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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代理机构的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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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9-16 11:41
标题:
关于代理机构的资质情况
招标代理资格证书中现有的还存在:中央投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际招标四个资格证书。
印象中医药药品的已经不再颁发了。
有谁知道: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还有使用吗?还是截止到哪年就不再颁发了?
那么还有其他的吗?
有必要要这么些个吗?
改了。听人劝、吃饱饭。
作者:
zw22
时间:
2013-9-16 12:54
《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
社会中介组织。其中的“依法设立”是指依据下面几个相关法规设立:
工程类:建设部154号令(2007);
中央投资项目:国家发改委36号令(2007);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商务部6号令(2005);
政府采购:财政部31号令(2005);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9-16 12:57
1、把标题的以及帖子第一段提到的“资质”改成“资格”吧。
2、中央投资项目:国家发改委36号令[s:69] [s:69] [s:69]
作者:
besvon
时间:
2013-9-16 12:59
这四个是并列关系吗?呵呵,建设是工程类,工程类就没有中央投资?财政是政府采购类,政府采购就没有中央投资就没有建设工程吗?
看代理的审批就能看出政府间部门利益的冲突!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9-16 13:15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
1、把标题的以及帖子第一段提到的“资质”改成“资格”吧。
2、中央投资项目:国家发改委36号令[s:69] [s:69] [s:69]
(2013-09-16 12:57)
俺也别改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赫然写的是资质证书,俺和俺的小伙伴们都晕菜中。。。。。。。。。。。。。。
您就给俺说说还有用吗?
俺还是觉得是不是应该改改。一个招标要四、五个证书,太纠结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9-16 13:38
找到个药品的:
关于取消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稽
[2010]36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10
〕
21
号),
“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被列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为了做好取消该行政审批后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即日起,《关于印发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管市〔
2000
〕
306
号)、《关于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
2002
〕
147
号)予以废止。
二、从发文即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已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的,期满后自动作废。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
○
一
○
年八月二十七日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9-16 13:47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不知道是哪年开始的,或哪年要结束啊?
通信建设难道不是工程类?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3-9-16 14:11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工信部令2009年第2号, 2009年3月1日颁布,2009年4月10日施行
1、资质划分:甲级和乙级
2、主要资格条件:甲级和乙级分别为(1)注册资金100、50万元,(2)组建的不少于8、5个专业且每个专业不少于15人的评标专家库,(3)近2年内代理招标项目累计中标金额在5、2亿元以上,(4)通信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10人,(5)其中高工不少于3、1人,(6)高级经济师不少于2、1人,(7)工程师不少于10、4人,(8)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3人。
3、行政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初审工作。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3-9-16 14:13
序 号
6
项目名称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许可条件
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社会中介组织。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开展招标代理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4.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设备。
5.具备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有效组织相应专业评标的能力。
(二)申请甲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除应当具备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关负责人资历:单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单位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有高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师不少于10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3.评标专家库要求:有按规定组建的不少于8个专业且每个专业不少于15人的评标专家库。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5.业绩:近2年内代理招标项目累计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并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申请乙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除应当具备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关负责人资历:单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单位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4人,具有高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
3.评标专家库要求:有按规定组建的不少于5个专业且每个专业不少于15人的评标专家库。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5.业绩:近2年内代理招标项目累计中标金额在2亿元以上,并有较好的社会信誉,但首次申请乙级资质的除外。
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程序
1.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工商预登记文件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应当提供企业或社会团体近6个月的验资证明文件)。
(3)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上述第(4)、(5)、(6)项所列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8)评标专家库成员的身份证及聘用确认书复印件。
(9)招标代理业绩:业主委托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材料(但首次申请乙级资质的不需提交)。
申请人应当提供上述证书及材料的原件,交由受理单位验证后退回申请人。
2.为方便申请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申请材料;其他企业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可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送申请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初审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3.申请企业资质采用网络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应当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信息系统上传申请表。申请表上传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连同附件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二、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首次申请或者升级资质的,受理期限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3.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受理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按时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直接受理的申请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受理、初审后报送的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等级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工业和信息化部不能在审查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中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承担过的工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承担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能力进行实地考核。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依法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三、延续、变更及补办程序
