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论坛10周年】电子招投标 看得见的未来 [打印本页]

作者: Kevin    时间: 2012-12-17 11:38
标题: 【论坛10周年】电子招投标 看得见的未来
      必联罗青:电子招投标 看得见的未来
   (全面解析电子招投标对招标投标行业今后发展的影响及必联的发展规划)

      一、必联十年的电子招投标历程及政策发展的演变
  
       必联公司自2001年成立起,即致力于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革新传统招标采购业务,不断为招标采购工作谋求新环境。必联公司成立的十年,既是自身业务迅猛发展的十年,也是见证中国电子招投标事业发展的十年。
 
     过去十年里,我们最经常思考的问题便是电子化的招标投标管理应该怎么做,招标投标业务的在线化到底为招标投标行业带来了什么价值,必联在其间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2001年,在商务部(时称外经贸部)的大力支持下,必联公司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管理平台开启了招标业务在线管理的先河,此后又不断尝试逐步扩展平台的业务适用范围,先后实现了国内招标和工程建设招标的在线业务管理。我们最早开发了适用于招标机构内部项目管理的信息系统,又最早提出了招标业务应该进行平台化运作的概念。我们于09年首先尝试采用数字证书技术的全流程在线招投标业务。这些举措和尝试,有成功也有失败,有些还在不断的探索实施当中。
  
       就在电子招投标探索刚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电子商务活动已初步取得成效,电子商务逐渐成为先进企业发展的共识,必联公司在线业务也开始向更广阔的企业采购领域靠拢,2004年,必联推出国内首个在线竞价采购平台。两年后,必联整合网络技术资源,建立起国内第一个互联网采购管理平台——必联网,进而将企业的采购业务环境置身于整个互联网背景下,提升了企业采购管理的战略意义。
  
        近两年,电子招投标的立法工作提上了日程,必联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从今年年初即开始了对原有业务平台的分离改造,将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和项目交易管理职能逐步分离,打造新的业务环境和商业模式,为电子招投标办法的落地提供实践基础。
  
      在必联积极进行电子招投标实践的过程中,我国关于电子招投标的政策环境也日益完善了。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均只对招投标的业务范围、角色和流程等作出要求,没有任何关于电子化的内容;2001年,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开展国际招标业务的通知”(外经贸机电字[2001]第36号),为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翻开了全新的一页,这项通知对公告信息及项目的电子化管理均作出了制度性要求;此后,各部门、各地方的招投标法规中也逐渐加入了电子化要求,并有部分地区率先就本区域内的电子化招投标实施作出了规定,在201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而近期国家发改委要颁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则对中国境内的所有招投标的电子化实施作出了全面的、明确的、细致的规定。这部国家级电子招标投标法规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的深入和政策环境的成熟,也标志着我国电子招标投标时代的真正到来。
  
       二、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电子招投标发展现状基本可以用“有基础、少秩序”两个词来概括:
 
    1.有基础。首先,招投标的制度建设日趋健全,为电子招投标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基础;而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又为电子招投标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其次,在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地区招投标流程及管理流程基本形成标准化,为以技术手段固化业务流程奠定了基础;第三,电子招投标的成功实施已有例可循,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近几年一些地方和行业也已成功地实行了招投标的在线管理和交易,今天与会代表中就有不少成功经验;第四,电子商务发展大环境促使从业人员认识提高,实施电子招投标已成行业发展的共识和必然趋势。
 
     2.少秩序。首先,在大家的意识当中概念比较模糊。什么是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的性质是什么,是为了监管还是为了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又应该由谁来建,是政府、业主、招标机构还是其他第三方……因对以上概念理解不一致,导致目前现存的平台多种多样;其次,标准不一。因对平台建设的理解、主体诉求和出发点不同,导致平台技术标准、运营标准等各方面标准均不统一;第三,目的不同。平台建设主体不同决定了各个平台担负的使命不同,有的平台被用作信息服务网站、有的被用作内部管理系统、有的被用作监管渠道、有的被用作电子商务平台,目的各不相同;第四,重复建设严重。在电子招投标成为行业发展热潮后,电子招投标平台重复建设及交叉建设情况严重,资源浪费极大,而且无意中又建立了新的交易壁垒,与推行电子招投标的初衷相背离。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我国虽然在实施电子招投标方面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基础,但是,因为制度和管理的暂时缺位,电子招投标工作还处于无序发展的阶段,各平台从主体、做法到目标均存在较大差异,给业务实施和管理带来较大风险。国家发改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必将对规范业务实施、推动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条件下对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理解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明确规定:根据功能的不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分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平台。三个平台分别完成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职能,并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树立一个全新的商业环境。《办法》为未来招投标的整体环境勾勒出了全景,并从法理和逻辑上解决了以前对电子招投标模糊不清的认识问题。
 
