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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程项目,资格预审结束后暂停,后重新启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情已飘零    时间: 2013-4-8 09:30
标题: 工程项目,资格预审结束后暂停,后重新启动
大师们,帮我看看这个案例:一个工程建设项目,10月份完成了资格预审工作,共5个单位通过并进行了结果公示,但当时并没有进行接下来的招标工作。次年3月份,业主要求重新启动招标,作为项目经理,此时应该怎么和业主沟通,接下来应该怎么操作?
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作者: yang503503    时间: 2013-4-8 10:09
个人觉得要先分析当时暂停招标的原因是什么?现在的条件比当时的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果没变化,则可以启动发售招标文件的工作;如果有变化,根据变化的程度决定是否重新招标。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3-4-8 10:14
呵呵,我见过一同样一个操作,资审后两年多,才启动的招标。
作者: 情已飘零    时间: 2013-4-8 10:29
资格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是不合适的吧?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3-4-8 10:45
标题: 回 情已飘零 的帖子
情已飘零:资格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是不合适的吧? (2013-04-08 10:29)
理论上如此,是要保密的。实施条例释义关于此条也有很多的解释,可以去看一下。

另外我研究了几个地方的交易中心网站,发现各个地方做法不同:

比如广州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包括通过和不同过的名单以及原因;还有一些交易中心只公示通过的单位的编号,不公示名单;还有的地方不公示,只书面同时各个申请人,你自己的结果。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4-8 10:59
标题: 回 shiguankun 的帖子
shiguankun:理论上如此,是要保密的。实施条例释义关于此条也有很多的解释,可以去看一下。

另外我研究了几个地方的交易中心网站,发现各个地方做法不同:

....... (2013-04-08 10:45) 
显然广州的做法违反了招法第二十二条
作者: 情已飘零    时间: 2013-4-8 11:02
我也认为通过资格预审的名单应该保密的
作者: 情已飘零    时间: 2013-4-8 11:06
正常的应该是给通过的发投标邀请书(代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给不通过的发结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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