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汪才华: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分散设置之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1
标题: 汪才华: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分散设置之探讨
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分散设置之探讨
汪才华
摘要:现行的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存在多头发布的问题,一方面大量重复信息的出现,浪费社会资源和增加招标投标单位成本,另一方面又造成信息不对称,违背了招标采购“公开”的本义,应该予以规范。
关键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指定媒介
一、引言
招标采购信息发布作为招标人或采购人发布招标或采购信息,以吸引潜在投标人或采购商知悉招标或采购信息,并指引其在有限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初步取得参与投标的资格的法定流程,对于确保最大限度的竞争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共有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立法原则,招标采购信息不公开,一切招标采购制度和目标的实现都无从谈起。为保证招标信息最大限度地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应体现集中、及时、效率的原则,而现行的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制度由于“两法不一”、“条块分割”、“分工监督”的原因,存在招标采购信息从中央到地方,从行业主管部门到协会,从招标人一系列上级主管部门到招标人自身多头发布招标信息的现象,看似招标采购信息无处不处,实则是中国招标采购分而管之、公共利益部门化的产物,由此也带来信息发布不规范、该发布的媒介不发布、指定发布媒介借机乱收费等问题,一方面大量重复信息的出现,浪费社会资源和增加招标投标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又造成信息不对称,违背了招标采购“公开”的本义。因此探讨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作为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法合一”探讨的系列文章,笔者拟分两篇文章来探讨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的问题,本篇主要探讨现行法律法规对招标信息发布媒介的规定和招标信息分散发布的现状(主要针对发布媒介的背景介绍),下篇将探讨招标信息分散发布带来的问题和集中发布的构想。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1
二、现行法律法规对招标信息发布媒介的规定
(一)《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
1、《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第一条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报国务院批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
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时报》发布。
第四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第五条规定: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
第八条规定:在指定报纸免费发布的招标公告所占版面一般不超过整版的四十分之一,且字体不小于六号字。
第九条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报纸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
第二十条规定: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审批权限审批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招标公告,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第十三条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信息网络上发布。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七部委令第27号
2005年1月18日发布)
第十二条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货物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6、《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8号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按《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国家计委第4号令)执行。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2
7、《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
第四条规定:切实贯彻公开性原则,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地获取信息。
(一)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发布制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设备材料招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批权限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民用建筑项目,可以在省级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责任。
8、《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第13号 2004年11月1日发布)
第六条规定:商务部指定专门的招标网站(以下简称“招标网”)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提供网络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应当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评标结果公示、质疑处理等招标业务的相关程序。
9、《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7号 2006年6月23日发布)
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不特定的法人投标。
10、《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 2002年8月24日发布)
第二十条规定: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至少一家媒介上发布,其中,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同时应将招标公告抄送指定网络。公告发布手续由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交易中心归口对指定媒介办理,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发布)
第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2
12、《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2号 2000年9月22日发布)
第十四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 2001年10月29日发布)
第十八条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重点项目、中央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同时还应当在《中国水利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人应当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公告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14、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民航总局机场司2007年6月4日发布)
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在收到民航地区管理局出具的招标方案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并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应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规定执行。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2
(二)《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
1、《政府采购法》
第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 2004年8月11日发布)
