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426043:……为了防止这种意外情况,可以视情况在招标文件里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设为1-3名,避免因没有意义的重新招标而带来的社会资源浪费 (2013-03-01 07:53)
是谁废了我的标?—拨开“废标”层层迷雾 http://www.chinabidding.com/zxzx-detailHotspot-23467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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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03-26 , “废标”系列专题出炉了,包括 废标之概念篇、废标之法规探讨篇、废标之案例篇、废标之猫腻篇、废标之争议篇五篇。此五篇 分别对“废标的概念”、“废标的法定情形”、“如何防范废标”、“废标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以及“废标产生的争议”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之所以对“废标”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是考虑“废标”问题的争议较大,对招投标实践也产生了诸多影响,事实上,目前大量的废标,也是导致质疑投诉的重要原因。因此,研究“废标”问题,对于保证招投标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废标”问题比较复杂,仅是概念业界还无统一说法,编者只能就相关法令和业界看法进行分析归纳,并结合招投标案例对“废标”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专题策划过程中,编者有幸得到高子正老师的多方帮助和指教,在此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谢意。 收集整理资料的过程,也是我们深入学习、思考的过程。经过对“废标”专题的整理和制作,我们对于“废标”问题及中国招标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大家看了目前的五个分专题后对“废标”有个大致的概念,对相关工作和实践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那么就达到了我们制作此专题的初衷。 当然,关于“废标”的问题,我们只能在摸索中逐步厘清,它有待读者和我们在实践和思考中进一步增进了解。 最重要的是,各法令能对“废标”概念和相关问题作统一的界定,到那时,各种关于“废标”的疑虑和问题也许会不攻自破,急切期待中国招投标法令的统一化和健全化,使大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最后,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此系列专题一定有许多疏漏和不足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详见废标系列专题主页:http://www.chinabidding.com/zxzx-detailHotspot-2346774.html[ 此贴被plumliu在2008-03-27 08:20重新编辑 ] |
唐广庆: 关于评标过程中有效单位少于3家时处理的问题
我同意上述许多网友的意见,在评标阶段响应招标文件和有能力、有实力完成合同任务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千万不要否决全部投标,这 .. (2013-03-0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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