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将由地方审批 (住建部文件)
[打印本页]
作者:
wjjst
时间:
2013-7-16 09:13
标题:
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将由地方审批 (住建部文件)
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将由地方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3]106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7月10日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07/t20130715_214350.html
作者:
zw22
时间:
2013-7-16 09:25
只是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审批权下放到各省级主管部门。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认定没变,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3-7-16 09:50
这应该是方向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3-7-16 09:56
上车的人不用站了,还有位置坐,舒服了,没上车的人焦急等待中。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3-7-16 09:56
造价资质怎么办?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7-16 11:33
放权,不易啊。[s:125]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3-7-16 11:44
我晕 只是审延 不是增设
这个对于企业所属的各省来说,之前的所有种种 对于一个地方的企业来说 处罚对于他们来说意义 好像不大了呀[s:110]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3-7-16 15:06
是资质延续审查。而非审批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7-16 15:26
关于标题,提个建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资质”请改成
“资格”
“审批”请改成
“认定”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