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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打印本页]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3-2-25 17:06
标题: 【转】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转】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中新网2月25日电 2013年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法治蓝皮书指出,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不含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2倍(不含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2-3倍(不含3倍);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而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比较显示,中央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商品的成交价全部低于或者等于市场平均价。

  法治蓝皮书指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应理顺管理体制,统一政府采购平台,整合政府采购监管力量,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的政府采购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采购单位、供货商等主体之间实时准确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并在建立市场价格衡量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价格比对机制。

      转自:http://news.sina.com.cn/c/2013-02-25/103326351688.shtml
(原标题:法治蓝皮书:政府采购价格虚高 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5 17:32
中国网的转发,此条消息似乎更详细一点:


报告称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资金浪费严重
时间: 2013-02-25责任编辑: 林悦成地方_中国网  

法治蓝皮书今天上午发布

八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平均价

政府采购质次价高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天上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制发展报告》披露,部分地方政府去年1月至9月的采购商品,8成高于市场平均价,超过一半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以内。

蓝皮书还指出,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至9月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8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至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2倍至3倍,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

蓝皮书还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近5年时间,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情况不理想。调查中发现,仍有政府机关未配备专门部门或专门人员负责,收到申请时安排临时人员处理相关申请,由于对申请工作的不熟练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欠缺,这些工作人员处理申请时往往态度冷淡、业务不熟练、解决问题能力较差。另外,信息公开流于形式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政府网站对网页进行了改版,页面信息栏目有所丰富,但不少栏目缺乏内容,有些网站信息内容多是新闻报道、领导行踪,与公众生产生活以及本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信息很少。

“有政府部门我们问他们的公开电话,竟然让我们去打114查询,还有政府部门让我们发传真,我们发了他们又说只接受政府传真。”一些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上的态度让调查组的专家们“很无语”。

自己不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申请公开时,政府机关却拿出五花八门的理由来限制。从不提供身份信息无法证明是中国“公民”,到无法证明用途、违反一事一申请规定、政府机关无加工汇总信息的义务,再到属于内部信息、秘密级信息,甚至有的在申请实现即将届满时用补正申请处理、需要延期答复等理由拖延答复。北京的政府部门做得也不好,在2012年省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测评当中得到9.5分,排名第12位。

蓝皮书还发现,我国司法公开仍带有明显的宣传烙印,不少法院网站在建设伊始并非作为政务网站,而是主要作为对外宣传的平台。因此,法院网站普遍存在重宣传、轻公开的现象,网站演变成为“秀领导”、“秀文化”、“秀先进”、“秀风貌”的舞台,网站首页充斥法院领导人活动的新闻图片报道,公众和当事人关注的司法信息被淹没其中。其次,网站经常展示工作人员的书法、摄影作品,还有的法院在便民措施栏目中全部以新闻报道的形式讲述法院的好人好事,具体的便民措施信息却难觅踪迹。也有法院设置宣传当地风土人情的栏目。蓝皮书认为,法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网站,司法公开是第一位的,宣传展示只是一个附属的功能,不可本末倒置。 (记者代丽丽)

发表评论>>文章来源: 北京晚报

原标题:报告称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资金浪费严重_中国地方_中国网
http://local.china.com.cn/2013-02/25/content_28053896.htm
作者: 标途    时间: 2013-2-25 21:12
这则新闻的标题很吸引人眼球,我不知道该蓝皮书原文表述是怎样的,新闻和社科院的报告风格一定不同,我相信“8成”并不是这份报告的重点和亮点。我不认为“8成”一定准确,因为现在没有准确权威的统计体系可以得出全面准确的数据,但政府采购价高的问题确实不容忽视!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3-2-26 08:56
胡说!
作者: qinl    时间: 2013-2-26 09:08
8成,这个数字的统计口径成迷?但可以表明,学界对政采所持的不满态度!或者可以看成是社会各阶层对政采的制度设计及开放程度的不满![s:84]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6 09:08
此消息获得了比较轰动的效果,各大媒体纷纷转发,各个有关论坛网友热议。

