓宽眼界、认真思量,力求更贴近工程项目的特点,更利于实务操作!
作者: 1195181232    时间: 2012-11-30 21:41
[s:72]
作者: 镇采    时间: 2012-12-1 10:05
标题: 回 zzj0102 的帖子
zzj0102:  没有出台,以前有向社会有征求意见。
  但个人认为,修改《采购法》和出台《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似乎比出台《采购法实施条例》更为紧迫。
  在我看来,《采购法》中确实有一些硬伤,这些硬伤没有弥补之前就仓促出台其实施条例,可能会把这些瑕疵放大,进而对招标采购 .. (2012-11-1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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