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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政府采购专家组成几点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夜已成风    时间: 2013-4-13 22:51
标题: 关于政府采购专家组成几点疑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5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方面专家组成,总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那是不是就是说,如果现在评委会总人数是5人的话,我在政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专家就OK了,评标结果由这4名专家签字,采购人代表只是在旁边打酱油,没什么作用。现实经常是抽5名专家呀??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3-4-14 07:30
关注中。。。。
作者: 薛定谔的猫    时间: 2013-4-14 12:49
意思是可以采购人1,专家4;
采购人0,专家5也可以的。

这个是采购人的权利


好吧,在补充一下个人理解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专家。委员会必须是5人及以上单数。(一般的表没有规定专家必须是单数,只有300W以上,技术较复杂的有要求。这个在这里先不论)
专家是必须抽取的,采购人代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委层面)要抽取。
作者: 夜已成风    时间: 2013-4-14 15:31
专家4可以吗,那为何规定评委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没有哪次评标只有4个专家的
作者: 呆呆熊    时间: 2013-4-14 16:10
其实这句话应该理解为,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行使评标职责。但是专家是专家身份,采购人代表是采购人代表身份。评标意见是评标委员会做出来,不能说是采购人代表打酱油,呵呵!
如果抽取出的专家中有采购人单位的,应该回避,这就是“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中的一层含义,同时将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身份区分开来。
政府采购法中很多东西读起来很晦涩,我一直怀疑,写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是把西方相关法规直接翻译过来!
作者: douniwan1321    时间: 2013-4-14 17:30
楼上正解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3-4-14 21:07
我也同意以上的正解
作者: 夜已成风    时间: 2013-4-14 21:26
嗯,呆呆熊的解释不错,理解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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