网易为例,昨日一天,跟帖达20页,今天更达到了34页。

请看: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 ... ISRLGH0001124J.html

例如,受到网友肯定的发言之一是: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花开o [网易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网友]: 2013-02-25 16:53:34 发表

权力不制约,所有的“法规”都是招摇撞骗!
财产不公开,所有的“政策”都是假公济私!
制度不民主,所有的“主义”都是欺世盗名!
芙小小2世 [网易四川省成都市网友]: 2013-02-25 16:52:26 发表

一个被称做混乱的时代,却容得下鲁迅呐喊。一个被说成和平的年代,却容不下百姓放个屁。只要涉及到他们的利益,立刻变成国家机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2-26 09:23
公布预算后的价格几乎是没有多少借支率可算。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6 09:38
注意原文说的是(摘录)


【《法治蓝皮书》指出,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11日至930日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不含1.5)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2(不含2)5.2%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2-3(不含3)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而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比较显示,中央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商品的成交价全部低于或者等于市场平均价。】

这和某些媒体报道的“政府采购8成高于市场价”是意思有区别的。

其此,从各大论坛网友的跟帖看,问题和不满情绪又是很大的。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3-2-26 09:48
标题: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注意原文说的是(摘录)


【《法治蓝皮书》指出,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不含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2倍(不含2倍);5.2%的商品 .. (2013-02-26 09:38)
没有看到过官方公布的协议供货占政府采购中比重的数据,但无论如何也不会超过一半,那么“政府采购8成高于市场价”的说法是严重的错误!“政府采购8成高于市场价”和“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区别大了去了!是记者不专业造成的乌龙,还是为了吸引关注故意而为?[s:72]
作者: qinl    时间: 2013-2-26 10:36
[paragraph]政采的公开程度是严重不足!本身就没有一套科学的数据采集和公开的制度设计!就算身在其中,也不免唏嘘不已![s:84]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3-2-26 12:05
就中国目前这个市场而言,这个市场价是多少呢?谁来说说,然后再讨论高于还是低于。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3-2-27 10:11
      今天这个也比较“火”:

        新浪科技援引《新闻晚报》的报道称,该结果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人员对中央政府采购以及26个省、直辖市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梳理,并根据可公开获取的协议供货成交价格、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的成交价格,分析其与市场平均价格的差异而得出的。

       政府采购价竟达市价37倍

       该项调查对中央政府采购以及26个省、直辖市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了分析,调研了1.9万件商品的采购,调研发现,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十分突出,八成采购物品高于市场平均价,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这项调查发现,一些办公用品的成交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例如笔记本电脑:2098件、实际支出约1801万元,按市场平均价采购支出约1373万元;复印机:215件、实际支出约466万元,按市场平均价采购支出约343万元;台式计算机:4003件、实际支出约2186万元,按市场平均价采购支出约1660万元……

      负责此项调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田禾介绍,这次调查的原始数据是通过主动公开和按要求公开方式获得,来自于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合计119299件协议供货商品的成交记录,其中广东省66128件,黑龙江省15239件,江西省9852件,福建省28080件。

      据统计,有15190件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实际支出约7934万元,占全部商品总件数的79.86%,实际多支出约2074万元。


      调研组调研了1.9万余件商品的政府采购,总采购价格9200余万元,其中20 .14%的采购商品低于或等于市场价格,其余商品全部高于市场平均价。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以上的商品有10678件,其中一个市场价格2649元的台式电脑,采购价格为98370元

      政府采购成交记录不透明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该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另外,《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也明令禁止政府机关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并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降低采购成本。

      “但实际操作中还是暴露了一些问题与不足,尤其是政府采购活动不透明、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等,容易引发公众质疑。 ”田禾说。

      调查还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万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然而,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吕艳滨认为,预算节省不等于实际省钱。

       一些政府采购表面上看节约了财政资金,但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格却高于市场价格。