    首先,电子招投标是单纯的在线流程吗?流程是以技术手段固化的业务操作导向,用以控制在线业务的规范运行,是电子招投标活动的无形载体,却不是电子招投标的全部。电子招投标远有着除流程管理之外的丰富内涵。
 
     其次,电子招投标是招投标企业信息化吗?信息化是发展、利用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工具革新传统、造福社会的发展过程,对于企业来说,信息化程度代表企业应用智能工具的能力和水平,但这种能力和水平仅可作为电子招投标的有益条件,却不是必要条件。换句话说,信息化可以提升招投标参与各方的生产效率,但电子招投标的含义远比单一提升效率要来得广泛。形象的比喻就是,一个传统手工式企业,只要他愿意,照样可以把产品放在电子商务市场里卖,而不取决于他有没有先上ERP系统。
 
    第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就是一套软件吗?软件是为用户提供信息化服务的程序、文档和数据的集合体,用以满足人机互动的需求,而电子招投标的交易平台则须在互联网的条件下进行,不仅要实现人机互动,更强调协调性,强调实现不同主体和角色间的协同和响应。所以,决定电子招投标运行是否顺畅的,是平台所具有的社会性、开放性和演进能力。这不是通过纯粹叠加软件功能所能解决的。
 
     因此我们认为,电子招投标就是招投标行业的电子商务,它是以制度为基础、以网络为介质、以信用为保障、以交易为驱动、以监管为秩序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他有一套全新的运行规则,其推行的意义也不仅仅在于生产效率的提升或实现了传统产业工具化,更重要的是,它为招投标行业的商业环境带来划时代变革。
 
     四、电子招投标引导传统招投标商务环境的改变
  
       电子商务是以商务活动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和电子化方式为手段,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所进行的商务活动过程。电子招投标是招投标行业的电子商务这一定位,决定了它要引领招投标行业从传统商业环境向电子商务环境转变。
  
       首先,电子招投标要具有普遍性。作为引领招投标商业环境改变的新业务形态,电子招投标应渗透到整个行业中去,以其方便性和开放性惠及每个相关经济主体和每种业务类别,从而将招投标工作带入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生存的新天地。
  
       其次,电子招投标要具有开放性。作为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经济手段,电子招投标应与其他电子商务行为一样,向活动主体提供更广泛的选择和更多的商业机会,打破行业和地域限制,充分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实现更广泛的竞争。
  
       第三,电子招投标要有适用性。作为传统业务的全新操作手段和商业形态,电子招投标要继承传统业务的相关要求,实现传统业务与现代化手段的顺利接驳,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但不能对招投标业务发展造成障碍,还要对传统业务做友好引导,逐步提升传统业务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
  
       第四,电子招投标要有系统性。电子招投标不是一个孤立或单一的行为,从传统走向电子商务,就意味着在电子商务的框架下,电子招招投标必须重新建立起招投标业务所需要的支撑体系。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建设,既要求各个角色的共同参与,也要求各个环节的配套落实。
  
        当然,招投标行业商业环境的快速改变,电子招投标的全面推进,既需要外因助力,也需要内因变化。外因可以看作整个社会商业环境的改变和政府的驱动,如当前B2C、C2C的蓬勃发展和政府部门对新业务形态、新商业环境的积极推动;内因则是招投标相关主体尤其是招标机构从观念到行动的改变,招标机构既要扭转观念上的认识,也要在行动上化被动为主动,不断加强对环境的适应和改变,更快速地推进自身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进程,而与之相反的做法则很快会被新环境所排斥。
  
