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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对此收费许可评头品足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1-30 12:37
标题: 请对此收费许可评头品足
请对此收费许可评头品足! 收费许可证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11-30 12:44
中标价在1亿元以下,收取千分之1.4,+100元;中标价在亿元元以上,收取千分之一加100元,好高哦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1-30 12:47
   收费项目合不合理,收费对象合不合理,收费标准合不合理。包括是否合法!请大家评头品足,也晒下所在地的招投标收费情况。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11-30 12:47
广东省的收费许可证,为什么是“”广州市物价局发出并盖章呢[s:72]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1-30 12:51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收费项目合不合理,收费对象合不合理,收费标准合不合理。包括是否合法!请大家评头品足,也晒下所在地的招投标收费情况。 (2012-11-30 12:47)
  包括收费性质定位是否合理、合法!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1-30 12:54
比招标代理服务费高好几倍啊。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11-30 12:54
收费性质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就是说:该交易中心赚取所有的利润,都是得到物价部门审批同意的,让进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乖乖的[s:84] ,为它来“打工”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1-30 12:55
《招标投标法》没有设定报名程序,所以这个报名费100元是违法滴。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1-30 12:58
场地使用费不能按中标价收,即使是去酒店开标评标也是按时间场地大小收。这样收的比酒店都贵了不合理。
交易中心是政府为市场交易主体送温暖的措施,为什么搞成他们收酒店使用费、并且还收这么高?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1-30 13:01
总之,这个物价局没有学习《招标投标法》,工作人员没有招标师。发改委怎么没有出面?1980号文可是两家一起发的,到了省里就自由了????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2-11-30 14:56
简直就是霸道 不合理 乱收费 增加招标人的负担
强烈要求取消 只能收取适当的费用
[s:90]
作者: yuchunsong    时间: 2012-11-30 18:15
好家伙,蛋糕本来就不大,还有那么多大胖子来抢食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11-30 22:59
招标领域,有很多扯淡的收费标准,招标代理的工作量与项目的大小关系不是很大,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再小的招标项目也是那些工作。同样,楼主所说的场地使用费,也与项目的大小关系也不大,应该就和酒店住宿不会因为你是有姚明的身高就多要你钱,你是潘长江就少要你钱一样。
强烈建议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项目的个数收取费用,大项目不应比小项目多收不得超过一倍的钱。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2-1 17:01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中标价在1亿元以下,收取千分之1.4,+100元;中标价在亿元元以上,收取千分之一加100元,好高哦
(2012-11-30 12:44)
非一般高啊,这几年,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每年的收费过亿元,.......。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2-1 17:02
标题: 回 ld5087 的帖子
ld5087:招标领域,有很多扯淡的收费标准,招标代理的工作量与项目的大小关系不是很大,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再小的招标项目也是那些工作。同样,楼主所说的场地使用费,也与项目的大小关系也不大,应该就和酒店住宿不会因为你是有姚明的身高就多要你钱,你是潘长江就少要你钱一样。
强烈建 .. (2012-11-30 22:59)
   这个有点意思!值得深入思考!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2-1 17:06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招标投标法》没有设定报名程序,所以这个报名费100元是违法滴。 (2012-11-30 12:55)
    我最讨厌这个“报名程序“,还收费呢!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2-2 10:47
过亿的钱都干嘛用了?收费占用了节支率啊?虽说节支率不是很准,但绝对是看得见的成本。有些招标项目就没有必要了。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2-12-3 07:46
根据我所知,前2个是向招标人收取的,最后1个是向报名人收取的,招标文件不再收取工本费!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2-3 09:14
标题: 回 carvon 的帖子
carvon:
根据我所知,前2个是向招标人收取的,最后1个是向报名人收取的,招标文件不再收取工本费!