       据分析,导致高价采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最高限价形同虚设,政府采购中心以“媒体价”乘以一定优惠比例作为最高限价,而“媒体价”是某些生产商与经销商自定的,并不能够真正反映市场价格。


     来自http://news.mydrivers.com/1/255/255731.htm

   【高 注 :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7 10:32
继续转发各种对此问题的评论文章或者建议:


《法治蓝皮书》:政府采购八成商品“买贵了”

新华网 20130226 08:09:50 来源: 京华时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昨天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其中首次推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报告,显示政府采购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场均价,浪费资金超三成。《公职人员亲属营利性行为的法律法规》报告则显示,有26.7%的省部级官员反对让亲属退出在其管辖行业从事营利性活动。

热点1:政府采购

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政府采购规模高达1.1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多。巨大的采购资金来自于纳税人,那么公众是否知道这些钱是怎么花的?报告指出我国当避免由未来全球最大的公共采购市场沦为全球最大的公共腐败市场。

“简单地说,政府采购就是花您的钱为政府买单,因此政府采购的核心要求是花最少的钱买最好的货。”“《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我们的政府做到了吗?”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副主任吕艳滨表示。

调研发现,当前主动公开的信息避重就轻。中央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尽管有不少在政府采购网上主动公开了协议供货商品目录、最高限价,但只有两个省份主动公开了有效成交记录。

报告指出,中央部委,个别省、直辖市,均不提供或不同时提供采购商品的型号、具体配置和对应单价等关键信息,无从对比市场价格作出评判,有规避监督之嫌。

调研组还向24家未主动公开成交记录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遇很大阻力。“有的要求我们必须承诺不向媒体公开,有7家不能按时答复,有13家明确拒绝答复,比例非常高”,吕艳滨表示,这都有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另有3家称涉及商业秘密,还有10家居然说不掌握这些信息。

“为什么需要特供商品?它‘特’在哪里?是不是必要的?还是为做文字游戏?”吕艳滨认为,政府采购必要的特供商品,也当公开型号、价格等具体信息,以及采购目的和用途,以供监管。

拒公开采购信息比例高特供商品存在监管难题

预算减少不一定就节约禁以特供为由牟取暴利

据报道,财政部表示2002年至2011年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占GDP2.4%,但调研显示浪费依然严重。

吕艳滨指出,作财政预算时,因不确定采购商品的成交价,会做得稍微高一些,因此实际采购价往往比预算低,但是否比市场价格低?这才是问题关键,因此需分析预算减少的背后,看究竟节约了没有。

“如果不低于市场价,你这个采购是不成功的,得有这个逻辑。对于监管,公开是最有效的”,吕艳滨指出,《政府采购法》单看条文“很完美”,但实施效果不好,主要问题在于主管部门分散,监管分散,有的只搭平台不监管。

报告建议,当建立科学的市场价格衡量标准,分类别、分配置、分价格区间指导协议供货价格,“特供”采购也有参照,杜绝变相涨价、牟取暴利,并制定统一的办公用品标准,规避“天价采购”“豪华采购”,提升采购透明度,杜绝滥用商业机密等理由拒绝公开。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7 10:33
热点2:政府透明度

社科院国情调研组昨天发布《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2年对国务院59个部门的测评结果显示,透明度排前五的依次是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水利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得分最低的则为监察部、国家信访局、铁道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司法部及国家广电总局。

商务部信息透明度最高  部分人员视公开为负担

数据显示,去年各部门依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国家部委中只有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监察部未收到申请,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最多达7938件,其次是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卫生部、国土资源部等。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主任、《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认为,这说明公众对信息的需求量大,也显示政府本身做了大量工作。

田禾指出,调查显示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负担,反感甚至抵触公开,不考虑怎么样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且限制公众依申请公开的问题没有太大改观。

热点3:社会抚养费

蓝皮书还发布了《中国计划生育法治状况》报告。关于计划生育法治今后的改进方向,报告建议,随着硬性配额与指标及相应强制性手段的消除,公民获得真正自主行使生育权的机会,社会抚养费制度和有关行政处分机制在未来亦应逐步取消。

