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致用:
2013版规范,有几条和实施条例有冲突的,如“5.3.1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5.3.4不予受理情形之一: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工程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等等
学以致用:
还有钱老不喜欢的:“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s:96]
学以致用:
还有钱老不喜欢的:“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s:96]
曹锦江:
前面说
工程量清单可以由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后面的附件的封面上却只有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的地方,招标代理人没有盖章的地儿
Laochan:不是喜不喜欢的事。
因为,截止时间是个时间点,是不可延长的,但可以推迟。 (2012-12-30 22:14)
曹锦江:
前面说
工程量清单可以由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后面的附件的封面上却只有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的地方,招标代理人没有盖章的地儿
学以致用:
08规范中,根本就没有“招标代理人”这术语,“工程造价咨询人”指的就是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不知道为何13规范要创造性搞个“招标代理人”,我们通常叫“招标代理机构”。
难道是住建部想学商务部?商务部用的是“招标机构”。
这次应该是“违法依规”了![s:116]
Laochan:招标代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是同义的,不必苛求统一。
招标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是有点区别的。前者的含义可能更宽一点,包含代理机构和非代理机构。例如,大型企业(集团)内部的专职招标部门,也是招标机构。
....... (2012-12-30 23:12)
学以致用: 08规范中,根本就没有“招标代理人”这术语,“工程造价咨询人”指的就是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不知道为何13规范要创造性搞个“招标代理人”,我们通常叫“招标代理机构”。
难道是住建部想学商务部?商务部用 .. (2012-12-30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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