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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这样的调研课题“XX 市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的对策和思考”怎么下手? [打印本页]

作者: yqzgb    时间: 2013-10-19 14:36
标题: 求助:这样的调研课题“XX 市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的对策和思考”怎么下手?
求助:这样的调研课题“XX 市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的对策和思考”怎么下手?

因工作的需要,需要完成一篇5000字的调研课题,题目为“XX 市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的对策和思考”?

由于时间比较紧,只要请求论坛的行家,帮助参谋一下,

1、提供文章的结构,越具体越好;

2、提供参考的文章,

3、提供好的参考书。在此我谢谢大家。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3-10-19 15:40
一、我市现状  1.基本情况2.存在问题
二、外地做法  1.做法介绍2.点评优缺点
三、对策、建议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0-19 17:11
首先,要明确 :“监管”是说的两码事。其中,“管”应该指的是“主管部门”如何管,包括有关的行政处罚等等;“监”主要指“监察部门依法监督监察”,包括依法进行司法处罚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3-10-19 18:51
通常说监管是指监督管理,主要就是行政管理,监督是管理的职能之一。

监如指监察,则按监察法的表述最好就是单用监察一词,而不要再和监督混在一起使用,易造成理解混乱。

纪检监察主要还是党内纪律与行政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是党纪、行政处理而不是司法处理。
作者: yqzgb    时间: 2013-10-19 19:26
谢谢2位版主的关注,谁能提供比较有分量的关于我国招投标市场监管的现状等文章。谢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0-19 20:02
先提供几篇旧文参考:


“第一贪” 的练成与纪检监察现行的体制机制有关



最近,一则因水管“举报”而产生的重庆市“第一贪”居然在小县城巫山县出现并被判处死刑的新闻,震惊国内外。不少群众认为,晏大彬伏法,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荣耀,而是耻辱;不是巫山县甚至重庆市的反腐政绩,而是反腐败笔。如果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有效,反腐有极强的威慑力,腐败的风险高,晏大彬早就被抓了,不至于“炼”成“第一贪”才受审。

群众的指责不无道理,笔者认为:“第一贪” 的练成与纪检监察现行的体制机制有关!

首先是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巫山县的固定资产投资一年是20多亿,交通建设就占10多亿,交通工作是全县的重点工作,交通工程就是重点工程。宴大彬身为交通局长,自然也是县委政府领导器重的重要官员。像他这样的干部,除非自己的觉悟高,能自觉接受监督,才能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事实上是缺位的,纪检组长是他的下属,人权、物权、事权都被他管住,纪检组长即使发现一些问题也不敢不能轻易动手查处县委管理的干部,更何况还是重要干部。而县纪委虽然是市纪委双重管理,但实际上还是以县委管理为主,县委对纪委的要求是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保护干部,澄清是非,不出丑闻,像宴大彬这样的干部,县委是不希望有个“三长两短”的。同样,县纪委即使发现一些问题也不敢不能轻易动手查处,谁负得起阻碍发展的责任?所以,并不是纪检监察干部没有能力,而是有能力无处体现。纪检监察系统如果不尽快实行人、财、物直管,干部如果不大面积交流使用,作用就很难充分发挥,“宴大彬”将会接二连三出现,反腐倡廉任务就难以完成。管理体制上的障碍,使纪委“背黑锅”挨群众骂而“郁闷” !

其次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机制上的问题。宴大彬大权在握,数亿的资金被他实际控制,拖延一天,利息上万,帐是明摆着的,哪个业主是痴呆?况且在小范围内受贿,且行贿者都达到了自己的预期目的,民愤不大,估计没有人向纪委举报,所以,纪委不知情;因为审计部门不归纪委管,所以工程审计报告,纪委看不到;因为工程人员不是监察对象,所以纪委管不着;因为巫山没有发生綦江“彩虹桥事件”,所以纪委拿不到“上方宝剑”主动去查。因为县纪委全是公务员,吃“财政饭”,经费有保障,风险不大,压力不大,人手不多,所以可以不查。监督力量分散,形成机制障碍,工作没有压力。让纪委英雄无用武之地而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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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降低人际关系成本的有效途径途径是制约自由裁量权

