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致用: 作者是从招法的角度来理解“投标人”的,作者的解读紧扣了招法“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从招法角度来看,作者的观点是正确的。
但是从政府采购,采用招标方式的财政部18号令第8条来看 .. (2013-04-21 12:45)
bidboy:从范围上应该是,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投标人>=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人)
招标采购最终只有一个中标人,因此真正的竞争是在投标人之间准确的说是有效投标(人)之间。一个项目无论多少人关注,多少人参加投标,真正的竞争是在最后那几个有效投标(人)之 .. (2013-04-22 08:46)
bidboy:
从范围上应该是,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投标人>=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人)
招标采购最终只有一个中标人,因此真正的竞争是在投标人之间准确的说是有效投标(人)之间。一个项目无论多少人关注,多少人参加投标,真正的竞争是在最后那几个有效投标(人)之间。所以能投出有效标才是最需要培养的,我们编写招标文件的时候除了一些法规规定的必要要求的外,很多是需要根据供应商的情况来确定的,过多的不切实际的、与招标本质无关的要求,可能最终减少有效投标(人)数量,减小竞争和选择,甚至导致招标失败。政府采购中尤其是货物和服务采购,内容五花八门,投标人情况也参差不齐,招标文件也不能千篇一律,要根据情况变化,有关这个要求在财政部18号令第二十二条有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的意见。
学以致用: 本人不是太明白版主跟帖的意思,特别这个:“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投标人>=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人)”以及“政府采购中尤其是货物和服务采购,内容五花八门,投标人情况也参差不齐,招标文件也不能千篇一律,要根 .. (2013-04-22 09:53)
carvon:很好理解吧,我懂了![s:125][s:125] (2013-04-22 10:41)
carvon:很好理解吧,我懂了![s:125][s:125] (2013-04-22 10:41)
bidboy:从范围上应该是,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投标人>=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人)
招标采购最终只有一个中标人,因此真正的竞争是在投标人之间准确的说是有效投标(人)之间。一个项目无论多少人关注,多少人参加投标,真正的竞争是在最后那几个有效投标(人)之 .. (2013-04-22 08:46)
|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学以致用:
还有可恶、可笑的
第2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学以致用:
还有可恶、可笑的
第2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学以致用: 先提一个问题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按照法条表述的理解,在具体政府采购活动中,只有我们常说的中标人、中标供应商才 .. (2013-05-04 22:53)
bidboy:
政府采购很多名词都考虑兼顾招标和非招标方式,而且目前招标采购行业有关名词也没有特别统一的国家规范,所以大家看法律尤其是一些规定、办法等,以不影响理解为限,如果发现有影响理解的情况请及时提出。
另外建议我们在编写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时,尽量保持一致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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