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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设统一招投标市场体系到底有多难? [打印本页]

作者: 游客    时间: 2006-11-15 13:37
标题: 建设统一招投标市场体系到底有多难?
在招标网看到的这篇评论觉得很在理!不知道各位专家有何高论?

10月27日,“首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在京召开,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商务部等六大部委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在会议上,作为我国招标投标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极力提倡打破地区分割,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体系的想法。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陈德铭透露,即将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统一各地方和部门的招投标相关规则。以解决目前我国招投标领域市场分割,政出多门的现象,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

  其实,为了防止市场分割状况的发生,早在此次会议之前,国家发改委已经会同其他部委,共计11个部门建立了“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联合开展了招投标专项检查,对形成合力,防止政出多门,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我国现有的招投标制度框架下,以上提到的6大部委都是招投标工作的监管部门,它们针对所辖行业内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对口管理,并且由此形成了因行业划分的招投标市场分割格局。发改委主管大型工业项目招标、建设部主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铁道部、交通部分管铁路和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水利部主管水利工程建设、商务部主管设备国际招标,此外,还有财政部监管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等等,这些领域的招投标工作,已经构成了我国整个招投标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20多年的市场运行中形成了一套各自不同的操作流程和制度体系。根据中国国际招标网的分析师判断,在这种情况下,若想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体系,难度不小。

  首先,要选择统一的监管部门。按照现有的市场格局和分工体系,不同行业领域的招投标活动有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具体分工上文已经作了详细介绍,在此不再敖述。如果果真将这些分布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中的招投标活动统一起来,那么,在监管方面需要有一个“大一统”的监管部门,对所有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管。据保守估计,目前我国每年大大小小的招标项目近60万个,招标金额近1万亿元,参与投标的单位不下50万家,遍布全国各地,国内国外。如此大的市场规模,对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而言,其监管难度都可想而知。而且,监管权力的统一也会触动其余相关部门的利益,再加上项目审批、资金来源等同相关工作本来就是由各部门分管的。总而言之,对于招投标工作的统一监管难度较大。

  其次,要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正如文章开头提到,目前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着政出多门、制度混乱的现象。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约束我国境内招投标活动的两部根本法律,在此基础上,各部委针对所辖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具体的招标投标交易细则,由此便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制度体系。在设备国际招标领域,商务部出台了13号令;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部出台了82、89号令;在政府采购领域,财政部出台了18、19、20号令。这一系列的行政法规的确造成了目前招投标活动的制度分割,但是,由于不同行业特点不同,交易的对象不同,其招标投标活动在操作流程、违规界定上也势必有所区别。所以,若想以统一的制度体系代替现有的制度体系,恐怕没那么容易。只能说在某些可以统一的环节上制定统一的适用制度,如果真要完全地一致,恐怕也不会成功。

  最后,要形成统一的操作流程。由于现行招投标活动所遵从的制度不同,其操作流程也必然出现差异。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一般都要组织现场考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但对于设备的招标,基本上不需要这样的环节。另外,目前很多领域的招标投标工作都实现了电子化,这是以一个标准化业务流程为基础的,没有统一的制度,就无法设定统一的流程;没有统一的流程,也就无法实现招标投标的电子化、网络化。而目前,我国各行业招标投标工作不但形式各异,电子化、网络化的水平也参差不齐,若要形成统一的操作流程,短时间恐怕难以实现。

  综上所述,发改委关于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体系的构想的确是好的,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归根结底,各行业领域之间的交易活动具有不同的特点,所以,招标投标工作就具有很大的差异,这一点是很难改变的。所以,根据个人观点判断,所谓“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体系”,恐怕也只能是循序渐进,能做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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