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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项目经理在岗时间 [打印本页]

作者: 美丽天使    时间: 2013-3-25 20:10
标题: 项目经理在岗时间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缴纳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奖励基金各60万元。
奖励基金列入工程建设收益,不再退还。
中标单位只能唯一授权给拟派参与本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处理该项工程的一切事宜,同时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通过甲方资格预审的人员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名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换项目经理,应满足资格预审条件,通过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交纳20万元(不退)后,才能准许更换,否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换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条件,通过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交纳10万元(不退)后,才能准许更换,否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项目经理要常住工地,不能保证每周3.5天(至少2.5天个工作日,住宿工地2个晚上)以上的时间在工地,或缺席每周例会的(含请假总次数超过三次以上的)按每人每天扣除200元计;累计超过20次按本项第1条处理。
4、现场技术负责人要坚守工地,不能保证每周5.5 天(至少4个工作日,住宿工地5个晚上)以上的时间在工地,或缺席每周例会的(含请假总次数超过三次以上的)按每人每天扣除200元计;累计超过20次按本项第2条处理。
5、项目经理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坚守工地时间可以对换。
6、项目经理未换人并能满足第3条坚守工地的时间直至竣工验收的奖励60万元。
7、现场技术负责人未换人并能满足第4 条坚守工地的时间直至竣工验收的奖励60万元。
以上条款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3-3-25 20:14
两位主要领导在岗的话,建设单位要多花120万元,能够同意并兑现吗?
作者: 美丽天使    时间: 2013-3-26 08:01
那120万元是施工单位交的呀。[s:72]
作者: hylhs    时间: 2013-3-26 08:31
120万元的性质改为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驻场保证金为宜。
作者: chenbt    时间: 2013-3-26 11:27
够狠。不过怎么确认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驻在工地了,实际操作有难度。
作者: 美丽天使    时间: 2013-3-26 21:18
奖励基金改为驻场保证金我认为很好。施工单位如何证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驻在工地了?能支高招吗?
作者: chenbt    时间: 2013-3-27 10:51


你们单位在工地装一个人像识别的打卡机,每天至少两次打卡,晚9点,早起7点。
作者: 美丽天使    时间: 2013-3-27 12:07
楼上的想法我也想到了,没有更好的方法这也不为是一种方法。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3-3-27 12:28
现场技术负责人要坚守工地,不能保证每周5.5 天(至少4个工作日,住宿工地5个晚上)以上的时间在工地。

这条要求不合理,没有紧急情况的话,晚上时间一般是个人的休息时间,如果是强制性要求对方留守在工地,有迫使对方企业和项目部违反劳动法的嫌疑;不管是业主方是否有这方面的要求,相当多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并不需要住宿在工地,工地是主要的工作场所,不是生活的全部。
作者: 美丽天使    时间: 2013-3-27 18:45
我同意楼上的意见。就有这样的业主,你说怎么办?他居然敢写在标书里[s:58]
作者: fanxjking    时间: 2013-3-28 10:51
项目经理更换太频繁,才出此下策,业主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3-3-28 14:35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缴纳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奖励基金各60万元
这一条我都没有想通
投个标  就要交个钱,这不是强压人嘛
对于下面说的那些  都是进入工程之前的理论想法  实际工作与这个情理上说不通的[s:33]
作者: yuchunsong    时间: 2013-3-28 16:55
[s:125]  [s:125]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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