       五、招标机构实行电子招投标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当前情况看,电子招投标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趋势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未来,也不仅仅停留在议论阶段。招标机构作为招投标业务的驱动者和实施者,担负着从满足行政要求到市场发展的多重责任,必须主动迎接电子招投标的到来。
  
      首先,行政力量将驱动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进程。与纯粹的市场化的电子商务行为不同,招投标活动存在部分监管的内容,规范市场秩序和反腐倡廉也是招标工作承担的责任,因而,在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以市场的手段加以约束,还需要以行政力量加以推行,政府部门在制度建设和业务引导两方面的努力会大大加快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进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在行政推动下,无论从规模到质量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以其前瞻的视角、周密的布局,在专家库建设、行业自律和完善立法等方面为电子招投标的施行做着不懈的努力,《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颁布实施即是行政努力的结果。
  
      其次,企业发展愿望将驱动传统业务快速革新。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8万亿元,而2011年则已达到5.88万亿元,同比增长近55%。即使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B2B的成交额却每年都在快速增加,这是来自市场本身的变革,发展作为企业的刚性需求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必联公司旗下必联网为例,其企业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每年在线原材料采购金额达100亿人民币,随着用户和业务量的不断攀升,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增长中。电子商务不仅已经逐步改变了企业的商务经营模式,而且正在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据有关资料显示,未来10年我国将有70%的贸易额通过电子交易完成。身处电子商务大潮中的招投标企业也将如此,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适应能力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未来。
  
       再次,招标机构自身对业务的创新开拓也是推动电子招投标发展的内生力量。近年来,招标机构在各个领域不断开拓创新,已经从原有的行政辅助的角色转变成了真正的市场角色。在如何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价值、如何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招标机构之间从同质化转向了差异化,市场范围也从区域化转向全国市场,招投标规模不断迅猛增长,招投标服务形式也日益多样化。在这种形势下,招标机构的关注点从原有的项目控制型转向市场布局型是个必然的趋势。而在电子商务时代,任何对互联网的漠视都不是理性的思考,对电子招投标的观望和等待也必然会在新一轮竞争大潮中失去先机。
  
       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模型及运营环境
  
       必联关注对传统招标采购业务的改造,关注全新的招投标商业环境建设。根据必联十年来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经验,我们认为,当前情况下,单一的技术要素已不是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核心。我们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理解是:安全的商业环境、严谨的业务模型、完善的运营配套、丰富的业务资源和强大的技术保障才是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基本要素。
  
        在这场电子招投标的变革中,必联清楚地把自己定位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建设者和运营者这个角色上。我们将按照上面的理解打造、丰富和持续完善必联交易平台。我们将向数百家招标机构、数万家采购业主、数十万家投标企业、近三万名评标专家和上百家监管部门提供信息、交易、管理和其他服务;我们将帮助招标机构、采购业主和投标商形成更多的互动和响应;我们将建立更多的配套资源和服务措施帮助招投标各方更好地完成业务过程;我们将开放接口给更多的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以减少招标机构的日常事务性操作、形成资源共享;我们也将提供内部和平台相整合的系统,以帮助招标机构在做好内部管理的同时,不错过电子招投标这部高速列车。同时,我们将积极尝试云计算和移动互联,以保证平台在优质高效的同时,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七、必联的电子招投标布局及为招标机构提供的价值
  
       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上,必联将以两种形式为招标机构提供服务。一是完全免费的平台使用,二是为招标机构搭建内部管理系统,同时和必联大平台对接,并提供包括技术升级、资源输出、运营保障等一揽子服务。
  
      在必联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商业模式中,始终以关注用户的价值实现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必联可以为招标机构实现如下价值:
  
       推动招标机构跟进产业升级。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大环境将给整个招投标行业的商业环境带来变革,带动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推进行业的快速更新和发展。招标机构作为招投标行业中的主要组织,是产业升级的中坚力量和重要内容,招标机构能否与行业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并快速跟进,直接决定着招标机构在行业中的发展前景。而招标机构对于电子招投标工作的深入展开,可直接帮助招标机构实现与行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接轨,推动招标机构跟进产业升级,使企业走在行业发展前列。
  