建议逐步取消超生罚款专家称逐步过程较漫长

“之所以说‘逐步’,主要是考虑到一个过渡性阶段”,报告建议,如先统一在无论身份、地域、民族或宗教等不同背景,一般都设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条件是从第三孩开始,如此就可改变目前在生育权行使方面所设置的许多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报告表示,这一主张基于对未来的社会发展预期,认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很可能向欧美国家趋近,家庭的发展模式、生育意愿和生育率也将有类似改变,一个明显的例证即当前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相对一二十年前已出现明显下降。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社会抚养费过去叫“超生罚款”,是按照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下位法,即地方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规定征收的,如果要取消,就得修改法律和条例,因此这个“逐步”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陆杰华指出,取消“超生罚款”与当前备受关注的二胎政策是否放开有一定联系,但不是必然联系,因为即使放开二胎政策,生三胎、四胎的话仍要按相关的规定来征收社会抚养费。

他提到,社会抚养费制度是否公平,现在还有很多争议,因为大多数人在实行计划生育,少数根据这个进行制裁,且不太透明,地方征收有随意性,根据自由裁量权,最高的收9倍,有的3倍,有的6倍,如何裁定,如何更透明,需要去思考。

陆杰华认为,取消社会抚养费与否主要在于理念,现在计划生育毕竟还是基本国策,可能还是要长期坚持,今后我们如果由计划生育走向家庭自主生育的话,那时候就没有征收的必要了。

热点4:廉政建设

2013年《法治蓝皮书》指出,通过在全国20余省份的问卷调查显示,相当部分官员对禁止直系亲属从事其管辖领域内的经营性行为表示反对。反对公职人员亲属营利性行为的公众多于公职人员,其中35.5%的公众认为,应将公职人员直系亲属的获利所得上缴国库,而持相同观点的公职人员的比例仅为24.3%

亲属营利性行为监管虚置应界定清楚何为公职人员

是否应当责令公职人员亲属退出营利性活动,或责令公职人员辞职?调查显示,51.2%的公职人员和53.3%的公众对此认同。而在级别不同的官员中,司局级公职人员对此最积极,有67.2%的人赞同,而省部级公职人员反对比例最高,占  26.7%

蓝皮书还指出,公职人员亲属营利性行为助长隐性腐败和期权腐败,但当前规范公职人员亲属营利性行为的相关规定普遍存在问题,如监管内容虚置,规定流于形式,对什么是管辖范围、哪些行业不可从事无明确规定,且缺乏强制性,只要公职人员本人不出问题,其亲属仍然能我行我素,恣意妄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法治蓝皮书》主编李林指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需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及各方面改革配套进行,想一蹴而就不太现实,公职人员如何界定,哪些财产需要申报,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实则不易。

“拿工资的算公职人员?那我们的医生、老师都拿财政工资,算不算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算公职人员,那好多城管、协管,算不算公职人员?或者在什么情况下算,哪些行为算?”李林指出,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前,首先要界定清楚对象。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商西

保存时间:2013/2/26
原标题:《法治蓝皮书》:政府采购八成商品“买贵了” - 新华时政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2/26/c_124386613.htm

【转载者注: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7 10:34
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政府采购是为多花钱吗?

雁大群 2013/2/26 6:36:4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原创]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政府采购是为了多花钱吗?

/雁大群

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采购并没有做到物美价廉,特别是协议采购的价格与公众期待相去甚远,不仅没有价格优势,甚至比市场平均价更高。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11日至930日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腾讯网225日)

这已经不是单纯局部地区的个案了。近年来,媒体一直在爆料很多地方的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但我们见到的往往是,媒体越爆料,政府采购涉及面越广,标的越低,有的地方规定只要5000元以上,就要走政府采购的程序。

其结果,本来在市场上花5000元可以购买的东西,就必须费时费力地再多花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去政府采购了。而且,不多花这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走这一程序就不能买,就违反规定,就不能入账报销。

