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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之我见 [打印本页]

作者: maolinfan    时间: 2013-5-15 09:19
标题: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之我见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之我见

       招标代理机构是为数不多的写入法律:《招标投标法》中的一种民事委托代理机构,法律对其有定位,但其行使的是民事委托职责。这当中,招标代理如何履行好委托职责,提升服务是核心。肯定的说,招标代理业已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促进了《招标投标法》深入贯彻与实施,也使得招标采购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日显重要。

      但招标代理事业也正面临机遇与挑战。一方面,面临招标采购手段和技术的变革;另一方面是社会的负面评价,对其行为限制日益增多。招标代理在一些人眼中成了“腐败交易”的中介,一些地区已宣布对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允许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介入,由政府直接主导,如合肥、遵义市等。那么,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招标代理要不要持续发展?答案是肯定的!但这当中除社会需要正确看待招标代理在国名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对招标代理有一种正确评价外;也需要招标代理机构自身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的不断提高,履行好社会责任。

       招标代理标的是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从微观经济学看,任何一项采购都由缔约过程和履约过程组成,二者不可截然分家。招标代理所代理的,实际上是采购中的缔约,即采用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实现招标人和中标人的缔约,签订书面合同。这种代理,一方面不是一次完整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采购;另一方面,又对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即对合同履约及其风险防范有较丰富的经验,进而结合招标投标实现择优宗旨。这也是我最近在许多公开场合讲到的一种观点,就是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应该有合同管理经验,能够驾驭后期合同管理而不单纯按照法律规定“走一走招标投标程序”,因为如果单走程序,电脑在这方面的功能肯定强于人脑。所以,招标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能力需要高于后期的造价工程师、建造师以及监理工程师,因为中国招标采购制度是将合同履约中的“主要事项”作为了招标投标环节的“核心”,采取预判、预估,进而实现和防范。

       而制度上,招标代理仅负责前期“招标投标”代理,并不具体负责合同实施,这就造成招标采购人员不愿意深入研究合同管理,特别是合同风险防范而成了事实上的“程序员”,其含金量日益低下,也使得社会对招标代理工作并不认可,认为是简单的“走程序”。把招标代理等同于帮助招标人选择“中标人”或是实现“内定中标人”,加之少数招标代理机构私下与投标人串通而非法获利,败坏了招标代理名声,也使得社会对招标代理的评价负面居多。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提高招标代理从业素质成了一项重要工作。招标代理既然是择优确定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促使合同双方诚信履约实现采购标的,那么,招标代理人员对该合同履约即履约过程的主要事项,比如管理过程、标的检验与验收、违约情形及其防范手段和方法,特别是中标人的投标事项与合同履约之间的关系,以及不按投标事项履约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等有能力预判和评估,进而在招标代理环节帮助招标人进行有效防范,进而实现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的采购宗旨。而合同的多样性,又不可能事先熟知所有类别合同管理,于是就要求在从事一项具体代理项目时,事先学习、分析、研究这类项目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手段,并与招标投标环节进行有机结合纳入招标文件。这是一项硬功夫。当下,招标代理人员忙于“走程序”,使得招标代理停留在“形式”上而无内容。如不及时予以调整,长此以往,对提升招标采购人员素质没有任何益处,也让社会体会不到招标代理的真正“专业服务能力”,这点也希望招标代理人员引以充分重视并积极调整发展思路,应对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此外,“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这当中的“诚”即“内诚”、“勿自欺”,“信”即“外信于人”。虽然社会正处在“大转型”时期,但做人是一辈子的事,做事是一时的事,不能因“一时毁掉一世”。这就需要招标代理人员“自我约束”,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升招标代理业务能力,进而让社会真正体会到招标代理功用。这很难,特别是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和投标人间“夹缝中生存”的现状,但《大学》“八条目”说得好,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做人的根本,同时也是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之路。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5-15 09:36
“当下,招标代理人员忙于“走程序”,使得招标代理停留在“形式”上而无内容。如不及时予以调整,长此以往,对提升招标采购人员素质没有任何益处,也让社会体会不到招标代理的真正“专业服务能力”,这点也希望招标代理人员引以充分重视并积极调整发展思路,应对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一直不被社会认可,甚至于自己都不认可自己,也是代理机构社会角色的悲剧。。。。
作者: wu·明松    时间: 2013-5-15 09:39
[s:125]
作者: 遥望招标办    时间: 2013-5-31 12:10
只是招标代理自己可以解救自己,说句偏激的话,监理何不一样呢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3-5-31 12:46
合同条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来看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素质及职能是一个重要方面。放入招标精华贴汇总,招标工作参考资料招标培训栏目。
作者: nice_juan    时间: 2013-6-2 12:00
[s:125]
作者: wbtsx    时间: 2013-6-3 11:48
在此时还有人深入思考这等问题,实在难得啊。

但愿招标师门多读读《大学》,读不懂啊,就是是不够《大学》水平!!!!


支持[s:33]
作者: ylsft    时间: 2013-6-15 16:25
[s:125]  [s:125]  [s:125]
作者: zw22    时间: 2013-6-15 22:10
负责合同实施, 这是监理的事。不属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 。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6-15 22:49
合同管理经验也是很重要的。
作者: hyzong1972    时间: 2013-6-16 11:08
招标现在就是在走形式,基本都是内定好的。
作者: hbzt    时间: 2013-6-16 15:53
[s:125]
作者: yuchunsong    时间: 2013-7-1 13:04
毛博士一碗水端不平。招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是平等的市场主体。招标局是局外人。现状是怎么,不平等已经很明显。局外人迫不及待的变为局内人。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招代机构就像是一粒棋子,政府玩不转时让招代去冲锋陷阵,等到政府人也够了,钱也够了,权也够了。那就去他妈妈的,老子的事情老子自己干,国有资产通通都是老子的,你们招代滚开。
作者: wjjst    时间: 2013-7-1 14:15
应从招标代理机构的定位(建议更名为招标咨询机构)、选取(从行业协会随机抽取)、收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咨询费)三方面改变“招标人的家奴”之形象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3-7-1 19:14
应从招标代理机构的定位(建议更名为招标咨询机构)
建议值得思考。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3-7-2 17:43
毛博士一针见血指出招标代理现状、实质和关键所在,为什么现在代理机构被用来防腐,是因为人们认识错位,把好端端的招标硬向防腐拉拢,忽略了招标只是一种采购方式,而非防腐工具,这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招标只是走程序,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具体表现。

防腐有行政监察机关来行政监察,这就是为什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纪委牵头组建!而歪曲了招标的本质是什么?是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而纪委却用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却忽视了科学择优这一招标本质,这就是招标的悲剧[s:72] [s:72]
作者: zbdzbd    时间: 2013-7-2 20:57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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