第十四条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五条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19号 2004年8月11日发布)
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第六条规定:财政部负责确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基本范围和内容,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和内容,可以指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除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体。
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应当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地方的政府采购信息可以同时在其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4、关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库〔2000〕28号 2000年12月28日发布)
第五条规定:按照信息相对集中、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网络媒介。根据网络实行分级维护的工作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按规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如公开招标信息、中标信息、政策信息等)均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加载上网,具体方法和程序参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库〔2000〕7号)执行。
第四条规定:为了加强网络统一管理,减少网络设备的重复购置,财政部将通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建立虚拟主机的方式,为各地方政府采购部门分别设计风格统一的网页并注册域名(见附件)。各分网计划在2001年上半年全部开通,各分网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机组成部分。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3
三、招标信息分散发布的现状
正是由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行招标信息呈分散方式发布,笔者将主要按层级逐一介绍国家级和部委指定媒介的背景情况,举例介绍地方层级的发布媒介。
(一)国家级层面的发布媒介
国家级层面的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主要是指《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授权的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指定的发布媒介。
1、《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业内一般称之为“三报一网”,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批权限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民用建筑项目外)都必须在“三报一网”选择至少一家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中国时报》上发布,所有招标项目必须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络媒介上发布。
《中国日报》为中国国家英文日报,主管单位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创刊于1981年,全球发行50余万份。周一至周五每天24版,周末每天16版。
《中国经济导报》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经济类报纸,发行量10万份,每周二、四、六发行,周二、周四12版,周六24版。
《中国建设报》创刊于1987年元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唯一综合性日报,每日出版。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是为配合中国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规范公共采购市场的需要而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由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网站于2000年7月1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为国内发布招标公告的唯一网络媒体,也是国家政府机关采购中心,2008年北京奥运会组委、北京市发改委、湖南省等各地发改委指定的发布采购和招标信息的网络媒体。每年有近20万个项目的招标采购信息在该网发布,涉及项目金额达5万亿元,网站注册会员超15万家,日点击数在10万余次。
2、《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信息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报》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由财政部主管,中国财经报社主办,其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面。
《政府采购信息报》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在全国的正式施行而创刊,并同步创办了《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都是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业务指导单位是财政部,报纸一三五出版,八个版面。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创刊于2001年5月,由财政部主管,委托经济科学出版社主办,在业务上接受财政部国库司指导的宣传政府采购的权威性杂志,杂志为月刊。
上述“二报一刊”作为业内较为认可的财政部关于采购公告发布的指定媒介,但笔者通过多方努力并没有找到财政部的具体文件规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财政部开发设计和主办的用于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一管理的专业网站,于2000年12月31日正式开通,在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和计划单列市设置了政府采购分站,并设置了中直采购、人大采购、国税采购、人行采购五个中央政府采购分站。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3
(二)部委层面的发布媒介
部委层面的发布媒介主要指《招标投标法》下的部门规章指定的招标采购项目在国家级层面发布媒介的基础上必须抄送或发布的部委指定媒介。
1、《中国国际招标网》
《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由必联(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是经国家商务部认可并授权后,于2001年5月开始专业从事招标投标的在线网络平台,日浏览量达20万次,目前是国内最大的电子招标投标的服务网站,运行以来,累计在线运营国际招标项目93358个,委托招标项目金额合计超过1961.15亿美元,成交中标金额合计超过1669.44亿美元。
2、铁路工程交易相关网站
由铁道部指定的铁道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cn)和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上海分中心,铁道工程太原交易中心、郑州交易中心,武汉铁路局工程交易所等18个交易中心网站作为铁路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介。
3、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
不知什么原因,笔者无法搜索到原建设部指定的这个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也没有找到建设部指定的其他公告媒介。
4、《中国水利报》
《中国水利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主管,是水利部指定的水利工程招标信息公告媒介,发行量达40万份,每周二、四、 五出版,对开八版,报社同步设立了《中国水利网》(http://www.chinawater.com.cn)。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4
(三)地方层面的发布媒介
鉴于地方层面的发布媒介太多,笔者仅以举例方式从省级发改委、财政部门、省级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个方面来说明地方层面指定的招标采购指定媒介。
1、省级发改委指定的媒介
一般以地方省级党报、发行量最大的地方报纸、省级发改下属网站作为经省级政府授权、省级发改委指定的的招标公告的指定媒介。
