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chan:楼主:
1、两次流标后经批准直接发包;
2、因重大变故项目取消。
请问:
....... (2013-10-11 14:48)
gonghw1978:这次就跟招标人好好协商解决吧,没多少钱的事情,打官司不合算。
以后再签合同时最好增加一句类似“非受托人原因导致重新招标、招标工作终止或取消,招标代理服务酬金由委托人、受托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协商解决。” (2013-10-11 08:00)
gonghw1978:
这次就跟招标人好好协商解决吧,没多少钱的事情,打官司不合算。
以后再签合同时最好增加一句类似“非受托人原因导致重新招标、招标工作终止或取消,招标代理服务酬金由委托人、受托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协商解决。”
学以致用: 1、基本赞同。
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上面情形,双方当事人若能统一意见,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处理,不能统一意见,继续协商,协商未果,......
即我理解合同没有这条款:“ .. (2013-10-12 08:39)
heluhua:
道理是不错的,但在具体执行中,如果能在合同中事先做出规定,执行中会更方便。否则到时让对方找405条会很麻烦。
学以致用:
1、基本赞同。
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上面情形,双方当事人若能统一意见,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处理,不能统一意见,继续协商,协商未果,......
即我理解合同没有这条款:“非受托人原因导致重新招标、招标工作终止或取消,招标代理服务酬金由委托人、受托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协商解决。”,都不影响下一步。
详见合同法 第405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学以致用:
请问:板凳建议这样的约定,与合同法第405条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除非约定如下:
1、若已编制好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草稿,按照***价和1980号文的规定计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的10%。
2、已发布招标公告,......付30%。
.......
学以致用: 一般委托招标合同,对于同一招标项目两次招标失败后直接发包,也不属于属合同法405条的“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除非合同专门约定。 (2013-10-13 09:39)
zxc1981:是说漏了一块定标后的服务内容么,没完成全部委托事务。那也应该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规定的情景。
也即是说在未能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并完成合同签订时,代理机构未能完成招标人所委托的 .. (2013-10-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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