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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两个不同投标单价 [打印本页]

作者: 调皮大脸    时间: 2013-4-21 10:47
标题: 关于两个不同投标单价
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同一标的出现两个不同单价,两项单价分别与数量相乘后再相加得的总价又与投标总价一致。这种出现了两个单价,是否可以以投标文件出现两个不同报价而做无效投标处理。因为两个单价分别与数量相乘得两个不同投标总价。
作者: wu·明松    时间: 2013-4-21 11:26
LZ前面说“两项单价分别与数量相乘后再相加得的总价又与投标总价一致”;后面又说“两个单价分别与数量相乘得两个不同投标总价”。我一时还没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s:69]
作者: 调皮大脸    时间: 2013-4-21 11:52
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格式是
标的 数量 单价
故投标总价=单价*数量
而该投标人的报价格式是
标的 数量 单价
单价A 单价B

这样该投标人算出来的投标总价=单价A*数量+单价B*数量
作者: wu·明松    时间: 2013-4-21 14:17
标题: 回 调皮大脸 的帖子
调皮大脸: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格式是
标的 数量 单价
故投标总价=单价*数量
而该投标人的报价格式是[table=100%,#ffffff,#dddddd,1][tr][td] 标的[/td][td] 数量[/td][t .. (2013-04-21 11:52)
您的意思是(单价A+单价B)*数量=总价。既然是这样,倒不如将“单价A+单价B”当作一个综合单价来看待,这样就问题不大了。好比我的货物单价里,包括“材料费+运输费”,我的总价肯定是“(材料费+运输费)*数量”啦。
碰上这种情况,我认为评标委员会可以启用澄清,而不是直接否决投标。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假如数量是100,投标人以“单价A*20+单价B*80=总价”,这样就不行了,若没有极为特殊的情况,可以直接以“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为由否决投标。

不知我的理解正确否?
作者: 调皮大脸    时间: 2013-4-21 22:04
标题: 回 wu·明松 的帖子
wu·明松:您的意思是(单价A+单价B)*数量=总价。既然是这样,倒不如将“单价A+单价B”当作一个综合单价来看待,这样就问题不大了。好比我的货物单价里,包括“材料费+运输费”,我的总价肯定是“(材料费+运输费)*数量”啦。
碰上这种情况,我认为评标委员会可以启用澄清,而不是直接否 .. (2013-04-21 14:17) 
灰常感谢,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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