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青:很是同意沙发意见。甭管第几次,高于预算的不进入下轮谈判。
板凳的注意事项经常会在谈判中出现,提前规定也有必要。 (2013-04-12 10:17)
标途:你也可以约定首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时,不得进入后续谈判和报价。《政府采购法》有有关竞争性谈判的规定是粗略的,在不违背这些规定和“三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在采购文件里作出个性化的约定。 (2013-04-11 16:55)
bidboy:采用竞争性谈判往往是有技术比较复杂采购人也难以非常准确的了解报价。那么有了第一次报价,谈判就有了明确方向。如果所有价格都超出了预算,说明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标准提的高了或功能多了,可能需要调整。如果都低于预算价则可以适当增加一些要求或提高一些指标。
所以第一次报价 .. (2013-04-15 13:24)
bidboy:首次报价超出预算的不得进入后续报价不合理,可以约定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不得成交。 (2013-04-15 13:26)
标途:如果“有言在先”就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当然,从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来看,有些项目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013-04-15 16:01)
bidboy:竞争性谈判报价和范围都是可调的,第一次报价时有可能是采购人的要求或范围不尽合理,可以在谈判中调整,所以,第一次报价超出预算的可能在第二次报价中低于预算。因此第一次报价超出预算就排除是不尽合理的。 (2013-04-1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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