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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施工总承包单位确定分包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招标投标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lixshan    时间: 2013-5-10 17:08
标题: 施工总承包单位确定分包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招标投标程序?
如题,某工程项目的中标施工总承包单位确定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时需要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吗?
谢谢各位老师。
时间紧张没能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条款,才有了这么个问题。抱歉抱歉。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10 22:54
    社区有类似的帖子,我简单回答下
    1、若此专业工程程当初不是以暂估价出现在总承包范围的,一般情况下,总承包单位确定分包单位是不需要再走招投标程序的,不管此专业工程是否达到已经达到强制招标的规模标准。
    除非总承包招标的时候,招标文件中规定,若中标总承包单位对此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走招投标程序,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除非,总承包单位的上级部门,对于下属单位在工程分包的管理上有专门的内部要求。
   2、若此专业工程是以暂估价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若原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本次专业工程的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个人理解,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5-11 09:22
补充楼上的第1中情况时:总包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分包单位的相关证明和设备、人员情况。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3-5-11 10:53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社区有类似的帖子,我简单回答下
    1、若此专业工程程当初不是以暂估价出现在总承包范围的,一般情况下,总承包单位确定分包单位是不需要再走招投标程序的,不管此专业工程是否达到已经达到强制招标的规模标准。
    .. (2013-05-10 22:54) 
正规的大公司(非小的私人企业)都走招标程序
作者: lixshan    时间: 2013-5-11 20:16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社区有类似的帖子,我简单回答下
    1、若此专业工程程当初不是以暂估价出现在总承包范围的,一般情况下,总承包单位确定分包单位是不需要再走招投标程序的,不管此专业工程是否达到已经达到强制招标的规模标准。
    .. (2013-05-10 22:54)
有什么依据没有?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3-5-12 06:03
标题: 回 lixshan 的帖子
lixshan:有什么依据没有? (2013-05-11 20:16)
依据就是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哎!不是法定招标的,就可以不招标哎!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5-12 09:26
标题: 回 lixshan 的帖子
lixshan:

有什么依据没有?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核心的问题:专业工程在建设单位同意前提下是允许分包的,达到强制招标限额和标准的专业工程,若没有经过招投标的竞争,是必须进行招标的(暂估价)。已通过竞争的,达到竞争目的的(总承包单位的选定是通过竞争的,其拟分包的专业工程也是通过价格等方面竞争的),就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情形了。
     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也鼓励总承包单位对达到强制招标限额和标准的专业工程进行招标。
     若再问依据,只能请高人回答了。
     个人理解,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作者: lixshan    时间: 2013-5-12 15:29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核心的问题:专业工程在建设单位同意前提下是允许分包的,达到强制招标限额和标准的专业工程,若没有经过招投标的竞争,是必须进行招标的(暂估价)。已通过竞争的,达到 .. (2013-05-12 09:26)
很详细。谢谢。
作者: fcm9898    时间: 2013-5-12 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法律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第五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分包工程一定要招标)
作者: lixshan    时间: 2013-5-15 12:55
感谢各位老师!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3-5-15 13:06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由合同约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者总承包中标人可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当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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