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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有单位住宅项目售楼处招标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芥末小生    时间: 2013-2-28 12:00
标题: 国有单位住宅项目售楼处招标问题
一国有单位,开发一住宅楼盘。现准备售楼处建设,建安加装修整个估算500万元,售楼处属临建(用完后拆除)。现问:
1、工程招标可否采用邀请招标?
2、因售楼处属临建性质,没有报建手续。若公开招标,甲方将委托代理进行公开招标,不在招办备案,仅邀请行政监督单位参与。是否可行?
作者: wu·明松    时间: 2013-2-28 12:34
1、该项目使用国有资金,又是商品房项目,且金额超过了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标准,并且不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我个人认为,应该公开为宜。毕竟我没有发现招标投标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对临时性项目允许例外的。
2、这个得看各地的地方规定。不过,我们这边是不可以的,只要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就必须进场交易、走监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监督部门都会要求备案。
个人见解……
作者: mrdong    时间: 2013-2-28 14:09
国有资金需重视手续的合法性,建议一定先咨询当地住建委招投标管理部门。无需办理开工证,估计不用进入有形市场招标。但场外招标也应该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并遵从招投标法和实施细则。
作者: 芥末小生    时间: 2013-2-28 14:23
标题: 回 418426043 的帖子
418426043:1、该项目使用国有资金,又是商品房项目,且金额超过了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标准,并且不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我个人认为,应该公开为宜。毕竟我没有发现招标投标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对临时性项目允许例外的。
2、这个得看各地的地方规定。不过,我们这边是不可以的,只要是依法必须招 .. (2013-02-28 12:34)
感谢回复,分析的很到位。
作者: 芥末小生    时间: 2013-2-28 14:24
标题: 回 mrdong 的帖子
mrdong:国有资金需重视手续的合法性,建议一定先咨询当地住建委招投标管理部门。无需办理开工证,估计不用进入有形市场招标。但场外招标也应该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并遵从招投标法和实施细则。 (2013-02-28 14:09)
应该是得咨询相关部门。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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