    2008-08-23 17:15  

保存时间:2008-8-23

原标题:“第一贪” 的练成与纪检监察现行的体制机制有关 - 新华博客 - News Blog
来自:http://77728699.home.news.cn/blog/a/0101001040B903D41BE1633F.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0-19 20:04
株洲招投标创新体制获监察部肯定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11年7月14日

12日,正在株洲进行国务院征地拆迁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的国家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一行来到株洲市招投标交易市场。

    在查看了市场建设、听取了株洲市委常委、副市长龚凤祥所作的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和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对株洲创新招投标体制情况介绍后,郝明金表示“株洲的招投标工作首先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比如说中纪委贺0国0强书记来株洲考察的时候,听到株洲招投标的做法后,讲到‘建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株洲做法有特色,充分肯定你们干得很好。’2009年11月,监察部马馼部长来株洲实地考察,欣然题词‘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防腐实效’,还有一些其他中央领导以其他不同方式对这种做法给予以了肯定。”

    郝明金称赞株洲2003年成立招投标管理局在全国带了一个好头,目前全国已经有7个省成立了一批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这个月下旬,将在武汉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探讨如何加强和完善对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问题。郝明金将受马馼部长委托,代表监察部参加这个会议。

    郝明金说:“这说明中央对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改革是高度重视的,对你们这种创新的做法是充分肯定的!株洲的做法很有价值,应该说是起到了带动作用,对有关同志和工作人员提出表扬,很有意义”。

郝明金又说:“近几年国家发展迅速,工程建设项目很多,株洲有很多大型项目,如沿江风光带,株洲市规划展览馆,都离不开工程招投标,从南到北,分布领域也很广,不管是农田水利、交通、铁路、公路、航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都离不开工程建设招投标。另外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药品采购、产权交易等都是属于公共资源。这几年,我们国家的工程建设进步很大,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其中一个方面就是腐败问题,每年我们都查处曝光一些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这充分暴露出我们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以及监管监督方面,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漏洞,一方面造成了对工程建设的直接损失,另一方面造成了很多的社会负面影响,所以中央下决心开展为期两年半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其中有三大工作要点,一是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再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我们这项工作属于市场体系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分两步,第一步首先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早在90年代,我们就提出建设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后来近几年各地改革创新,提出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再进一步改革就是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现在全国各地做法不完全同步,不完全一致,但是大的方向是一致的,一个是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再一个更进一步的是建立一个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郝明金赞扬株洲早在2003年就做到了这一步,很有眼光!

    郝明金充分肯定地说:“下一步在充分调研掌握全国各地做法的基础上,准备向中央有关部门协调,提出这样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国各地普遍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要求各地改革招投标监管体制,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所以你们这种做法很有意义,希望你们坚持不懈地继续做下去,取得进一步的经验,供全国其他地方学习,为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工作开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出贡献“。

   在听了王群市长回顾招投标改革8年来不平凡的经历后,郝明金语重心长地叮嘱:“不能走回头路。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你们并不孤单!”。

    来源:株洲新闻网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57745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0-19 20:05
最高检、监察部通报工程治理工作20大典型案例

   人民网 2011051716:0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受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于5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了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并公布20起典型案件。这20起案件分别是:

  1.北京市门头沟区建委原主任安凤奎在廉租房建设中受贿案

  2006年至2009年间,安凤奎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区廉租房及相关工程建设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0万元、港币28万元。其中,为某公司参与开发建设门头沟区廉租房项目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45万元、港币28万元。20101216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2.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怀志在地铁建设中受贿、贪污案

  2004年至2008年间,高怀志利用担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天津地铁一号线工程招标、土地开发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95万余元。其中,在海光寺地铁大厦工程和洪湖里项目开发决策、资金运作等过程中为某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150余万元。此外,高怀志还贪污公款人民币25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405万余元。201098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原助理巡视员顾旗章在土地出让中贪污、受贿案

  2006年至2007年间,顾旗章利用担任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石家庄市地产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高邑县瓮窑旧址建设土地复垦项目中,伙同高邑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通过虚报建设用地面积等手段,骗取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并将出售指标款转入由个人控制的账户,共侵吞公款人民币6156万余元,顾旗章实际占有138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217万余元。20101129日,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山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在水利建设中挪用公款、受贿、贪污案

  孙廷容在担任山西省水电公司经理、水利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水利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其中,为某电线厂在省水电公司农网改造工程供应钢芯铝线和钢绞线项目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90余万元。此外,孙廷容挪用巨额农网专项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进行盈利活动获利59万余元,贪污公款人民币40万元。20105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

