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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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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szjzbdl
时间:
2013-10-14 11:56
标题: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疑问
竞争性谈判中,如果已经邀请了3家单位前来谈判,但是递交谈判文件只有1家,这种情况能否直接确定中标人?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3-10-14 12:24
可以再邀请两家或以上,补足三家。
否则只与一家谈判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作者:
zszjzbdl
时间:
2013-10-29 14:35
非常感谢楼上的~
作者:
标途
时间:
2013-10-29 20:57
从《政府采购法》看,只规定了须向三家以上符合条件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但并未规定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达几家。对于实务中的这个问题,我觉得首先要看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明确规定。如有,应依其操作。如无,个人觉得不宜直接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流程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因为此情形实际上与单一来源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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