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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公开招标中有四个投标人,感觉其中三家在围标,是否可以确定流标?(唐广庆问答 [打印本页]

作者: 饺子    时间: 2013-10-10 10:10
标题: 如果公开招标中有四个投标人,感觉其中三家在围标,是否可以确定流标?(唐广庆问答
如果公开招标中有四个投标人,
感觉其中三家在围标,是否可以确定流标?
2013-10-09

              问:
       如果公开招标中有四个投标人,感觉其中三家在围标,是否可以确定流标?

        答:
        唐广庆:
        不能用感觉确定投标人围标。如果围标属实,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取消其投标资格。但是请注意,如你所说的“四家投标人,有三家围标时”只能在评标时取消围标的三家投标资格,其中一家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价格合理(招标人可以接受)时,是有竞争性的投标,就应选择这一家为中标人。如果把这一家也作为无效标处理,则对他是不公正的。而且再重新招标时,因该单位的投标价格已经公开,会给其投标造成很大困难的。


       源自:《招标采购管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0-10 10:41
还是不能轻易“废标”!
作者: 饺子    时间: 2013-10-10 14:06
QQ截图2013101014060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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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0-10 14:31
标题: 回 饺子 的帖子
饺子:[attach]22772[/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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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10 14:06) 
   27号令?
作者: besvon    时间: 2013-10-10 18:10
标题: 回 饺子 的帖子
饺子:[attach]22772[/attach]

社区微博关注博友参与讨论
 (2013-10-10 14:06) 
请教:条例的哪一条有说啊?
作者: liuc    时间: 2013-10-11 09:23
又是废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人的竞争性问题,我同意唐广庆老师的观点
作者: 饺子    时间: 2013-10-11 14:05
标题: 回 besvon 的帖子
besvon:请教:条例的哪一条有说啊? (2013-10-10 18:10)
我是微博回复转发的。我确实也没看过。
作者: 饺子    时间: 2013-10-11 14:05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27号令? (2013-10-10 14:31)
我是微博回复转发的。我确实也没看过。
作者: xitong111    时间: 2013-10-1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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