  5.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4年至2009年间,蔚小平利用职务便利,在探矿权发包、工程建设以及土地出让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870余万元。此外,蔚小平尚有人民币590余万元、5.3万英镑、7.1万欧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920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6.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干部贪污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巨额征地动迁补偿款案

  2007年至2009年间,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谢朴元等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动迁事务和发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征地动迁补偿费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地上附着物数量、伪造补偿依据等手段,骗取国家补偿款人民币458万余元。2010127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谢朴元无期徒刑。

  7.吉林省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在学校工程建设中受贿案

  2004年至2009年间,王栾周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及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03万余元。其中,为某工程公司承揽学生公寓楼、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和工程款结算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31万元及价值13万余元的爱彼牌手表一块。20101223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8.江苏省苏州市交通局原局长严冬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受贿案

  2003年至2008年间,严冬利用担任苏州市交通局副局长、苏州沿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苏州市市政公用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高速公路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等过程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40万余元。其中,在沿江高速公路、友新高架工程等项目的设计变更、招投标、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为多家建筑公司或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余万元。2010818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9.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2年至2008年间,徐社新利用担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城市拆迁改造、工程建设施工、规划用地审批等过程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254万余元、美元5500元、欧元500元等。其中,为某啤酒公司在扩建征地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65万余元。此外,徐社新尚有人民币50余万元、美元8298元、港币500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525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

  10.江西省萍乡市2亿元串通投标系列案

  江西省萍乡市21起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问题,涉及投标公司100余家,涉案标的总金额人民币2亿余元。其中,江西省新余市珠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桂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4家建筑公司组织串通多家公司,采取价格同盟轮流坐庄陪标补偿挂靠垄断等手段,参与了无专南路一期、安源廉租房、莲花县琴亭河污水处理以及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主干道等多个工程项目招投标。萍乡市章明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采取向投标人透露信息等手段,帮助操纵招投标。201012月,莲花县住建局局长金年华、安源区安源镇镇长龙泉、安源区住建局局长冯德巍等责任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桂兴公司法人代表段卓献、章明公司法人代表彭雪章、珠珊公司萍乡分公司营销负责人陈永华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司法措施。萍乡市建设局对上述4家组织策划串标的建筑公司分别给予中标无效、罚款、取消其一年内在萍乡的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将此4家建筑公司列入黑名单

  11.山东省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原主任周铮受贿案

  2001年至2008年间,周铮利用担任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利用处临时负责人,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主任,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征用、土地挂牌拍卖出让审批等过程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627万余元。其中,为某开发公司在办理房产开发用地审批手续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商品房一套、车库两个,价值85万余元。为某实业公司开发土地,办理土地储备和招拍挂手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47万元。201072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12.广东省深圳市两家公司串通投标案

  2008年,深圳市瑞沃建设有限公司和其子公司瑞沃工程有限公司,为参与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第七标段投标并提高中标率,采取多方单项联合的方式组织多家有资质单位参与投标,分别约定联合投标事宜并确定中标后的工程分包额,帮助部分投标单位编写、审核标书并负责前期费用,事实上形成以该公司为核心的串通投标团体,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在某公司以2.6亿余元中标后,瑞沃工程有限公司从中分得1.5亿余元的工程。20114月,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判处瑞沃建设有限公司和瑞沃工程有限公司罚金各人民币100万元。以串通投标罪判处瑞沃建设有限公司、瑞沃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继克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原总经理谢势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原总工程师栾新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原经营部经理杨玉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13.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原副市长李启亮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受贿案

  2005年至2009年间,李启亮利用担任广西武宣县委书记、来宾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利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计人民币96万元、美元3500元、价值6万余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等。其中,为某矿业公司租用土地开矿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34万元、美元2000元及价值6万余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为个体老板承揽来宾市巩水电站土地整理和垫地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18万元。201085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14.海南省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局原主任科员何明高受贿案

  2008年至2009年间,何明高利用担任海南省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在征地补偿、道路建设、设备采购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贿赂计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在东方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设备采购等工程中,多次收受、索要有关项目承建人贿赂100万元。2010812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15.重庆市奉节县职工住宅楼开裂倾斜案