遇到一些大的项目,更是让人心疼。本来在市场上花60万元能买的东西,走政府采购可能就要花上100万。据说这还不是花冤枉钱最多的,《法治蓝皮书》爆料,在他们的统计中发现,有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

从这里看,官方是什么,官方其实就是个冤大头。同一商品,市场上有价廉物美的东西不买,非要弄个什么政府采购,多花上一倍、二倍、甚至三倍的价格去买回来。不这样做,还不合规矩。

其实,在这里,愿意当冤大头的只是政府,而不是政府官员,能够当上政府官员的哪个都不比别人傻不比别人笨。政府官员之所以愿意当冤大头,是因为他们在其中有利可图。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目前的政府采购给官商勾结罩上了一张合法的外衣。官员康公家之慨是为了获取其中的巨额好处或回扣,商人是为了获取暴利。官商皆大欢喜的同时,吃亏的是国家,买单的是百姓。而且,这一切都是在合法合规的名义下进行的。程序合法有效,手续齐全。

政府采购目前事实上已经走入一个管理的误区。不走政府集中采购的路子,担心采购单位或工作人员贪污受贿;走政府集中采购的路子,在采购部门及其官员可能收取好处回扣的同时,要在其中分一杯羹的又多了一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的官员。

政府采购高达八成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的事实告诉我们,政府采购已经成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即便文章中所提暗含褒义的“中央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商品的成交价全部低于或者等于市场平均价”,也不是什么可以值得炫耀或肯定的。不要说中央机关的批量采购,就是普通百姓到市场上买东西,通过讨价还价,“低于或者等于市场平均价”的标准也能达到。

政府采购,何去何从?
  
      
原标题:[原创]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 政府采购是为多花钱吗【猫眼看人】-凯迪社区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f=w&ctid=96692&boardid=1&id=9007924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7 10:40
京华时报:政府采购不能“只买贵的”

人民网 2013022608:58    来源:京华时报   徐立凡


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披露,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十分突出,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部分地方政府去年1月至9月采购的商品,八成高于市场平均价,超过一半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以内。

政府采购是通过集中性采购,将财政资金用到明面上,以此促进政府支出透明化,但调查表明,“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仍然较为普遍,这不仅让一项理应“阳光”的政务蒙上了阴影,而且对政府公信力也会形成伤害。政府采购价格何以高于市场均价,原因不言自明。无非是拿公共资金牟取一己之私。值得研究的关键在于,这种寻租空间何以能够轻易形成。

政府采购的制度设计并非不完备,既有相关法规,也有实施细则。但是,实际情况是,“防火墙”起不到应有作用,审批关、招投标关和事后公告关都存在不少疏漏。以审批为例,政府采购资金需要由财政部门出,而审批权就掌握在财政部门手中,审批关口很容易形如虚设。在招投标环节,虽然程序是开放式的,但实际上政府采购方中意的企业,很容易通过围标等手段中标,导致“价低者得”成为空话;在事后公告环节,由于对于公告缺乏规范,而只公布结果,因此社会各界难以从中获得监督支点。

政府采购制度不能发挥有效作用,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政府采购作为典型的政府行为,实际上处在封闭运行的状态中。买什么、向谁买、怎么公之于众,基本是政府说了算,外部监管力量无从介入。由于不存在一个可以真正将政府采购权束缚起来的“笼子”,所以,不出现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情况,反而会是咄咄怪事。

还要看到,预算制度的不够科学,从另外一个角度刺激了政府采购价格的虚高。一些政府单位,为了防止下一财年预算被减,总会在年底前突击花钱。预算结余多的单位,为了花完钱,宁愿让采购价一涨再涨。让政府采购真正阳光起来,正常起来,需要治的痼疾不少。其一,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应由政府内部完成,就更需要决策民主化。其二,政府采购的相关监督权,不能过于集中,而必须分散。比如,审批权力可以交给人大,以此避免自己监管自己的问题。这也是公共财政成为阳光财政的必由之路。其三,目前仍显粗糙的招投标和公告环节,需要重新设计,使之真正发挥出监督作用。而最好的监督方式,是采购由政府完成,监督权则主要交给社会。其四,财政预算,还需向科学化专业化大幅迈进。政府部门不应是“高富帅”,而应做“葛朗台”。当政府部门的钱来得不是那么容易,花的时候需要仔细掂量之时,“只买贵的”的豪放劲儿,自然会收敛。

