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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货物招标遇到的投诉问题   请老师指导 [打印本页]

作者: 中诚.ら    时间: 2012-12-28 20:38
标题: 货物招标遇到的投诉问题   请老师指导
事情过程是这样的
前一段在网上发布了3个招标公告,分别是母线槽采购、配电箱采购、桥架采购
投标报名阶段有个人每个项目都报名了,分别以A 、B、C三家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这边注明一下,对购买标书人没有什么要求。
三个项目开标结束后,配电箱中标了,但在公示过程中,有其他投标单位投诉其注册资本金存在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相关投诉问题
桥架开标,这个人又中标了,公示过程中有单位或者个人向甲方说这个中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经常在外面拿别人的资质来投标,然后在卖项目
甲方通过对配电箱中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与桥架中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进行比对为同一人,授权委托书中全说明此人为公司经理
出现这种情况,通过法律法规程序应该如何解决?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应该对投标单位做什么决定?
作者: ylsft    时间: 2012-12-29 08:35
假借资质投标;应当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作者: 中诚.ら    时间: 2012-12-29 15:23
有没有法律法规规定?
作者: wu·明松    时间: 2012-12-31 16:34
该行为属于弄虚作假的挂靠行为,有明确的证据可以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1、《条例》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2、《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条例》五十五条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作者: 奔驰在路上    时间: 2012-12-31 17:14
说那些没用,关健是你找不到证据。两个独立的项目,是同一授权委托人而已。顶多只能证明这个,你凭什么说人家借用了资质?外面的传言无法做证。除非你查到资质有假。你可以去那家公司查查。也可以在清标阶段,要他出示单位的社保证明。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3-1-3 11:09
(1)对挂靠、围标、串标的处理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2)招标人若没有明确约定,投标人可以委托非本公司的人代行投标,也就是不同公司委托了同一个人代行投标;
(3)对于挂靠、围标、串标、低价抢标等,关键是事前就要采取措施防止,详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第一章第三节、第五章第四节
(4)对于一般性的采购(不涉及土建安装),只要价格合适,那么只要把好验收关,那么有没有挂靠也无伤大雅
作者: 胖→胖    时间: 2013-1-4 16:31
招投标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真没有注意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不是公司的是否可以被委托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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