  重庆市运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厚元、肖发福采取伪造公章、向有关人员行贿等手段获得一千多平方米建设用地后,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擅自组织工人,违法在职工宿舍楼外侧进行十里综合楼项目切坡开挖等建筑活动,导致职工宿舍出现房屋、地表开裂变形的险情,全体住户被紧急疏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3万元。奉节县、永安镇政府以及县国土、建设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违法行为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2010年,奉节县农业局原党委书记、永安镇原镇长刘祥兴等渎职人员和胡厚元、肖发福等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奉节县副县长傅忠莲等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16.四川省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杨淑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3年至2008年间,杨淑华利用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整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征地手续办理等过程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索取、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194万余元。此外,杨淑华还贪污公款人民币8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98万元,尚有人民币394万余元、美元2652元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825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7.贵州省贵阳市原市长助理樊中黔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988年至2008年间,樊中黔利用担任贵阳市云岩区环城北路办事处代主任、云岩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贵阳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的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审批、项目招投标、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工程资金拨付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005万余元、美元4万元、欧元8000元、港币24万余元、金条50根、黄金版《周易》经书一本。其中,在贵阳市政府中心环北线工程招投标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60万元。此外,樊中黔尚有人民币246万余元、美元25万余元、欧元12万余元、港币36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728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8.陕西省宁强县交通局原局长何超、原副局长刘华斌受贿案

  2008年至2010年间,何超、刘华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分别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2万元和140万元。其中,何超为某公路设计咨询公司拨付勘察设计费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25万元;刘华斌多次收受贿赂50万元。20101125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超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20101227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华斌有期徒刑十四年。

  19.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3年至2009年间,李人志利用担任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等过程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107万余元。其中,在窑煤集团丰宝小区职工住宅楼开发建设中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贿赂人民币200万元、美元10万元。此外,李人志尚有人民币913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910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宁夏自治区卫生厅原副厅长兼保健局局长李寿芬以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工程款贪污、受贿案

  2006年至2008年间,李寿芬利用职务便利,在自治区康复保健中心建设项目中通过虚增工程量和提高工程材料单价等手段贪污款物折合人民币55万余元,在工程招投标、承揽项目、设备采购等方面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11万余元。其中,为某装饰设计公司承揽康复保健中心二期外装修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贿赂20万元。2011216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

  据了解,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对今年的工程治理工作已经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查办案件水平,最大限度地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机关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充实办案力量,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二要进一步突破一批大案要案。要围绕工程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在项目决策、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案件,深挖细查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要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要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相结合,运用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把查办案件与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相结合,深入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工程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市场体系、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记者肖志涛)
  (责任编辑:罗旭)

    保存时间:2011/5/17
    原标题:最高检、监察部通报工程治理工作20大典型案例 (2)--时政--人民网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4662515.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0-19 20:06
  昌图县纪委监察全程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0-07-19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吴晓晖 张会斌   

    昌图县通过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参与采购流程深化廉政建设,以叫停、纠正、提废标建议和中止洽谈等方法实现有效监督,半年来县财政节省资金400多万元。

  自去年初以来,昌图县针对政府采购5万元以上项目约占年采购总额70%的现状,制定了政府采购监督办法,规定超过5万元的采购项目,采购者必须提前向县纪检、监察机关提交《政府采购申请监督报告》,县纪委、监察局针对采购信息发布、标书制订等8方面实施监督,由于监督关口前置,彰显了廉政建设的威力。

    责任编辑:JLR

http://www.caigou2003.com/information/anticbirbery/importantnews/2010/0719/144899.html


【读后:

越来越多的监督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采购与招标投标之中;…… ……

我看不懂:如果都是这样的监督,是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还是给“六龙治水”的中国采购与招标现状再添乱?

5万元的采购项目”,是该地方的政府采购标准吗?

监督申请”,必须由采购者提前申请;万一没有申请,人们就不监督了吗?

全过程”到底有哪些?是“信息发布”;“标书制定”(不懂什么意思)等哪八个方面?为何不突出投标开标以及评标以及验收等环节?

由于监督关口前置,彰显了廉政建设的威力”,这里面的词,我不懂:什么叫做“监督关口”;什么叫做“前置”,什么叫做“廉政建设的威力”……谁能给解释一下?

叫停、纠正、提废标建议和中止洽谈等方法实现有效监督”——那是监督的方式吗?