如江西省发改委2005年发文指定,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在《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发委改主管,江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主办)之一上发布。其中,政府投资、融资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起指定,《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甘肃经济信息网》为省内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按照《广东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粤府办【2003】55号)的规定,广东省从2003年起指定南方日报、粤港信息报(后更名为民营经济报)、广东建设报和广东投资招商网为广东省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省级发布媒体。本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必须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和上述至少一家报纸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2、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公告指定媒介
甘肃省财政厅指定《甘肃日报》、《西部商报》、《财会研究》期刊(免费)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站 www.gszfcg.gansu.gov.cn 》(免费)作为甘肃省省级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指定媒体。省级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都必须在以上指定媒体上发布,同时,也可根据需要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上免费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指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办字〔2005〕32号)中规定“浙江日报”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体。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第18、19、20号令>的通知》(苏财购〔2004〕20号)中规定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新华日报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介。
3、省级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介
如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规范交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09]30号)文件规定,所有江西省范围内交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除在国家发改委、江西省发改委指定的发布的媒介发布外,还必须在江西省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同时发布。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如江西省在全省十一个地级市分别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必须要在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自身单位网站
主要指招标人、招标人的上级主管单位设立的网站,其往往作为单位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很多招标代理公司也在公司网站上设置了其代理业务的招标公告,代理公司设置的网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其宣传自己单位业绩或体现其实力的窗口。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44
四、结束语
本文归类汇总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对招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介的具体规定,逐一介绍了国家级和部委级招标采购指定媒介的背景情况,以列举方式介绍省级发改委、财政部门、省级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发布媒介,对于了解招标采购信息分散发布的现状具有一定的意义,也为下篇笔者指出由引带来的问题和提出统一集中发布的构想打下基础。
鉴于笔者资料来源和自身探讨问题视角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偏颇,欢迎社会同仁批评与指正,以利于本人更好地研究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
注1:本文系“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法合一探讨第七篇,以连载方式发表在《中国招标》周刊 ,2011-12-13,并需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注2:本文撰写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未出台。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1-30 10:51
标题: 回 汪才华 的帖子
汪才华:四、结束语
本文归类汇总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 (2012-11-30 10:44) 
招标采购信息分散发布带来的问题
(一)公共利益部门化,指定媒介借机乱收费
(二)浪费社会资源
(三)一些部门故意规避招标信息的发布范围,造成信息不对称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1-30 11:19
整合,首先要在最高层次即法的层面开始。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11-30 17:01
关于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网站
正如楼主所说,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网站,不容易查询。
过去,当着主管部门叫做 建设部的时候,很容易查询到;
如今,改称住建部了;在住建部的网页上,很难找到已给招标投标的信息,不知道归纳个网站……
经过多方查询,我以为,比较靠谱的是:
Cic 中国建设工程网。
http://www.chinacic.com.cn/
而 中国建设招标网( )是建设行业的招投标专业网站。
http://www.zhaobiao.gov.cn/
【中国建设招标网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广大建设行业提供各类工程建筑项目标讯数据,是最全面及时、权威、专业的招投标及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信息范围涵盖全国各省地直辖市。
专业:八年来一直立足和扎根中国建筑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挖掘和整理;
深入:依托建设部门专业资源优势与各类业主、投资方、开发商、设计院深入合作;】(引文完。)
名字很像;但是,没有说,是住建部授权的网站的字样。
至于各个省级的网站,名字更是五花八门。
本来,本人就有点老年痴呆,查询这个更有点晕头转向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1-30 18:35
很多国家行政管理机构都有委托的技术支持网站,所以好难查啊。俺是走到哪里都得现打听。各县都不同,别说各市、各省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12-3 09:54
对 汪才华 信息分散 问题的跟贴
楼主的探讨的认真的;分析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楼主没有提到,特补充如下:
本人以为,不仅整体上招标信息分散,而且,就一个完整的项目,它的有关的招标信息,也是分散的。
一般的,网站上公布的招标信息(报纸等纸质媒体就不用说了),大都分成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货物(设备)依以及服务等类别。这是有道理的。
再下来,分成: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通知等几类。对于投标人或者有兴趣的社会公众而言,关系的不仅使这些,而是有关招标的全部信息。
我概括了一下,大约有一下几点:
1、招标公告或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含究竟发布在哪几个网站)
2、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3、招标我觉得答疑会或者类似的答疑说明;
4、招标流标或者失败等公告;含二次招标公告;(如果有的话)
5、中标结果通知或者公示;
6、中标结果公告。
而这些信息,如果仅仅分散在各个专栏表示,是不足的。我发现,有时查询某个争议的项目,弄不明白到底招标是如何进行的。本人建议:应该在招标公告等重要信息的随后,做出各个有关信息的链接,在目前的计算机技术下,这是不难办到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2-12-3 10:45
标题: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对 汪才华 信息分散 问题的跟贴
楼主的探讨的认真的;分析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
....... (2012-12-03 09:54) 
实践中我所知道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发布在法定网站上,毕竟法定网站该收到的钱已收到,不再多事。其他的内容一般业主自行发布或在招标代理网站上发布,毕竟这些有争议性的内容业主一般也不想扩大。更重要的是,缺少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作者: eup 时间: 2012-12-4 14:59
招标确实不错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