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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完善国家创新政策体系政府采购应有担当【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3-10-28 13:25
标题: 完善国家创新政策体系政府采购应有担当【转贴】
完善国家创新政策体系政府采购应有担当
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佟文立报道


  “促进技术供给的政策多,促进市场需求的政策少”,这是10月22日财政部部长娄继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报告》中对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影响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的深层次问题提出的新角度。


  自加入WTO后,在财政部牵头负责的政府采购领域,围绕“本国货物”的法律定义和贸易保护的压力,国内科技和产业界与外资已经进行了多轮较量。


  此前的10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了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情况的发布会上,尽管科技部部长万钢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都做了相当全面和深刻的介绍,但似乎只有“科技经费领域的腐败现象”话题给国内舆论留下了唯一的印象,而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盘”中,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才是核心命题。


  在万钢部长的讲话中,也提到了“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衔接的问题”和“国家政府类科技项目形成机制、经费管理的问题”,这些“通病”在娄继伟部长的报告中也得到了再次印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市场导向的科研项目立项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创新政策体系不够完善,与创新有关的产业、科技、知识产权、贸易、财税等政策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衔接”。


  记者注意到,“创新政策体系”的提法还是首次出现。在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之前,在“十一五”初期提出的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是“自主创新”,围绕自主创新从2006年起也曾计划推出一系列的涉及政府投入、税收、政府采购、金融和对外贸易的经济政策,但最后围绕作为中国法人的外资企业是否也属于自主创新的主体以及围绕自主知识产权的法律定义来界定政府采购的自主创新产品,引起了外资的忧虑和不满。从2012起,“开放创新”一词开始出现在政府的文件中。


  相对于至今仍争论不清的“自主创新”,“开放创新”这个概念2003年由美国哈佛大学提出,基本思想是指在一个长的产业链和技术链中,一家企业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得很好,所以应当把自身的技术优势与其他相关企业的技术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互补和共同的竞争优势。


  “连财政部部长也承认了创新是一个链条而不是一个点,看来各政府部门对科技创新的理解有了新的认识。”刘东敏(化名)是中关村(000931,股吧)一位“海归”创业人士表示,“十多年前回国后,我就对当时的科技部部长徐冠华院士提出建议,国家科技项目不能是科研院所和大学这些体制内的专家们自己提目标和编写项目指南,应该是由用户来提,也就是工业部门需要什么,科研院所和国家科技项目就应该研究做什么。”不过,刘东敏的建议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采纳。


  “好的创新产品其实是由用户培养出来的,这是我回国多年来的总结。”刘东敏对记者分析了创新链条的需求拉动重要性。“科技项目验收后的科技成果难以产业化是一个现象,多年来总有声音说是政府采购不支持国货。但我也听说过有这样的说法,负责科技项目实施的政府部门官员说,等你的产品和某某跨国公司做得一样好,政府就买!国内的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的确与外国大公司不能同日而语,很多政府部门用户怕国货有质量问题而承担责任,买进口货是随大流,但这是否意味着这些有替代进口需求的政府部门用户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http://www.ggcg.tv/yejie/201310/2013102892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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