       提高招标机构的管理效力。电子招投标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了将招投标工作的原始工作形态向网络化作业的完全移植,帮助企业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规范作业等方面均有显著成绩。首先,先进的业务管理方式提升了业务人员的项目管理效率,由过去的一个人最多同时管理两三个项目变为可同时管理十来个项目,而且,在项目公文流转审批方面,也大大减少了时间损耗,切实提高了招标机构的业务管理效率。其次,作为高效绿色的业务方式,电子招投标不仅可以节省材料费用上的支出,而且网络的特性和信息技术的高效,可以帮助招标机构节省大量的差旅成本、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第三,电子招投标流程是以技术手段固化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业务流程,最大程度避免业务人员因政策掌握不准而造成的业务执行偏差,同时,网络的透明和可视性使项目过程可控,充分保障了业务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降低招标机构产业升级实施风险。在招投标行业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必联平台的价值在于成熟的应用系统、丰富的配套资源、完善的服务能力和低廉的进入成本,其帮助招标机构实现用户资源、业务经验及运营能力的无缝对接,使招标机构可以专注于主营业务,而无需担忧非专业性问题,而且必联平台进出自由,与自行建立电子招投标体系而言,无疑大大降低了风险和成本,节约了时间。
  
       帮助招标机构累积业务资源。与单独的、封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不同,平台化业务实施有助于招标机构实现资源的累积和拓展。首先,招标机构自身项目的在线业务数据帮助招标机构实现了业务资源的有效积聚和保存。其次,平台的开放性可以让招标机构获得更多潜在资源,并可加以利用。第三,在线数据的实时更新以及查找和统计的使得性,可帮助企业实现科学决策。
  
      帮助企业获得网络营销的助力。必联平台帮助企业零成本获得开放平台的市场位置,允许招标机构免费利用平台资源。既将招标机构置身于一个科学决策、动态管理的运营环境中,让招标机构能够对自身业务发展有真实、科学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必联平台还将招标机构置身于一个开放的网络市场中,并以网络的搜索和推送功能为招标机构提供更多机会,帮助招标机构转变企业经营管理观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跨越式的发展。
  
       总之,对于招投标行业来说,《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将为全行业带来一场划时代的变革,催生一个全新的招投标商业环境。这种变革,已然不是遥远的未来。必联愿意用十年所积累的经验和资源,为招投标行业的朋友们奠基铺路,共同迎接未来的挑战。

       作者:罗青  必联(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2-17 12:47
[s:125] [s:56] [s:33]

“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上,必联将以两种形式为招标机构提供服务。一是完全免费的平台使用,二是为招标机构搭建内部管理系统,同时和必联大平台对接,并提供包括技术升级、资源输出、运营保障等一揽子服务。”

俺由衷的希望,必联公司能像国际招标电子平台的方式那样,将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大平台给建设运营起来。