  据我所知:场地使用费,之前是收取的,后来取消了,现在又开始收取了,文还是比较新的(穗价函[2012]571号),收取的对象是招标人。为什么收取呢?我理解是:很多非广州市的招标项目,现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特别今后铁路项目也进入地方交易,这对于增加广州市财政收入是块肥肉啊,打地方小算盘呢,把强制性招标和强制性收费“有机”结合了呢![s:112]
    另:“场地使用费”和向中标人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有什么区别?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2-3 10:07
场地使用费和交易服务费确实不同。
1、场地使用费只能收开标厅、评标室的使用,4个小时几百元,是个死数。
2、交易服务费与中标价连在一起,按百分比收,是个活数。
第1向招标人收(其实就是代理机构);第2向中标人收。
创收的说。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2-12-3 12:30
牛啊。。[s:125]
作者: 阿松桑    时间: 2012-12-3 14:29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比招标代理服务费高好几倍啊。 (2012-11-30 12:54)
低很多,这是千分之
作者: 阿松桑    时间: 2012-12-3 14:33
这点钱跟工程"回扣吃点"潜规则比起来,其实算不了什么的!那些投标的有钱去拿几个点甚至几成去争取中标、围标串标,这点钱拿不出来?
作者: 阿松桑    时间: 2012-12-3 14:41
收钱不要紧,只要工程交易中心能切实履行职责,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把工作做好的话,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来讲,这个钱都花的值
作者: cchtall    时间: 2012-12-3 15:41
莫非工程交易中心还管饭?包接送、果盘不?
作者: liganghx    时间: 2012-12-3 15:42
云南省计委关于制定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价格的通知
云计价格[2002]382号

云南省计委关于制定全省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服务价格的通知

各地、州、市物价局(计委)、省建设厅: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及价格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我省建设工程交易收费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体制改革的要求,转为经营服务价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进场交易、有偿服务的原则,现就我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及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服务及价格标准。
(一)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等,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其服务价格按宗计费,标准为:昆明每宗不超过1200元,其它地、州、市每宗不超过800元。向招标方收取;
(二)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其服务价格标准按以下标准及方式收取:
1、各类建设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项目服务价格,以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础,由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单位支付50%,中标单位支付50%。
(1)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每宗按不超过5000元收取;
(2)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在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的,每宗按不超过7000元收取;
(3)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在1000—1500万元(含1500万元)之间的,每宗按不超过9000元收取;
(4)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在1500—2000万元(含2000万元)之间的,每宗按不超过11000元收取;
(5)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每宗按不超过14000元收取。
2、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项目服务价格,按每宗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单位支付50%,中标单位支付50%。
二、上述标准为全省最高标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不得超过此标准。服务价格之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
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房发[1999]333号)已到期失效,停止执行;原《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入场交易服务费的批复》(云价房发[2000]154号)同时废止。
四、此价格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二年四月十一日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2-12-3 16:44
要不这样的事业单位改革很难推进呢?住建部能同意?在其他行业类似的收费还很多。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2-4 10:21
标题: 回 阿松桑 的帖子
阿松桑:低很多,这是千分之 (2012-12-03 14:29)
口算了一下一亿中标价的前两个内容是14万啊?
作者: soliton2005    时间: 2012-12-4 11:05
这种收费就是拿个御赐饭碗奉旨收费!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2-12-4 11:11
无非就是招标人、投保人、中标人联合供养交易中心,还得求他办事。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2-12-4 11:25
穗价函【2012】571号等2个文件在广州物价局都无法找到,也不知道核准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作者: zrf7290    时间: 2012-12-4 13:11
典型的具有强盗性质的乱收费!!!
作者: zrf7290    时间: 2012-12-4 13:17
把抢钱变成合法的了,不知道是否分成给物价局。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2-12-6 14:25
史上最贵的场地费,设向开一个标到 评标结束6个小时好了  标的1000万,场地费5000元   好贵啊,交易中心是公益类,服务类的不能过多收费,建议到腾讯里播下,
作者: 坚持梦想    时间: 2012-12-7 20:58
投标单位报名时收取报名费,此项规定明显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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