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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格预审时是按有限数量确定谁有资格投标 [打印本页]

作者: 黄牛    时间: 2013-1-23 17:20
标题: 资格预审时是按有限数量确定谁有资格投标
现在流行一种有限数量制的一种资格审查法,公告中是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时是按有限数量确定谁有资格投标,规定最低不少于7家。说是有条例规定,请问这种规定是出自什么地方?

作者: ylsft    时间: 2013-1-25 08:29
请说明的详细些;
作者: lgc666298    时间: 2013-1-25 09:07
这种规定都是散见于各地方的规定当中的,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的。现在各个省份都在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出台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在办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或者省级部门出台的规范招投标行为的通知等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3-1-25 09:23
最低不少于7家不是条例规定,应该是当地的。
我们这里规定不少于11家。
作者: 唐广庆    时间: 2013-1-25 10:18
关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的出处问题

       在我国法律法规中资格预审和资格审查,但均未涉及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的具体方法。只是在九部委联合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具体规定,请见该文件的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1.25.
作者: 黄牛    时间: 2013-1-25 10:38
谢谢大家的分享和意见。[s:89]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29 14:31
搞懂为什么要资格预审,就搞懂为何资格预审有“有限数量制”了!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3-1-29 15:10
江苏好像有过1000万以下的至少7家,1000万以上的至少9家之说法,楼主所说的是不是江苏地区的啊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3-1-29 15:11
不过这些都是条例出台之前的文件,条例出台之后,各省配套新文件见到的还不多
作者: 黄牛    时间: 2013-2-7 10:42
谢谢各位,属于地方配套措施那就可以理解了。只是有个疑问,资格预审公告没发布,组织这个资格预审可与法律不一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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