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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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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建彬
时间:
2013-9-22 15:50
标题:
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招标人不得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非法限定
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所有制形式
或者
组织形式。
那么,招标公告中规定,子公司不能投标,是不是属于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呢?
作者:
zw22
时间:
2013-9-22 17:56
招标公告中规定,子公司不能投标,是如何规定的?能说具体点吗?
不过这种情况也有合法限制投标人可能。
作者:
besvon
时间:
2013-9-23 08:40
你引用的是法条,自然也用法条来回答。
你的依据是招标法第十八条和第五十一条,条例第三十四条做了回答。
作者:
liuc
时间:
2013-9-23 11:29
什么子公司?
作者:
farawayee
时间:
2013-9-30 15:58
所谓子公司不能投标,应该是指“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投一个项目”吧,否则有串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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