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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一个价格分的评标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huomuto    时间: 2013-5-14 09:00
标题: 关于一个价格分的评标标准
有一个招标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1. 技术组和商务组分别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技术分占55%、商务分(商务部分+价格分)占45%。
2. 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得分乘以0.55即为技术部分得分。
3.商务评分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乘以0.05即为商务部分得分。
4.价格分满分为100分, 最终得分乘以0.4即为价格部分得分。

主要是价格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价格分为A:     A =B*0.95,B为投标商评标价格的平均值。
投标商评标价格等于A时,定为100分。当评标价格每低于A的1%,则减0.5分;当评标价格每高于A的1%,则减1分。
当减至60分时,不再扣分。

这样的价格分计算方法没有问题吧?有人说与《条例》第五十条冲突,我觉得不是。各位学友发表下意见不?
    
《条例》:第五十条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5-14 09:36
没有冲突,经常使用的方法,即没有标底时,将投标人平均值(或下浮几个点)作为基准值来进行报价分的评比较。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3-5-14 10:38
计算平均值时要把超出控制价的投标价删除后再统计
作者: huomuto    时间: 2013-5-14 11:21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没有冲突,经常使用的方法,即没有标底时,将投标人平均值(或下浮几个点)作为基准值来进行报价分的评比较。 (2013-05-14 09:36) 
低于基准值扣0.5分,这个合理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5-14 11:35
低的扣得少,高的扣的多,是为了低于基准值的得分多些,高于的得分少些,没有什么不合理啊。
作者: huomuto    时间: 2013-5-14 13:20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低的扣得少,高的扣的多,是为了低于基准值的得分多些,高于的得分少些,没有什么不合理啊。 (2013-05-14 11:35) 
是这样。

只是价格最低的,价格分反而不是最高。

这种评标办法以前也遇到过,只是觉得,对报价最低,方案也合理的那个投标人来说,情何以堪![s:88]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5-14 13:50
这种是综合评估法三个百分制分权重的打分方法,一般是没有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才选用的综合评估,所以本身就不是出于报价最低中标的考虑。
作者: huomuto    时间: 2013-5-15 17:02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这种是综合评估法三个百分制分权重的打分方法,一般是没有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才选用的综合评估,所以本身就不是出于报价最低中标的考虑。 (2013-05-14 13:50) 
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了三个百分制分权重的打分方法,但没有说明价格分的计算方法。

我觉得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您觉得呢?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3-5-15 17:28
标题: 回 huomuto 的帖子
huomuto: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了三个百分制分权重的打分方法,但没有说明价格分的计算方法。

我觉得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您觉得呢? (2013-05-15 17:02)
主要是价格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价格分为A:     A =B*0.95,B为投标商评标价格的平均值。
投标商评标价格等于A时,定为100分。当评标价格每低于A的1%,则减0.5分;当评标价格每高于A的1%,则减1分。
当减至60分时,不再扣分。

以上不是价格分的计算方法吗?
作者: huomuto    时间: 2013-5-16 09:54
标题: 回 michale_wolf 的帖子
michale_wolf:主要是价格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价格分为A:     A =B*0.95,B为投标商评标价格的平均值。
投标商评标价格等于A时,定为100分。当评标价格每低于A的1%,则减0.5分;当评标价格每高于A的1%,则减1分。
当减至60分时,不再扣分。
....... (2013-05-15 17:28) 
哦。表述有误。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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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价格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价格分为A:     A =B*0.95,B为投标商评标价格的平均值。
投标商评标价格等于A时,定为100分。当评标价格每低于A的1%,则减0.5分;当评标价格每高于A的1%,则减1分。
当减至60分时,不再扣分。

这部分内容没在招标文件中,是在评标委员会评标预备会的会议纪要中记录的。实际也是这么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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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只有这个:
“1. 技术组和商务组分别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技术分占55%、商务分(商务部分+价格分)占45%。”




合理吗?是不是价格分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呢?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3-5-16 19:41
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作者: siller    时间: 2013-5-21 22:28
呵呵,这种评标方法设计就是中间价中标,按规定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不过我们公司自愿招标项目也和你们一样做法,招标文件中只是笼统的写一下技术和商务分值比例,以及大概评分项目,没有说得那么具体。在公开招标项目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再公布评标办法。不知道以上做法实践中多不多,投标人是否会提出异议。
作者: johngjl    时间: 2013-5-22 09:42
这样清算最简单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5-22 10:04
这个就是算分的方法啊?已经很明白了:

价格分为A:     A =B*0.95,B为投标商评标价格的平均值。
投标商评标价格等于A时,定为100分。当评标价格每低于A的1%,则减0.5分;当评标价格每高于A的1%,则减1分。
当减至60分时,不再扣分。

基准价下浮0.05后,高于的减的多,低于的减的少,太低的当然也分不高。分最高的是基准价下浮0.05.

如果是招标文件中公布了就没有问题。如果开标后现定的问题就很大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5-22 10:11
开标后评标时才出来的这个评标办法,问题很大。
评标委员会就可以想让谁中标就让谁中标了。看看谁最接近基准价或基准价下浮到几是评委们喜欢的那家,就定下浮几。或者招标人授意哪家,告知评委,评委就可以合模出下浮几是授意的那家就定下浮几。
比串标可厉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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