信息化如此发达的今天,应该没有问题。可是专家论证的三个平台方式,怎么就和俺的想法差着这么多呢?
作者: zhaozhao7618    时间: 2012-12-17 16:03
[s:89]  [s:89]  [s:89]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2-12-17 16:40
还是部委、地方之间相互利益问题造成了我国的国情,本着国情出发,这个平台的定位与方向个人感觉都是有问题的。在实践中去慢慢改?怕是越改方向越偏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2-12-17 21:12
做的早,做的深,想的也深,精华。列入招标理论探讨栏目。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12-18 08:49
顶层制度设计问题不解决或没人敢提出需要解决,使用任何工具都是徒劳的!效率的提高或者说人力成本的节省和实现所谓的公开公平公正完全是两回事情。正如菜刀也可以杀人,工具也可能成为帮凶……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12-18 10:28
一、必联的招投标网上操作管理平台已成功运行了10多年。老朽亲历了这个招投标网上操作管理平台的建立与发展。
二、需要指出的是,必联的这个招投标网上操作管理平台的建立和发展与反腐和防腐没有任何关系。其目的只有一个,方便招投标的操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提高工作效率。这也是必联成功的原因之一。
三、必联正在利用所谓的“电子招投标”将自已的招投标网上操作管理平台做大做强。
四、建议:必联不必人云也云,你10多年来,做的是招投标网上操作管理平台,并非是“电子招投标”。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12-18 11:10
如果一定要用“电子”一词,建议:罗青先生的标题可改为:《招投标电子操作管理平台  看得见的未来》。这样,名副其实。
作者: flyingdot    时间: 2012-12-19 09: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老茶童    时间: 2012-12-19 23:51
该办法的推行和出台,对招标监管、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这将会进一步要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向模块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也有效的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投标成本。
作者: 才疏学浅    时间: 2012-12-20 11:57
一、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电子招标只是一种手段和方法,不是解决招投标领域内若干问题的解决之道,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而不是必须,现在很多地方好像极其乐观地认为,电子招投标就是一剂良药,一根救命稻草,一旦采取便可以把所有问题解决了,现实恰恰相反,用好了,会是一种推进,用偏了,会导致畸形。
二、貌似看上去节约成本,但只是印刷装订的成本,不会给投标人带来投入的减少,软件需要费用,人员培训学习需要费用,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亦是如此。
三、有可能会导致另外一种灰色空间,就是提电子评标供软件平台的供应商,他们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包括对软件的设置解释,甚至对部分投标人的开标前的预演,再者,这些软件的公司是如何产生,如何监督,如何退出进入,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不是所有的改革都是正确的,但有这方面的动作是值得肯定的,只是不应一概而论,以偏概全,最终还是回到招投标法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当中,否则一切都是徒劳。


才疏学浅,一家之言。
作者: dongmin780416    时间: 2012-12-20 21:44
认真拜读后,受益匪浅!好的平台和措施需要专业素质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和维护,而招标师地位如何确立个人认为需要尽快明确,否则名不正言不顺,成了可有可无四不像那就一声叹息了!
作者: yinzi    时间: 2012-12-24 10:06
标题: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如果一定要用“电子”一词,建议:罗青先生的标题可改为:《招投标电子操作管理平台  看得见的未来》。这样,名副其实。 (2012-12-18 11:10)
关于题目的切磋:
招标投标无形市场 看得见的未来
作者: marsjuly    时间: 2013-1-24 10:36
电子投标关键是电子系统要流畅好用,能解决突发状况,相比书面评标,电子标的系统稳定性非常关键!
作者: zqxnankang    时间: 2013-1-26 11:30
全国都用这个吗?
作者: 辽宁老董    时间: 2013-2-21 11:31
国家出台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办法中引用许多标准和规范,规定的电子招标投标框架,办法一定是某个软件提供商参与编制的,但问题是有各地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如何统一,如不统一势必造成电子数据交换的混乱状况,所以我认为国家应组织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才能顺利的推广,否则按办法要求短时间内是很难推广的。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该是一个采集多部门提供的招标投标信息,并由计算机网络系统自动完成招标采购过程的工具系统,可以设想在系统帮助模块的引导下,同时在网路相关专业人士及监管部门的参与,直接服务于招标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使复杂的招标采购与投标供应过程简单化,才是电子招标投标的发展方向。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2 10:16
祝贺本文 被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转发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90011
作者: 余以军    时间: 2013-2-26 11:47
【问题是有各地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如何统一,如不统一势必造成电子数据交换的混乱状况,所以我认为国家应组织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才能顺利的推广,否则按办法要求短时间内是很难推广的。】

楼上的说法,我非常赞成。
大家可以期待《办法》中提到的“鉴定、认证、检测”。认证机构将会是统一的,其标准也必然是统一的,以此促成全国的合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都会是大同小异而已。
另外,国家也应该努力或许正在着手组织建立一个标杆式的全国性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作者: 664002345    时间: 2013-2-28 16:39
恍然大悟了    [s:56]
作者: zy61700812    时间: 2013-3-6 23:59
[s:125]  [s:125]  [s:125]  [s:125]
支持
作者: ae38    时间: 2013-3-11 13: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铁臂阿童木    时间: 2013-3-13 11:00
必联的这思路,还是让人眼前一亮啊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