政府采购,是行政行为的一个窗口。是否得当,是否科学,是行政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行政体系改革,不妨把政府采购作为一个重要突破口。

(责任编辑:齐贺、张玉珂)

保存时间:2013/2/26
原标题:京华时报:政府采购不能“只买贵的”--观点--人民网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0226/c1003-20600369.html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3-2-27 10:56
标题: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京华时报:政府采购不能“只买贵的”

人民网 2013年02月26日08:58    来源:京华时报   徐立凡

....... (2013-02-27 10:40)
这是一篇很好的时评,但是将8成协议供货高于市场价说成8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的细节错误仍在延续。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8 12:08
斩断政府采购价格虚高背后的寻租黑手

红网 2013/2/26 0:32:15 [稿源:红网] [作者:吴治邦] [编辑:司马清]

中国社科院2013年发布的发展蓝皮书指出,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资金浪费严重,背离制度设计初衷。(225日中国新闻网)

国家建立政府统一采购平台的初衷是为了能够在采购过程中获得更有利的地位,避免浪费公共资源。没想到事与愿违,政府在采购中并没有得到实惠的产品,反而买到了价格虚高的产品。

按照正常的思维,买方采购的产品越多,显然在交易的过程中将会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不说将会得到价格更为低廉的产品,以市场均价买到产品应该是比较正常的。可是政府的采购价位,让人跌破眼镜,竟然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

这种反常现象的背后,很明显有黑手在操纵。政府采购是权利人组成的买方,以购买人的角色出现在市场上。在采购活动中,政府相关的责任人员很明显具有“经济人”的特征,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其经济活动的最主要目的。在采购活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采购人员对财富的追求和企业谋取自身利润的追求相结合,构成了寻租和设租的双方,权力的寻租将会必然出现。

政府采购为什么每每成为冤大头,通过分析之前的案例,我们发现在审批、招标皆有潜规则。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是产品的需求者,又是采购过程中的监督者,角色上的双重性为相关公职人员提供了公器私用的机会。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一些腐败分子只看谁给的回扣更多,招投标更多流于形式。

如何让政府采购成为阳光采购,立体化的监督必不可少。在涉及到公共资源的使用的时候,必须让民意与其中。通过民间和官方的共同商议,论证哪些钱该花,哪些钱不该花,从采购源头做起,斩断寻租的黑手。如何让权力不参与到采购的过程中,显然是避免潜规则的另一大法宝。如果可行的话,是否可以将采购商品的活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招投标,借以防止权力之手乱伸?

目前国内的政府采购机制正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全国性的采购活动并没有成为常态,大多是公职人员直接操办。因此,在规范性的政府采购制度形成之前,就需要出重拳,严查背后的权力寻租。

/吴治邦

保存时间:2013/2/26
原标题:斩断政府采购价格虚高背后的寻租黑手_红辣椒频道_红网
http://hlj.rednet.cn/c/2013/02/26/2919934.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2-28 12:09
政府采购乱象为何越演越烈?

红网 2013/2/26 0:33:20 [稿源:红网] [作者:王小杨] [编辑:司马清]

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发布的(2013)《法治蓝皮书》。《法治蓝皮书》显示,专家对四省19020件政府采购商品统计后发现,有15190件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实际支出合计7934.87亿元,占全部商品总件数的79.86%,实际多支出了2074.39亿元。也就是说,八成政府采购商品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资金浪费严重。(225日人民网)

这份蓝皮书的积极价值,应该是用权威的调查数据,客观呈现了政府采购乱象越演越烈这一现实,如此隐性且又堂而皇之的变相腐败,或许不再令人惊诧,更不令人陌生,正如大部分网民所说,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却又无可奈何。

