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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各地)国五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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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3-3-30 18:39
标题:
(各地)国五条实施细则
北京版
央视报道在首都之窗和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已经发布,但本人暂未找到!
上海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3-31 08:32
山东这边一直宣传的自有住房住满5年的不收那个20%,只收原规定的。怎么这个文件中没有看到?
难道是山东媒体帮忽悠?有了解的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3-31 08:49
北京的《通知》有住满五年的按原规定。即五年内的人家系统里有可以查到原值。
据报道说上海《通知》还是比较宽松的,即,1.只写了“核实房屋原值”;2.对于伪造的、骗取的只惩罚中介,不牵扯个人。北京的连个人一并处罚。
山东的还没见到。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31 10:31
北京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五条”通知(全文)
新华网
2013年03月30日 19:38:5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3〕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近年来,本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坚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承担稳定房价工作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既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首都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需要,也是本市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毫不动摇,常抓不懈。
(二)认真落实房价控制目标。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政策和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2013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三)建立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税务、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认真落实好本部门承担的房地产调控工作任务。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调控措施,切实做好房价稳定工作,确保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全市房价控制目标总体一致。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四)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住房限购措施。自本通知下发次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五)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本市成立专门的购房资格审核机构,统筹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购房资格联网审核。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暂停网上签约,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继续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继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进一步强化购房人贷款资格审核,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强预征和清算管理,加大稽查力度。
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保存时间:2013/3/31
原标题:北京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五条”通知(全文)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3/30/c_115220277.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31 10:32
北京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五条”通知(全文)
2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八)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统筹考虑本市人口、资源、环境因素,保持适度土地供应规模,2013年本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1650公顷。继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房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九)完善土地市场监管。继续实行供应计划地块公布机制,合理安排土地开发供应节奏和时序,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存量土地储备开发力度,尽快形成实际用地供应。对已供应的土地,督促尽快开工建设,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公示、处置力度,密切跟踪土地供应后开发建设进度,强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监管。
(十)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十一)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落实2013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竣工7万套的任务。二季度前完成项目供地、规划等手续,落实财政资金,三季度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三区三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推进新增五片棚户区改造。开展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继续实施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和简易住宅楼改造工程,做好城乡结合部地区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建设工作。
(十二)加强建设分配管理。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统筹管理,严把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统一保障性住房申请,完善保障家庭的经济及住房状况审核机制,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年底前,各区县要将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来京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切实解决入住家庭后顾之忧。
五、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
(十三)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发布。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十四)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引导。继续总结完善本市价格引导经验,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商品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六、强化市场监管和预期引导
(十五)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搭建本市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全面整合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掌握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对外发布制度,实现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监管。
(十六)严厉打击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国土部门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对其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十七)加强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受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房源和价格信息,不得抢占房源信息、哄抬房价和租金等。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房屋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全面、客观、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主动解读市场走势、调控政策措施及广大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对误导市场、误报误读的不实信息和言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澄清;问题严重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十九)加强基础性工作。按照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本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基础信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立足本市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基本住房制度,完善差别化、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调节机制,建立科学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实现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30日
保存时间:2013/3/31
原标题:北京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五条”通知(全文)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3/30/c_115220277_2.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31 10:33
看看谁最狠!京沪粤国五条细则对比广州深圳细则今出台
作者: 维君 关注 于 2013-03-31 08:37 发表
京沪粤国五条细则对比
新华网
2013年03月31日 02:18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上海:严禁发放第三套购房贷款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昨日下午,上海市公布了本地房地产调控细则,其中对于二套房贷,表示要适时调整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当日晚间,重庆市也公布了本地房地产调控细则。
上海研究购房人婚姻状况信息共享
关于限购政策,此次上海市出台的细则中并没有明显的收紧。只是表示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住房限购措施和相关操作口径。
房屋管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购房人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购房人婚姻状况信息交互共享,完善住房限购措施的操作流程。
对于二套房贷政策,上海市表示,要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上海未提出二套房贷款利率上调幅度
与北京相同,此次上海也并没有明确提出二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上调幅度。
在“国五条”中,最受社会关注的就是二手房交易的个税规定。此次上海市调控细则中规定,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与“国五条”的表述几乎完全一致,并没有地方落实的具体规定。
根据“国五条”的要求,各地要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今天就是大限的最后一天,而且北京、上海、广东已经做出表率,因此业内人士预计,今天将迎来各地调控细则和房价控制目标的集中公布。
重庆细则未就相关征税具体说明
重庆版“国五条”细则的第五条就房屋转让所得税作出如下表述: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但对无法根据历史信息核实原值的房产交易如何征税,细则中未有说明。
保存时间:2013/3/31
原标题:看看谁最狠!京沪粤国五条细则对比广州深圳细则今出台
新华社区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116808289/1.html
房市迎来冷静期?京国五条明起实施:京籍单身禁购二套房
作者: 芝麻与西瓜 关注 于 2013-03-30 15:54 发表
评论:京沪国五条太温柔 地产板块利空出尽?
