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势在必行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8-9 17:16
标题: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势在必行 【转贴】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 2013-08-05 作者:陈燕平 王永锋 来源: 公共采购信息网
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免费医疗服务得到群众的拥护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这是党和政府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下大力气解决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但是,公共服务单纯依靠市场行为,会产生市场
“
失灵
”
;单纯依靠政府,又会引发政府低效。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决定公共服务效率与质量的关键。
我国公共服务现存的问题
温家宝曾指出:
“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
”
公共服务是指产出性的、满足社会公众直接需求的服务形式,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尽管我国政府正逐步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着力解决政府和社会、市场、企业的关系,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但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比,我国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仍有较大的距离。
首先,政府角色错位。长期以来,政府没有从经济活动中脱离出来,在公共服务领域中一直扮演着生产者、提供者和管理者多重角色,官本位地习惯于自上而下地用行政命令或指令直接干预公共服务,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应该负有责任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却没有负起或没有很好地负起应有的职责,导致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积累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越来越多。
其次,竞争机制缺乏。公共服务变成政府行政垄断和权力寻租的资源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被广泛诟病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缺少竞争者,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时重管理、轻服务,容易产生官本位观念、服务意识淡薄,很难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和各方面力量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无法满足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
最后,绩效评估缺失。长期以来,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几乎垄断了公共服务的提供,带来了公共服务领域
“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
的问题。但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使得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的质量和效率难以评估。此外,重管理、轻服务的控制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造成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偏低,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社会公共需求。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得到了政府的重视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理论依据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关键环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是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采购目录,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合同方式交予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并根据后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主要的目的是节约财政资金、满足社会需求、增加公共服务数量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等。其本质是在公共服务的管理和供应过程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购买公共服务主要涉及四方面主体,即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者、监管者)、职能部门(提供者、购买者、激励者和监督者)、企业或者非营利组织(生产者、承接者)以及社会公众(使用者、消费者)。
传统经济学认为,公共服务属于公共物品,不能由市场来进行合理配置,需要政府实施有效的干预。所以,政府应该直接提供公共服务,成为生产公共服务的承担者。但是,单纯地依靠政府干预来弥补市场的
“
失灵
”
,引发的是经济滞胀、政府扩大支出产生高税收、政府公共服务无效率,造成社会普遍不满。随着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公共服务边界的深入认识,以及公共服务理论的发展,政府以从第三方购买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新公共管理认为,营利组织具有天然降低交易成本的机制和动力,而政府部门则相反,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将私营部门成功的经营管理方法运用到公共服务中,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所以,政府应该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从成本
—
效益分析出发,将公共服务的生产或承办通过契约关系转交给私营组织运作,通过市场机制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从而将自身的职能转变为对公共服务的监督和评价。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国际经验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推行了
“
购买公共服务
”
制度,并逐步发展成为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一种主流模式。国际上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领域广泛,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社会(区)服务、养老服务、残障服务、就业促进等。比如,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将原隶属于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的全国400余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民营化,组建全国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由政府出资补贴劳动者自由选择就业培训服务。
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看,公开竞标是最典型的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帮助政府降低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英国政府早在1990年公布的公共医疗和社区关怀法中就明确规定,中央政府拨付的特殊款项的85%必须以竞争招标的方式向私营或非政府组织购买。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实现路径
借鉴国际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经验,要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机制,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将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前提是将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十二五
”
规划》(国发〔2012〕29号)的规定,基本公共服务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其范围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由此可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创新机制和方法,符合政府采购的主体、资金和方式,可以且更应该将其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畴。
其次,积极培育公共服务的承担主体。具备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的主体是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国具备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的组织机构主要集中在非营利机构,但从《政府采购法》的第22条规定来看,政府采购的客体主要是营利组织。因此,积极培育公共服务承担主体需要引入多元主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具有竞争性的公共服务生产领域,要从舆论、资金等方面支持营利性组织建立、发展、壮大,为各类公共服务承担主体参与公共服务购买竞争提供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策,打破限制各类社会机构进入一些公共服务领域的不合理的行政性壁垒,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为公共服务承担主体创造更多更好的成长机会。
再次,完善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保障。所以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需要在《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和国内试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研究制定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从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编制和审批、公共服务预算公开、公共服务采购规章制度及公共服务采购质量效率评估四个方面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依据《政府采购法》细化公共服务购买细则,做到有章可循。
最后,建立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评估监督体系。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评估主要集中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果两个方面。由于公共服务涉及范围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所以要建立以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第三方评估组织为评估主体,以社会组织资质、服务需求、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为评估内容,以服务供应方的资质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计量标准、服务成果评价标准为评估标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评估监管体系。
无论是理论依据,还是实践经验,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是我国推行社会管理创新,重新厘定政府、社会、市场的关系,真正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满足社会多样化需要的必由之路。
作者简介
陈燕平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王永锋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保存时间:2013/8/9
原标题: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势在必行 - 公共采购杂志
http://www.ggcgxx.com/zxgd/5225.jhtml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