我的初步感觉:记者似乎应该更好的学习一下了。……

                                                           Gzztitc  



作者: yqzgb    时间: 2013-10-20 08:56
标题: 回 zxc1981 的帖子
zxc1981:
一、我市现状  1.基本情况2.存在问题
二、外地做法  1.做法介绍2.点评优缺点
三、对策、建议
                十分感谢“上善若水”版主的建议和高老师提供的素材。

       其实,希望以此为契机,晒晒自己省、市、县对招投标交易市场的监管出台的措施和制度,事实求实点评这项措施和制度有起到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这样更加有利用全国各地监管制度的交流,从而有效推进招投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试想,如果各地做法都是在网上借用别人效果不好甚至没有的制度文件残羹剩饭,作为自己当地山珍海味而出台制度,这难道不是招投标制度的悲哀吗?更是我们这些一天在大谈规范招投标制度人的悲哀吗?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0-20 09:05
标题: 回 yqzgb 的帖子
yqzgb:

        十分感谢“上善若水”版主的建议和高老师提供的素材。其实,希望以此为契机,晒晒自己省、市、县对招投标交易市场的监管出台的措施和制度,事实求实点评这项措施和制度有起到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这样更加有利用全国各地监管制度的交流,从而有效推进招投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试想,如果各地做法都是在网上借用别人效果不好甚至没有的制度文件残羹剩饭,作为自己当地山珍海味而出台制度,这难道不是招投标制度的悲哀吗?更是我们这些一天在大谈规范招投标制度人的悲哀吗?
    其实,希望以此为契机,晒晒自己省、市、县对招投标交易市场的监管出台的措施和制度,事实求实点评这项措施和制度有起到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这样更加有利用全国各地监管制度的交流,从而有效推进招投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试想,如果各地做法都是在网上借用别人效果不好甚至没有的制度文件残羹剩饭,作为自己当地山珍海味而出台制度,这难道不是招投标制度的悲哀吗?更是我们这些一天在大谈规范招投标制度人的悲哀吗?

      
                 楼主指名道姓请教三大总版主,我等小辈就不好随意跟帖说出自己的观点。对于所在地的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存在什么问题,您自己是最清楚的。本论坛貌似不适合“提供”帮助。否则写出来的东西就是不符合实际,脱离实际,闭门造车,有个P参考意义呢。这就是我本想跟帖说的。没有想到,您今天发表这段见解(上面描红的部分),看来是“改邪归正”了?还是......
      顺祝早日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3-10-20 09:16
标题: 回 yqzgb 的帖子
yqzgb:        十分感谢“上善若水”版主的建议和高老师提供的素材。其实,希望以此为契机,晒晒自己省、市、县对招投标交易市场的监管出台的措施和制度,事实求实点评这项措施和制度有起到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这样更加有利用全国各地监管制 .. (2013-10-20 08:56)
其实各地出台的政策、措施不可谓不多,我想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措施是否与上位法律法规存在冲突;
2、政策、措施是否只考虑了监管方便而没考虑交易各方主体实际操作时会存在不便;
3、最主要的还是政策、措施没有大的问题的情况下到底有没有执行下去。

如时间不是太紧张,可以考虑召集交易各方代表分别开几个座谈会调研下,这样当地自己的情况就比较清晰了。
作者: yqzgb    时间: 2013-10-20 10:05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其实,希望以此为契机,晒晒自己省、市、县对招投标交易市场的监管出台的措施和制度,事实求实点评这项措施和制度有起到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这样更加有利用全国各地监管制度的交流,从而有效推进招投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试想,如果各地做法都是在网上借用别人效果不好甚至没有的制度文件残羹剩饭,作为自己当地山珍海味而出台制度,这难道不是招投标制度的悲哀吗?更是我们这些一天在大谈规范招投标制度人的悲哀吗?

