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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盼高手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jiazhibang    时间: 2007-1-18 16:56
标题: 企盼高手回答
国际招标结束,中标金额100万美金,但是发现有一些
配件没有购买,现在需要追加,金额大概有30万美金。
请问大家:
第一,如果签两个合同,一个为100万美金,一个是增补
合同,金额30万美金,那么那个增补合同中的配件是否
可以顺利进口,如果办理免税,是否可以办理下来?
第二,如果直接签一个合同,130万美金,会有什么问题呢?

多谢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1-18 18:19
记得以前版本的国际招标范本中,合同资料表中,有一栏“变动”,允许合同与招标的最大变动,一般填写“最大变动为增减数量和或金额10%”。这似乎就是适用类似情况的。一般,最后商务部审批中标结果可以通过。

随主机而进口的备件、附件等等,一般不应该超过5%;超过的话,海关那里有问题。

你们配件占那么费用,不容易说清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jiazhibang    时间: 2007-1-19 08:49
首先多谢您了!
另外,关于5%的情况,有没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1-19 16:35
我所知道的,都是天津海关的有关情况。

各地海关原则上应该是一致的,具体细节,还得去请教他们。(因为你要进口的东西有区别)

这种事情的招标,工作尽量提前做好:包括当地机电审、招投标监管机构、海关、外汇……一系列工作。有关的“业主”和招标公司应当配合好,该说明情况的,耐心说明;违法违规的,不可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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