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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0月下调 降低收费大势所趋 考证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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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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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0月下调 降低收费大势所趋 考证成本降低
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0月下调 降低收费大势所趋 考证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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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08:56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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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补发丢失因私护照费由每本400元降为200元,纸件商标注册申请费由每件1000元降为800元,财产继承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公证费由受益额2%下调为不超过1.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中央部门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亿元。
降低收费是大势所趋
“过去由于财政缺口较大,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度项目繁多、标准偏高。近年来随着财力的增强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中央有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措施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这是大势所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
数据显示,近年来行政事业性收费总体呈减少趋势。从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上看,从2011年的7911亿元,降低至2012年的5857亿元;从中央审批的收费项目数量看,2011年比2007年减少70项,2012年又比2011年减少34项,目前还剩194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上世纪80年代初期,财政资金缺口很大,政府允许各部门创收,收费逐渐成为一些单位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搭车收费、乱收费现象也逐渐滋生,国家开始不断清理。“行政事业收费降低势在必行。”上海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小郝说,这次调降了遗产公证收费标准,遗产公证中很重要的是房产公证,在目前房价较高的情况下,降费对百姓来说是好事。
司法部律师公证司有关负责人说,降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收费,做到让利于民,更好地体现公证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属性。
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说,降低纸件商标注册申请费将进一步激发申请注册商标的积极性,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32亿元。
明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成为减轻群众负担、扶持实体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的结合点、发力点。根据3月底公布的国办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明年6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随着政府审批、准入、投资等管理事务的取消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将相应取消一批管理类、准入类收费;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相应减少一批目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将其转为服务价格;推进费改税,逐步取消一批可改为税收征管的收费项目。
已经收税,为啥政府部门还要收费?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从学理上进行了解析。每个公民和经济主体都有义务依法纳税,这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行政事业性收费,则是政府面向特定人群提供特定服务时收取,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费用。这些费用取之于部分人群也用之于部分人群,符合公平、效率的原则,不应由全体纳税人承担。
过去由于政府财力紧张等原因,一些属于普遍公共服务的管理类项目也进行收费。比如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属于典型的“收费养人”。目前这类收费项目在中央一级已得到清理,省一级还有一些遗留。
还有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虽然是向特定群体提供特定服务,但因为有着特殊意义也应当减免。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呼吁,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亟待国家扶持,他们肩负着搞活经济、解决就业的重任,但面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有时甚至比税收都重,应当由公共财政来负担。
(据新华社)
降低收费不能降低服务!
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头连着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一头连着政府职能和形象。降低收费是件好事,但政府的公共服务不但不能降低反而应当强化。
证件工本费、考试费、培训费……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几乎都要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虽然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还将存在财政收入不足以支撑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情况,一些特定的服务项目还需要通过收费补偿成本,但百姓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总体应当减轻,政府的服务意识和职能应当大大加强,这是一个大趋势。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绝不是单纯的清理收费项目,而是要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意味着,政府应当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投入到基本公共服务上去。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应当逐步减少、最终取消通过收费弥补财政资金不足的做法;在向特定对象提供特定准公共服务的收费,也应当通过立法合理规范、公开透明便于监督,而不是成为一些单位和部门自肥的“小金库”。在降低群众负担的同时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人们期待着建成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尽早实现。
(据新华社)
1.公安部门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
(二)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2.司法部门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相关考试考务费标准降低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2元降为15元,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91元降为22元;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4元分别降为18元、15元、18元、15元;物业管理师基础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5元降为11元,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1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9元降为13元。
4.交通运输部门
(一)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二)交通运输部所属交通职业资格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0元降为30元。
5.农业部门
(一)国内植物检疫费,降低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调运检疫费和产地检疫费标准,具体为:
1、调运检疫费,其中:粮谷类由按货值的 0.60%降为按货值的0.45%收取;经济作物类由按货值的0.70%降为按货值的0.50%收取;水(瓜)果类由按货值的0.80%降为按货值的0.60%收取。
2、产地检疫费,其中:粮谷类由按产值的 0.40%降为按产值的0.30%收取;经济作物类由按产值的0.45%降为按产值的0.35%收取;水(瓜)果类由按产值的0.60%降为按产值的0.45%收取。
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降低后标准的20%计收,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降低后标准的30%计收。 (二)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三)农业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15元降为11元。
6.卫生计生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0元统一降为每人每科(含初级和中级)20元。
7.国务院资产管理部门
(一)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向省级考试机构分别收取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0元降为25元。
(二)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0元降为30元。
(三)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国企业联合会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客观题科目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5元降为18元,主观题科目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2元。
8.环保部门
环保部所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5元。
9.水利部门
水利部所属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注册土木工程师专业考试(水利水电工程)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5元。
10.审计部门
审计署干部培训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50元降为20元。
11.工商部门
受理商标注册费,其中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 (限定本类10个商品。 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网上受理商标注册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12.知识产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0元降为15元。
13.外文出版部门
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标准降低为:三级笔译翻译(含2科)由每人 300元降为每人每科 75元,三级口译翻译(含2科)由每人360元降为每人每科90元;二级笔译翻译(含2科)由每人360元降为每人每科90元,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含2科)由每人430元降为每人每科100元;一级笔译翻译(含2科)由每人1000元降为每人每科200元,一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含2科)由每人1300元降为每人每科300元;同声传译(含2科)由每人1940元降为每人每科400元。
14.铁路部门
国家铁路局收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0元。
作者:
zhonghua991
时间:
2013-8-24 11:39
应该加分呀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3-9-8 20:20
这个都被你红笔标注了,太好了,我好像也有东西考的报名费降价了
作者:
zbdzbd
时间:
2013-9-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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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psk
时间:
2013-9-20 22:36
顶一下吧~ 很少见的好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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