       楼主指名道姓请教三大总版主,我等小辈就不好随意跟帖说出自己的观点。对于所在地的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存在什么问题,您自己是最清楚的。本论坛貌似不适合“提供”帮助。否则写出来的东西就是不符合实际,脱离实际,闭门造车,有个P参考意义呢。这就是我本想跟帖说的。没有想到,您今天发表这段见解(上面描红的部分),看来是“改邪归正”了?还是......
      顺祝早日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

谢谢,“学以致用”,我是应该好好学习。
楼主指名道姓请教三大总版主”并非
指名道姓,而是论坛设置“提到某人”最多是3个人,如果多的话,我就多提到几个人,可定会包括你,我主要试想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谢谢你的指教。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0-20 10:12
标题: 回 yqzgb 的帖子
yqzgb:谢谢,“学以致用”,我是应该好好学习。“楼主指名道姓请教三大总版主”并非指名道姓,而是论坛设置“提到某人”最多是3个人,如果多的话,我就多提到几个人,可定会包括你,我主要试想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谢谢你的指教。

 (2013-10-20 10:05) 
    晕。不是这个意思呢!
    一起好好学习吧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0-20 10:12
标题: 回 yqzgb 的帖子
yqzgb:谢谢,“学以致用”,我是应该好好学习。“楼主指名道姓请教三大总版主”并非指名道姓,而是论坛设置“提到某人”最多是3个人,如果多的话,我就多提到几个人,可定会包括你,我主要试想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谢谢你的指教。

 (2013-10-20 10:05) 
   其实版主们就不用刻意提醒啦!哈哈,版主们都会认真跟帖,解答您的问题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0-20 10:43
再提供一篇参考文章,就是黄冬如博士,提供给“首届公共采购论坛”的论文。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趋势研究(二) 摘录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需注意问题 摘录

从业务范围论,政府的目的是制定公共市场交易规则,保证公共市场交易的规范性、合法性。而公共资源交易不应与私人或社会市场交易混同,不应当将自由经济中的企业或个人交易行为在 公共资源市场中交易。这既扼杀了自由经济行为,也是公共部门的过度超职行为,不可取。现实中,应当避免个体或企业的工程招标、玉器珠宝交易市场、粮食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跨国公司 采购中心等纯私营行为的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从操作内容上讲,如何维护交易主体的权利,保证业主或采购人等的权利责任义务对等性,是改革需要考虑的范围。现实中,采购和工程招标往往采用评标委员会决策机制,业主或采购人不 进入评标委员会,甚至连沟通解释的机会也没有。同样,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哑巴评标”或“格子评标”,抑制了专家的咨询参谋角色,阻碍了业主与专家评委的信息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导 致了多方不信任机制。
从管理监督上说,一般原则是“交易不管理,管理不交易,监督监察不参与管理及介入具体业务”。改革需要界定交易、管理以及监督的具体内容。交易、管理机构一定要彻底分离吗?管理 部门下设交易中心是否更符合现实和行政职能运用呢?在改革过程,不主张缺位,不主张错位,也不主张越位,而是各适其位,各适其职。有的地方,由纪检监察部门主导改革,过于注重监 督忽略交易实效,或者过于介入业务范围,超越监督职效。如在监察部门下设交易中心,甚至由监察部门主导具体工程招标工作,实行立项书审核、招标文件送审或实施预审备案等,这是否 会产生新的不当利益点呢?必须警惕。
从层级架构上看,经验证明,整体改革的位阶高、机构强、层级高,推进的力度自然大,推进的进度自然快,推进的效果自然好。另外,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构架问题。 虽然可以利用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所取得的综合成果和经验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有其一致性和共通性。但职能及操作毕竟不同,一个是行政审批,属于软服务,更注重服务性;一个是 市场交易,属于硬服务,更注重专业性,包括管理的专业性和交易过程的专业性。两者统一或混同建制值得慎重考虑。
(提交给中国公共资源交易高峰论坛上的研究论文)
保存时间:2013/10/15 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53720.html
转载者注: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
本论坛转发的网址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96131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3-10-20 16:31
标题: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再提供一篇参考文章,就是黄冬如博士,提供给“首届公共采购论坛”的论文。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趋势研究(二) 摘录


....... (2013-10-20 10:43) 
个人感觉 黄博士 这篇论文说的有理。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3-10-20 19:03
不知楼主的“招投标市场”指的是什么,所以,不知道如何回答。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3-10-20 21:04
标题: 回 yqzgb 的帖子
yqzgb:           试想,如果各地做法都是在网上借用别人效果不好甚至没有的制度文件残羹剩饭,作为自己当地山珍海味而出台制度,这难道不是招投标制度的悲哀吗?更是我们这些一天在大谈规范招投标制度人的悲哀吗?
           
不知道楼主是想参考还是想批判?那最好还是创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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