(一)延续程序
1.首次申请或者升级取得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企业取得资质2年后可以提出升级申请。续办取得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2.《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届满后需要延续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
(2)原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二)变更程序
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所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
3.原资质证书。
(三)补办程序资质证书遗失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资质证书补办申请表。
2.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3-9-16 1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 号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9/content_1383263.htm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3-9-16 14:33
招标代理机构共计6类,详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第三章第一节至第六节,另外,有工程咨询机构,若取得相关代理资质,也可进行相应的招标代理活动(详见第三章第七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可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不需要另外申办资质证书(第46页)
所有代理不得跨类代理、越级代理,否则一旦追究,将被处罚。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9-17 09:24
处于什么原因工信部2009年又单独出台一个代理机构资质?这个应该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啊?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3-9-18 09:24
(1)部门合并后,又做调整,原来已有相关规章: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 2 号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0年8月16日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吴基传
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吉通公司、铁通公司、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中国普天、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为了推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活动,贯彻实施部2号令发布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制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对招标人自行招标能力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定、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制度和监督管理等细化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与《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配套使用。现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
(2)以往工程大多属于大土建类(含铁道、机场),通信与之有所区别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9-18 09:36
建设部施工企业总承包资质中
: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项中的
5
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1
)年完成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线路或
20
万对公里以上的本地网电缆线路或
2000
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及
12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
2
)年完成
20
万门以上电话交换工程;
(
3
)年完成
10
个以上卫星地球站工程;
(
4
)年完成
50
个以上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
5
)年完成
2000
公里以上微波通信工程;
(
6
)年完成
100
端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
7
)年完成
10
个节点以上的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80
人,其中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通信电源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120
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60
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
15
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4
、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1.5
亿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项中的
5
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1
)年完成
300
公里以上的长途线路或
10
万对公里以上的本地网电缆线路或
1000
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及
5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
2
)年完成
10
万门以上电话交换工程;
(
3
)年完成
4
个以上卫星地球站工程;
(
4
)年完成
30
个以上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
5
)年完成
800
公里以上微波通信工程;
(
6
)年完成
40
端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
7
)年完成
8
个节点以上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00
人,其中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通信电源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60
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0
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10
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
15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4
、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8000
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项中的
2
项以上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1
)年完成
120
公里以上的长途线路或
5
万对公里以上的本地网电缆线路或
500
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及
2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
2
)年完成
4
万门以上电话交换工程;
(
3
)年完成
3
个节点以上的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其中有线通信、计算机、通信电源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5
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8
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
8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4
、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5000
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
3000
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俺觉得,肯定不只是指的土建,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单独设立一个资质证书的认定。通信工程同样也是工程建设项目,只是土建施工相对少些,设备、安装施工稍微多些。国际招标资格认证都在考虑是否废止,通信更是没有必要单例,况且国际招标资格,在俺个人看来是最应该保留的,其他都可省略。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9-18 09:42
既然施工企业资质都归住建部管,包括通信工程,那么凡是与施工有关的,即习惯上所说的工程类的就都归一类呗,信息部确实没有这个必要。国际招标单独算一类,最多两个足够了。
再不然,就都归一家管,一个招标这点子事哪个部门都掺和,纯属劳民伤财。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3-9-18 09:57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肯定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的人员
而通信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有通信专业的人员: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预算人员
就我个人而言,中央投资项目的代理机构的资格似乎最没有必要,它的各类项目在其他代理机构中都有体现,而且小地方拿到了中央投资,当地又没有这种机构,项目不大,北京的也不愿意来……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有很大不同,后者代理机构资格应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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