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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开完标,明天营业执照就过期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夜已成风 时间: 2013-4-29 09:16
标题: 今天开完标,明天营业执照就过期的问题
有个项目,开标时查看投标人营业执照,开标当天不过期,有效期就截至于开标完隔天,这个影响不?
作者: 中诚.ら 时间: 2013-4-29 10:35
开标时,提供的营业执照是有效的就没有影响
作者: 美丽天使 时间: 2013-4-29 17:49
有效期应该是保证能完成项目的时间,[s:90]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3-4-29 19:36
只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就不能否决其投标,如果中标,可以进行履约能力审查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3-4-29 20:18
个人认为,营业执照至少保障履约结束。如果评标的时候是资格后审,审查的时候没有提供营业执照续期审查的手续办理证明,不适宜中标
作者: 夜已成风 时间: 2013-4-30 21:34
楼上说法不一,但好像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该怎么样?那到开标的时候可热闹了,又变成辩论会啦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3-5-1 17:37
这肯定没问题。
投标人不会不知道过期后的结果,扯这事的人都是无聊。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3-5-2 09:50
标题: 回 夜已成风 的帖子
夜已成风:楼上说法不一,但好像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该怎么样?那到开标的时候可热闹了,又变成辩论会啦 (2013-04-30 21:34)
评标的时候辩论吧,
作者: 德尔克 时间: 2013-5-2 10:37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都有一个投标函,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是90天,营业执照也属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所以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至少需要满足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3-5-2 10:42
投标文件所附的所有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是在有效期内的,即有效。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3-5-2 12:35
投标文件所附的所有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是在有效期内的,即有效 每种证书都有 有效期,并且延续的规定不一样,开标有效就行了,如中标,签约前审查下一次,并及时告知投标单位
作者: 寒水风萧 时间: 2013-5-3 11:26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投标有效期”的定义是: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应当是无效!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3-5-3 11:28
投标有效期和证书有效期是不同的概念。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3 22:07
顶上去,明天再跟帖了。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4 22:43
楼主关心的问题,我想在于:1、评标的时候,其投标文件是否会被否决 2、若评标的时候,其投标文件不被否决,若是第一中标候选人,最后能否变成中标人,签订合同。
我试着回答
1、若开标当天即评标,且当天完成评标工作,其投标文件不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但称职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提到这个问题,并提醒招标人注意。
2、开标当天不评标,或者当天评标工作无法完成,资格审查(复查)的工作当天无法完成,即其投标文件将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若此投标人是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拿到评标报告时或者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会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延续的行政部门相关证明),若其违法提供,根据《实施条例》第56条,招标人可以要求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很明显,这个时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4、招标投标的目的就是为了签订一份合同,若主体都不适格,即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当然,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个人理解,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3-5-5 20:09
评标的目的是为了检查投标人是否能够承担招标项目,证书不能涵盖招标项目承担的过程,如何能通过?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5 21:02
标题: 回 heluhua 的帖子
heluhua:评标的目的是为了检查投标人是否能够承担招标项目,证书不能涵盖招标项目承担的过程,如何能通过?
(2013-05-05 20:09)
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不合理也不正确呢。
随便举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3-5-6 14:45
楼主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不仅是执照到期,还有合同到期等问题。所以很有价值。
(1)投标文件含有2个有效期,即承诺的有效期(以投标保证金来保证)和证书、证件的有效期。
(2)评标和定标是有差别的(方式、途径、模式不同,详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98-108页)
(3)对于承诺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则否决其投标。
(4)对于证书、证件在评标时仍处于有效期,但评标结束次日就无效的,若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则评标委员会不能否决其投标,但应在评标报告注明,请招标人在定标时进行复核;否则,应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否决其投标。(此属于未经授权,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定标模式)
举一个例子,某施工工程招标,工期一年(假定2013年7月-2014年6月),某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的技术负责人与单位签订了十年的劳动合同(投标时提交了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至其本人60岁退休为止(2013年12月退休),显然,评标委员会不能以其劳动合同将会过期为由而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可以和其继续签订退休后的不同待遇的劳动合同,在其退休后,若继续参加投标,则应提交新的劳动合同和退休证(该证用于替代社保证明,因为退休后就不需要缴交社保了)
作者: maolinfan 时间: 2013-5-6 17:03
营业执照主要证明投标人是合法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投标文件接收环节发现不了(复印件在文件包中),当然,如果这时查对了原件,发现了第二天过期,也不能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因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没有这种情形(第三十六条是招标采购人员必须熟知的),也就是说,这时必须接收,然后组织开标,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确定该投标人是否满足履约资格条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当然,如果评标过程中该投标人出具不了“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评标委员会可以按废标处理。当然,如果评标过程中该营业执照有效,但即将失效, 评标报告中应提醒招标人签订合同过程中查对其有效营业执照。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6 17:20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楼主关心的问题,我想在于:1、评标的时候,其投标文件是否会被否决 2、若评标的时候,其投标文件不被否决,若是第一中标候选人,最后能否变成中标人,签订合同。
我试着回答
1、若开标当天即评标,且当天完成评标工 .. (2013-05-04 22:43)
晕,第3点的“违法”提供,写错了,应该是“无法”提供。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5-7 11:30
楼主的问题是:
【有个项目,开标时查看投标人营业执照,开标当天不过期,有效期就截至于开标完隔天,这个影响不? 】
这里,涉及到3个问题:
1、投标有效期与其证件的有效期是两回事:
2、营业执照的开标当日不过期,但是,第二天就有效期截止,怎么理解?
