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von:个人认为,确实认定只有1家符合。
问题是如何认定制造商究竟是授权给哪一家,招标文件是否有具体规定?
如果没有,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让这2家代理商作出澄清,或者向制造商求证?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招标人对财政部那个“投标同一品牌型号产品的多个供应商计算方法”理解不到位而 .. (2013-01-05 18:34)
weilenvren:标书规定星号条款:“如果投标人为代理设备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次招标代理项目唯一代理的授权函”。
就我理解如下:星号条款是否为废标条款?如果是的话,是否属于资格条款?如果是的话,“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只有一家代理才是代表制造商,才具有合格 .. (2013-01-06 09:41)
在网上找到这么个内容,是2012年招标师考试的内容么。好像应该直接废标的,大家看理由充分么? 2012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文章浏览量:994 次 发布时间:2012-7-31 |
2012-7-31 |
某一项目货物采购公开招标。其中有某一品牌某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厂委托了两家投标人代理了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 [问题]请指明以上案例中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应作废标处理。 [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7号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
liuhaisang:
(1)本次招标代理项目唯一代理的授权函属于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
(2)如果这两家只有一家持有上述唯一代理的授权函,那么他在这一点上是合格的,另外一家不具备资格
(3)都没有,则都不具备资格
(4)都持有,且未造假,则也都不具备资格,这应当由制造商自己承担自身产品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
老实人: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7号令
2005-2-10
第三章 投 标
....... (2013-01-07 16:00)
bbbylkwhm:个人同意四楼的意见,一般招标文件中的星号条款都属于实质性条款,是必须满足的!
既然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那就必须得到制造商的书面确认,确认那一家是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否则,两家谁都不能通过初步审查的!更别谈进入详细评审了!
另外:个人一点温馨提 .. (2013-01-06 09:50)
Laochan:刘先生的理论分析是全面的,赞同。
但,实际操作中,仅凭这些有时可能还是不够的。
(2013-01-06 21:09)
中诚.ら:这种情况遇到过几次
出现二个唯一授权书时应让厂家出具以哪个唯一授权为准的函
投标报名包括投标时是无法认定以哪个授权书为准
因为有的厂家里面本身就比较复杂 本身存在工作缺陷
有的经理开了唯一授权给代理商投标 然后另外一个副总又开了一个授权给另外 .. (2013-01-16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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