意味着重大政策调整?细读北京“国五条”细则中的一句话
老调重弹无实质措施?上海国五条调控细则出台
新国五条引发离婚潮:单身证明用途清一色写购房
北京国五条调控细则:禁止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
快讯
【北京国五条调控细则出台 禁止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北京楼市国五条调控细则今日出台,规定明日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2013年03月30日15:17来源:法制晚报
原标题 [“国五条”北京细则明起执行]
本报讯(记者 陈斯)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北京细则将于今天下午发布,明起正式执行。细则内容或将涉及细化“个人售房所得20%征税”,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以及北京户籍单身人士的限购政策等。
“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今年两会期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透露,预计3月底将出台各地方的“国五条”细则。
记者上午了解到,“国五条”北京细则拟于今天下午通过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正式对外发布。细则内容将在“国五条”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包括细化“售房所得按20%征税”、完善限购政策等,并将给出具体执行时间。
综合各方消息来看,“国五条”北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国五条”中提到的“个人售房所得按20%征税”进行细化,二套房首付比例将提高,以及北京本地户籍的单身人士的限购政策等。
虽然官方版本的执行细则尚未公布,但业内及其坊间一直没有停止猜测。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说,此前北京市政府在“有限范围”内,征求“国五条”实施细则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强化对北京本地户籍购房者的限购政策、征收售房差价20%个税等。
对北京户口单身人士将进一步限购,而过去京籍家庭可拥有两套住房。
保存时间:2013/3/31
原标题:房市迎来冷静期?京国五条明起实施:京籍单身禁购二套房_发展论坛_新华社区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116789886/1.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31 10:33
意味着重大政策调整?细读北京“国五条”细则中的一句话
作者: yaya6 关注 于 2013-03-30 19:42 发表
北京出台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
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切实承担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和预期引导、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等七方面提出了十九条具体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了2013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即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
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通知》要求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3月31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3月3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和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2013年本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1650公顷。继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落实2013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竣工7万套的任务。
《通知》要求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引导,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通知》还提出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基本住房制度,完善差别化、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调节机制,建立科学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实现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保存时间:2013/3/31
原标题:意味着重大政策调整?细读北京“国五条”细则中的一句话_发展论坛_新华社区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116795052/1.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31 10:34
新华网网友的跟帖:
1 楼: yaya6 关注 于 2013-03-30 19:50 发表
承认房价高,普通百姓买不起房,将建立全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
——令人心寒,北京畸高的房价还要稳定?为何不能降?连楼市调控目标都不敢理直气壮,还指望动真格调控楼市吗?
2 楼: yaya6 关注 于 2013-03-30 19:53 发表
这条政策对调控房产业无关紧要!实名制登记固定资产才有可能起点作用!但是等到明年6月的话,非法拥有多处房产的特权阶层会反手中的多余房产处理掉了,那时登记固定资产对调控房产无任何作用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老百姓呀???
