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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样的服务条款,同样的投标人,不同的标段得分不一样,奇怪不?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实人    时间: 2013-1-5 16:34
标题: 同样的服务条款,同样的投标人,不同的标段得分不一样,奇怪不?
有一个标,内有5个小设备。每个招标文件除具体设备的技术要求不一样,其它部分要求都一样。

制作标书时,由于设备的类同性,使用了完全一样的技术服务条款应答标书,但不同包的得分却不一样。有的包服务得一百分、有的得95分,有的包得80分。

结果出来后,大致问了一下同时参加投标的其它数个投标人,他们也是同样的做法,使用的技术服务条款应答完全一样,也出现了不同包,有不同的得分。

这种得分现象奇怪么?
作者: hosannali    时间: 2013-1-6 05:40
不奇怪的。
评标过程有价格标,商务标,技术标。
相同厂家,不同产品,商务标是不相同的。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3-1-6 09:02
打分法除非完全客观分,否则会给评委一个自由裁量权,只要是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都不能算错误。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6 09:04
俺就碰上监督人直接让其重新打分的情况。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3-1-6 09:19
这个正常
因为对于不同的人
对于多个标段 同 样的文件 理解是不一致的
作者: 老实人    时间: 2013-1-6 13:13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俺就碰上监督人直接让其重新打分的情况。 (2013-01-06 09:04)
这个咋回事?

是得分不一样被要求重新打分?还是的分一样被要求重新打分?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3-1-6 13:20
客观分应当也必须是一样的,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第五章第三节,主观分会有差异,但同一次同一个评委对同一个对象应当给出同样的分数,我在书中提出离散型评分方法就是为了防止评委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3-1-6 16:38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评标过程不能公开的原因,既然是主观评标,同样的东西做出不一样的得分应属合理。但个人认为差距不应过大,否则要不是评标出现错误,要不就是有串标嫌疑。不过这个不应过大到什么范围,还应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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