3、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中起什么作用?
我个人的理解,也许和大家有所不同。我以为:营业执照是国家有关部门(具体是工商局)发给有关工商企业的行政许可,准许其在一定的范围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而资格和资质等,相对来说,是部门发放的“专业”行政许可。
招标投标中,所以对此有要求,就是为了合理合法的符合国家的要求。
招标投标中,其他人员,无权也不可能替代工商局做出有关行政许可的结论性意见。
而“营业执照的开标当日不过期,但是,第二天就有效期截止”——这说明,投标人缺乏的是“年检”。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5-7 11:40
年检是怎么回事?
从百度上查询到:
工商年检的内容:
一、 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 投资情况。年检中检查的企业投资情况,主要是指企业以股东身份向其他公司法人的投资,或以联营者的身份在联营企业法人中的出资。
三、 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企业必须如实地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的运用效益情况,向有关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 投资者出资情况。投资者出资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规定,准时足额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
各地工商局办理年检的流程,大同小异。
比如,天津市是:
【 年检起止日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报送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 日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申请,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经登记机关批准,发给《同意缓期年检通知书》,在限期内办理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如果,企业注意,并且变化不大,则很容易完成年检;但是,如果,企业涉及到迁址;法定代表人变更;营业范围的变更等等,就麻烦一些。
而企业没有按期年检的,有关规定是: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23号令《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中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如果吊销执照的话,就不能再继续合法经营啦。追问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罚款是多少,谢谢 回答 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还有一段时间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5-7 11:47
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需要投标人”澄清“,到底是什么情况?
也许,需要投标人赶紧办理年检有关事项;也许,需要有关工商局出具“不能及时年检所谓是由说明”;也许,企业有某种问题,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可能。
情况不同,处理也就不同。。
如果,此投标人有可能中标,是这么处理;如果,根本没有中标的可能性,也许就不再去认真评其投标文件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饺子 时间: 2013-5-7 11:57
标题: 回 maolinfan 的帖子
maolinfan:营业执照主要证明投标人是合法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投标文件接收环节发现不了(复印件在文件包中),当然,如果这时查对了原件,发现了第二天过期,也不能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因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没有这种情形(第三十六条是招标采购人员必须 .. (2013-05-06 17:03)
感谢毛老师解答!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3-5-7 16:05
同意版主意见,对于此类问题,可以先要求投标人做出说明。并进行承诺。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8 10:09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不合理也不正确呢。
随便举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2013-05-05 21:02)
个人认为,不正确之处在于前提条件不对,“评标的目的”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8 10:12
标题: 回 heluhua 的帖子
heluhua:评标的目的是为了检查投标人是否能够承担招标项目,证书不能涵盖招标项目承担的过程,如何能通过?
(2013-05-05 20:09)
想表达的是“招标”,而不是“评标”,因为后面用了“招标项目承担的过程”
貌似也不是啊,“检查”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8 10:17
标题: 回 maolinfan 的帖子
maolinfan:营业执照主要证明投标人是合法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投标文件接收环节发现不了(复印件在文件包中),当然,如果这时查对了原件,发现了第二天过期,也不能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因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没有这种情形(第三十六条是招标采购人员必须 .. (2013-05-06 17:03)
认同毛老师的观点!
若把“废标”改成“否决其投标”就更加完美了
作者: 夜已成风 时间: 2013-10-25 14:21
标题: 回 liuhaisang 的帖子
liuhaisang:楼主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不仅是执照到期,还有合同到期等问题。所以很有价值。
(1)投标文件含有2个有效期,即承诺的有效期(以投标保证金来保证)和证书、证件的有效期。
(2)评标和定标是有差别的(方式、途径、模式不同,详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98- .. (2013-05-06 14:45)
举的例子很有代表性,所以应该是评标不能否决,但后续问题需要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再协商
作者: 马大哈 时间: 2013-10-25 14:43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如果开标当天评标且评标结束,投标文件有效,且可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但是,有责任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和同时应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该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则招标人可以和第二名签订合同。如果签订合同时,该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获得延长,则可以签订合同。
作者: 明月弯刀 时间: 2013-10-25 15:55
我认为营业执照有效期应至少覆盖投标有效期,也就是到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为止!要不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作者: 小三尖尖 时间: 2013-10-25 16:09
开标时有效就行,至于明天就过期,工商部门对证照年审或有效问题自然有相关的规定。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3-10-25 21:22
这个东东 对于这家单位来说有两种推断:
1、他们的营业执照在审请新的,这个证还没交上去-----时间还在有限期内,因为有业务的需要要用;
2、证换了,但有一部分证还在使用中 没有来得急换;
不论哪种情况,这个证在评标用,用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满足的评标的需要,并没有什么错
对于这个证的更换能力问题,应该不是什么大的问题。个人关点[s:69]
作者: 九九随心 时间: 2013-10-26 18:46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投标有效期”的定义是: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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