这种公众的无力感,显然是政府采购乱象越演越烈的原因之一,但长期以来,这类灰色交易仍然能如此肆无忌惮地进行着,原因远远不止于此。比如一些专家“大而化之的建言”或不痛不痒的建议,不仅仅无助于乱象治理,有些反而会使公众关注的政府采购问题进一步“免疫”。有一些专家提出的“给采购标准设定上限”,并在一些地方进行试验,尽管有一些进步意义,然而限价后采购的商品,同样可以无限接近废品,采购双方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灰色空间。

再回头审视《法治蓝皮书》提出的治理建议,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的政府采购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采购单位、供货商等主体之间实时准确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并在建立市场价格衡量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价格比对机制”。表面上看这些建议全面、系统,然而重心却是试图将参与交易的采购双方归位为“理性经济人”,采购时能“比对价格”等,这迷失了“治理乱象必先治人”的核心主旨,颠倒了治理灰色交易的程序。因为在监管流于形式的情况下,趋利的本性不会令人自我约束,放弃垂手可得的灰色收益,而对纳税人的钱财负责。而且,这些建议也不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份《法治蓝皮书》中。

所以,只有将重心放在对政府采购者的监管上,系统地建立一套严格且具体的事后行政追责机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与财政管理挂钩,按照回扣多少进行处罚,超过多少即违法,才能真正从法治层面惩处灰色交易。事实上也只有在形成行政追责机制的基础上,由监管机构将每一起政府采购价格放入市场价格体系中衡量,重点突出参与交易者的主体性责任,严格规范其采购行为,才能真正有效遏制越演越烈的政府采购乱象。

/王小杨

保存时间:2013/2/26
原标题:政府采购乱象为何越演越烈?_红辣椒频道_红网
http://hlj.rednet.cn/c/2013/02/26/2919943.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1 09:58
新华时评:一些地方政府“钱袋子”漏在哪里

新华网 20130227 18:29:0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李劲峰)国家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为了规范政府支出、节省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率,但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的商品价格虚高,资金浪费严重。政府“钱袋子”到底漏在了哪里,成为一个值得追问的话题。

社科院所属机构在广东、黑龙江等四省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采购许多办公用品的价格高于市场价1.5倍。统计的1.5万多件政府采购商品因为价格虚高,多支出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这个结果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采购活动应该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此外,近年来出现的“天价U盘”“天价电脑”等现象表明,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中的确存在奢侈浪费,政府“钱袋子”确有漏洞。

编制财政预算,既是为了掌握支出情况,平衡收支,也是为了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要达到这样的目的,预算就要既详细又尽量符合实际,还要严格执行。而实际上,现行预算制度失之宽松,预算项目比较笼统,执行中“灵活掌握”的空间较大。

此外,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现行政府采购机制中,少数职能部门独揽审批、招标、公告等权力于一身,“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制约。甚至还有极少数手握政府采购大权的官员与供货商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东西次一点,商家赚一点,回扣拿一点”的做法直接造成政府采购价格虚高。

越是财政收入增长,越须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眼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和普遍行动,各级政府理应自觉成为表率,自觉加强内部监督,看好政府“钱袋子”,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

保存时间:2013/2/28
原标题:新华时评:一些地方政府“钱袋子”漏在哪里 - 新闻中心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2/27/c_114826783.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1 10:11
几个有关的视频:

政府采购八成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rar (4.97 MB, 下载次数: 3)




其他过大;无法上传。试一试分段压缩。

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须治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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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1 10:55
八成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场价 2千元电脑花9万.part1.rar (5.72 MB, 下载次数: 12)

八成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场价 2千元电脑花9万.part2.rar (4.76 MB, 下载次数: 3)



社科院专家:实际操作背离.part1.rar (6.68 MB, 下载次数: 13)

社科院专家:实际操作背离.part2.rar (6.68 MB, 下载次数: 12)

社科院专家:实际操作背离.part3.rar (788 KB, 下载次数: 20)

需要下载后,先合并,在解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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