3 楼: yaya6 关注 于 2013-03-30 19:54 发表
网友 小明的喇叭 上海的调控政策与国家的差不大,属于政治交代,滑头型。最严的是20%。二套与改善需求不在调控范围。其它的文字描述,洋洋洒洒几千字,如同开会内容一样,有与没有一个样,为了体现所谓的能力,多写几个段落,免得被嘲笑文化水平不够。
4 楼: yaya6 关注 于 2013-03-30 19:55 发表
不去提高多套住宅房屋的持有成本,只是在限购上做文章,既治不了标更治不了本。
5 楼: rain2012 关注 于 2013-03-31 06:18 发表
解决问题,最能体现党性、体现魄力、推动发展。
6 楼: 有话说想说就说 关注 于 2013-03-31 08:22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同意
保存时间:2013/3/31
原标题:意味着重大政策调整?细读北京“国五条”细则中的一句话
新华社区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116795052/1.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31 16:51
央视的几个有关的视屏节目:
楼市新观察 二手房疯狂过户躲个税 买卖双方都说掏不起 20130331
http://jingji.cntv.cn/2013/03/31/VIDE1364688481853839.shtml
专家解读:北京首推限价房
http://news.cntv.cn/2013/03/30/VIDE1364648284791547.shtml
北京公布“国五条”实施细则
http://news.cntv.cn/2013/03/31/VIDE1364685363954316.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4-1 11:42
天津
天津国五条细则出台
转让
5
年以下非唯一住房征税
20%
搜狐焦点网天津站
2013
年
03
月
31
日
16:17
天津市政务网今日公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
〕
17
号),
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
,继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
2013
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
,
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保持住房价格稳定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初审,对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进行核查,对各类证明材料或住房套数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居民家庭限制其购房;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复核,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二手住房权属转移登记时,要对购房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复核,对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进一步强化对借款人资质和信用的审查,不得违规发放贷款。金融管理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管理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违规机构,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四、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税务、房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
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
20%
计征;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增加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继续加大住房用地供应。科学制定
2013
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全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
5
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全年新建住房用地计划供应
1785
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
415
公顷。
继续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供应。发展改革、国土房管、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地占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
70%
以上。
继续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范围。
2013
年我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
9
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
7.5
万套。
配套设施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六、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强化土地市场监管。通过月度巡查、定期通报、建立闲置土地“黑名单”、遥感督察等方式,督促房地开发产企业按时动工建设;加大违约开竣工地块的处置力度,严格处置方式和程序,切实提高住房用地的有效利用。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要一次性在销售现场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时,必须申报每套房屋的销售单价上限,对外销售时,不得高于公布的上限。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的监管。
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重点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及其他违规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强化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及时监控各类房屋的上市、销售及价格变动情况和异常交易数据,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场平稳运行。及时发布有关房屋交易情况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稳定房价的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的调控措施。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
年
3
月
31
日
保存时间
:2013/3/31
原标题
:
天津国五条细则出台
转让
5
年以下非唯一住房征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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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j.focus.cn/news/2013-03-31/3066309.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4-2 16:53
杭州国五条细则仅
61
字
被指将改文风发挥到极致
凤凰网
2013
年
04
月
02
日
11:4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
4
月
2
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这几天不少二三线城市的国五条细则密集出台,信息量非常大,让人有些目不暇接。此前北京、上海出台的细则,内容详尽、说得清楚明了,但是部分城市出台的细则非常简短,而且说得比较含糊。其中,南京国五条细则一经公布,就招来各种议论,大家的目光几乎都聚集在细则的篇幅上。
细则说,
“南京市
2013
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
2013
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
。全部正文一共只有
100
多个字。
就在大家纷纷议论的时候,杭州昨天下午出台了比南京版更短的国五条细则。这个细则的正文是:
经市政府同意,
2013
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正文内容加标点符号只有区区
61
个字,和南京版相比,没有最短,只有更短。
这两份细则让人想起中央发出的“转作风、改文风”的倡议。单从字数来看,南京、杭州出台的国五条细则,恨不得把文风简洁做到极致。但是和北京、上海提出的非常明确的调控手段相比,只提出“房价涨幅低于收入涨幅”的目标、对大家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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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房产信息什么时候联网等毫不提及,态度显然有些暧昧。
细则不细,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些大打太极拳的地方的政府,执行力到底有多大。国五条明确,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既然明确了要考核问责,对执行调控措施不到位的,该问责的就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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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世盼
]
标签:文风
细则
房价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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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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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五条细则仅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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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将改文风发挥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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