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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标现场须备密封标书用品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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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21 10:50
标题:
投标现场须备密封标书用品 【转贴】
投标现场须备密封标书用品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3
年
1
月
18
日
09:45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清
晖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很多规定,密封送达投标文件就是其中之一。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
号)第三十一条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密封送达投标文件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是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行做法。但这项规定在现实操作中却遇到了一些令人尴尬的情况。这些事情的发生严重时会使招标活动前功尽弃,一般情况下也会使个别供应商被淘汰出局。不久前,在某市一个空调项目招标中就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在某市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空调项目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的每项工作都在井然有序地进行。但距离开标还有两分钟时却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3
个人急得满头大汗地冲进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认出他们是已经报名的投标人代表,便让他们赶紧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字确认。但当
3
位代表走到项目负责人面前时,该负责人不禁大吃一惊
--3
位代表手里拿着的是尚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在迅速环顾了一下大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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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代表中的一人突然冲向放有几份报纸的阅览架。取下报纸后,
3
位代表把投标文件分成两份急速包起来,并拿起采购代理机构用于装订文件的订书器,订了一下包装的接头处以示密封,然后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也许是他们的动作太快,项目负责人迟疑了一下才意识到他们是在递交投标文件,并赶紧核对时间,离投标截止时间还有十几秒。虽然还没有到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但用报纸密封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呢?这位项目负责人拿不定主意。在征求了现场供应商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后,这份特别
"
密封
"
的投标文件被判作无效。好在还有
5
家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本次采购才得以如期正常开标。
因为投标文件密封不合格被判投标无效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些因此而出局的投标人还很优秀。在采购实践中,不时会有这样的投标人
--
产品质量很好、服务品质值得信赖,但在投标当天却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达不到要求,或者因为临时需要修改一下投标文件,却找不到密封文件必须用到的相关工具,最终导致投标无效。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投标文件虽然是投标人的事情,但在很多采购代理机构都在追求优质服务的今天,笔者建议,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做一些文章,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在投标现场准备一些密封文件所需的包装袋、胶水、剪刀等。
笔者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现场准备一些这些用品,不仅可以在必要时让投标人感受到温暖,而且有时还可以避免一些优秀供应商被淘汰进而弱化竞争,甚至还可以避免因为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采购失败。重新招标成本会比较大,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内,如果遇到困难的投标人能得到这样的帮助,肯定会提高其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认可度。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3
年
1
月
18
日第
1414
期
3
版
责任编辑:
lhxln
保存时间
:2013/1/20
原标题
:
投标现场须备密封标书用品
-
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theory/operation/20130118/operation_536031.html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3-1-21 11:30
用品好说,关键是招标文件中对密封要求不应太繁琐和严格,否则很容易出现错误,我的原则是对于密封的要求至少在投标现场投标人能有可行的补救措施,比如要求某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作者:
xingkai
时间:
2013-1-21 13:44
我赞成在招标文件编制时对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尽可能简单,方便投标商现场及时补救。
如:国际招标中许多投标商从国外赶来,投标文件与行李随身携带,不可能像某些要求
那样里层一正三副密封包装,再统一外包装密封,机场检验都过不了关。飘洋过海来到
现场,一句密封不合格就让走人,这种招标机构谁还来投标?有哪个业主愿意委托?
作为专业招标机构,专职招标人员,应该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我们不是一再强调让用户满意吗?就密封这点小事足以反映出招标机构的组织能力和人员素质。
作者:
wjs
时间:
2013-1-21 14:07
希望更人性化一些,不要太繁琐......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3-1-21 18:44
这种事情,不好说
不管说什么,不同地区的投标人来投一个标,总有一些投标人以习惯某种包封为说词,出现各式各样的包封,有些想都想不到。
对于这个事情,我觉得有个法规出来更好些,毕竟因这个让投标人失败总感觉太可惜了[s:90]
作者:
芥末小生
时间:
2013-1-22 09:22
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应在保证密封要求的前提下省去不必要的要求,投标人也得熟读招标文件,充分做好准备,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22 10:45
密封的初衷并不是淘汰投标人。
所以俺的项目密封都很简单,并带好密封工具给投标人用。其实有个密封章齐活。
作者:
唐广庆
时间:
2013-1-22 11:20
关于投标现场为投标人密封投标文件准备用品的问题
这是有利于投标人和招标人的人性化措施,值得推广!也为此谈谈本人的看法:
1、首先我认为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的目的,要讨论清楚。之所以这样要求,主要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到投标文件后,有利保存,或防止被拆封而泄密的需要。只要达到这个目的,密封尽量从简,不要苛刻!如极端情况,即投标人少时,在开标现场直接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交完即刻开标(也即无搬运的情况)时,都可以不进行密封,因为既未搬运,也无保存时间,所以也不可能泄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时,应拒收。其原因是防止承担保存不好的责任。所以为做好服务,在现场准备修改密封的一些用品是非常重要的,是人性化服务措施,值得推广。
3、在开标开始时,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或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目的是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保存投标文件的责任,不再是检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责任,因为在开标前已经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过,接受的都是合格的投标文件。这时发现投标文件密封有瑕疵,也不能作为无效标处理。因为这种瑕疵不会影响投标的质量,也使得招标人多一个选择。
结合这个条目情况,我认为投标人密封虽然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密封的要求,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决定是否接受,无需征求其他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意见。只要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不再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接受,并启封唱标!这个开标就更加完美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1.22..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22 11:41
我在2007年发表的工作体会文章:
开标前准备工作要点21条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11102
其中说道:
【19、准备和带齐有关文具用品,如:计算器(最好多个)、白板笔、记号笔,碳素笔、
信封、档案袋、胶带
、订书器、剪刀、开标用笔记本电脑和备份资料的U盘、打印机(打印复印一体机)、打印纸;专家评标用的纸和笔;等等。经办人最好象willzhao所说那样,先想好,用一张纸写下来,备用后划勾;也可请其他人帮助自己想全、备全。】(加重描是本次添加的)
就是为了投标人,万一没有很好的密封,或者密封临时破损等问题,而准备的。
如果,密封要求,不能再次补救;那么,该要求是否合理,就值得质疑乃至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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