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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同项目(各自有单独的批文)可以合并招标吗? [打印本页]

作者: wjjst    时间: 2013-1-30 09:38
标题: 不同项目(各自有单独的批文)可以合并招标吗?
对上述问题,中国招投标协会网站曾有人提问过,唐广庆老师也作了回答,详见以下截屏:
请输入描述
作者: wjjst    时间: 2013-1-30 09:41
本人所在公司2012年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也就是将几条轨道交通的某附属工程合并招标,招标办要求给出依据,于是我们找啊找,找到的类似资料我帖在这里,供大家遇到此类问题时参考。
1、《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项目规模,多个公路建设项目可打包进行招标代理招标,选择一个招标代理机构。
2、《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总投资少于3000万元的项目,可实行多个项目捆绑后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代建单位。
3、《龙岩市发改委关于莲东消防站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多个项目合并招标,鼓励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进行捆绑招标,做大规模,提高效益。
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多项目合并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作者: wjjst    时间: 2013-1-30 09:46
类似的案例有:

一、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3号地块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012年8月24日
。。。。。。
本项目与“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1号地块河道整治工程(报建编号:1202QP0011C01)、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2号地块河道整治工程(报建编号:1202QP0012C01)、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4号地块河道整治工程(报建编号:1202QP0010C01)”4个项目合并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施工承包单位,要求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4个项目一同参与,否则不予购领招标文件。
。。。。。。

二、佛堂、赤岸中心卫生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两个工程合并为一个标段,但中标人须与两个卫生院分别签订施工合同。

三、龙岗区公交候车亭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和布吉大芬村交通改善研究招标公告

以上两个项目合并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但分开签订合同。
作者: wjjst    时间: 2013-1-30 09:49
至于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标段是否可合并授予某中标人,则有如下依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7部委2001第12号令)
第三十九条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30 09:52
俺个人觉得如果是分别签订合同,还是两个标段比较好。可以是一起招标,分成两个标段,授予一家中标人,两个标段价格分一起评标。签合同的时候比较好操作。
作者: 风无痕    时间: 2013-1-30 10:19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俺个人觉得如果是分别签订合同,还是两个标段比较好。可以是一起招标,分成两个标段,授予一家中标人,两个标段价格分一起评标。签合同的时候比较好操作。 (2013-01-30 09:52)
支持王斑竹的意见,这样现实可操作性强!
作者: zqxnankang    时间: 2013-2-3 09:44
标题: 回 wjjst 的帖子
wjjst:类似的案例有:

一、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3号地块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012年8月24日
。。。。。。
....... (2013-01-30 09:46)
两个项目合并为一个标段?两个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分两个标段,这样的话就可以统一开标评标了,这样的话就便捷多了,又不要抽两批专家,费用也可以省到不少呀
作者: 小汤姐    时间: 2014-4-18 11:14
不是同一业主、不是同一项目审批部门立项的两个项目可以一起招吗?
作者: caitan88    时间: 2014-4-28 22:47
开拓思路,长见识了
作者: hkqfgj    时间: 2014-5-9 09:13
可以合成一次开标,但是要分成不同标段。至少一个立项的 一个标段
作者: lgc666298    时间: 2014-5-9 09:29
水利项目是可以打包招标的,也就是不同的项目指立项不同、建设单位不同,一家代理代理单位一份招标文件,里面划分几个标段进行
作者: lgc666298    时间: 2014-5-9 09:3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doc (109 KB, 下载次数: 3) 这个是水利部的征求意见稿,里面说的
打捆招标的中小型水利工程,

作者: 雁渡寒潭    时间: 2014-5-9 11:04
那么如果两个立项一起招,本来是两个项目两个招标人,合并后谁是招标人?
作者: shids84    时间: 2015-9-16 16:27
王老师,您好!
    您说的我还是有几个问题不明白:
1.两个项目的两个标,分两个标段招标,开标评标一起的,如何授予一家中标人。
比如现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监理,技术标两套投标文件都一样,那技术评分(不出意外)也应该都一样,但是报价这块如果有差异,不是同一个投标人排第一,那综合得分就很有可能不是同一个投标人排在两个标段的第一,那就无法授予一家中标人;
2.按上述几位所说的,打包合并招标,我个人觉得有操作性,但是不合理。
说打包招标能做大规模,提高效益,便于招标人管理,说合并招标能增加竞争性,有利于评选推荐更加合适的中标候选人,这些归根结底都是出于一个目的,一个单位来中所有标。你说建立在招标人、投标人都是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那一点不为过,但是上升的中国这个国情这个高度,我觉得打包、捆绑、合并招标什么之类一点都不合适。原因如下:
(1)正常情况下,项目规模越大,吸引大型企业几率越高,中小型企业中标几率越低,这样根本不能体现出项目的充分竞争性,长远来看,不利于中小型企业发展。也更滋生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产生利益关系。
(2)合并招标后,招标人可以利用大项目带小项目,规避掉很多问题(除非合并招,但分开投标开标评标推荐)。比如:小项目有可能只要二级资质,但和大项目合并后,由于大项目要求一级,招标人按一级设定;大项目要求企业业绩5000万的,小项目要求3000万的,合并后按5000万来设定,诸如此类等等问题。
    我来挖这个几年前的帖子,也是我现在碰到这个情况。有要合并招标的,有要分开招标的,争执不下,所以来此处请教。说的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批评指正。
    我是觉得合并招标有优势,但要在合理的条件下,尤其是有公正的监督机构监管下进行。
作者: shids84    时间: 2015-9-17 15:06
老师,您好。感谢您的及时回复。
    您说的第二点我非常赞同。我觉得我们都秉着一颗公平公正的心去做招投标,那一点没问题,但是在和利益挂钩后,尤其是央企、国企等等,我觉得对于此种做法就要持有怀疑态度。
    我觉得就目前的中国市场来说,还是应该在公正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下进行。不知我这样说法是否正确?还请老师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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