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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代理收费拟废止? 权威答复:尚未收到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3-10-31 13:59
标题: 招标代理收费拟废止? 权威答复:尚未收到通知
招标代理收费拟废止?
权威答复:尚未收到通知
www.sc.xinhuanet.com   2013年10月30日 09:37  来源: 四川日报  

        近期,一则招标代理现行收费办法拟废止的消息不胫而走,引起各方关注。据悉,前段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就拟废止和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有关部门1979年至2012年颁布的129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被列为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其理由是“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此,记者走访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数家招标代理公司,就此事进行了专门采访。

      权威答复:

        目前尚未收到正式通知

       10月23日,记者来到省发展改革委,分别就此事采访了招标处和收费处。招标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目前尚不清楚。”收费处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清楚也未听说此事,目前尚未看到正式文件,所以无法给予确切答复。“我们是执行层面,如下发文件,我们一定会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随后,记者又来到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据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前段时间确有听说过此消息。对此,他认为完全废除的可能性不大。“调整有可能,但如果完全废除,对于市场的冲击过大。”这个市场到底有多大呢?据介绍,目前仅工程项目建设类办理了入川备案的外省招标代理公司就有260多家,而现行的市场竞争,因有了收费办法这一统一的“政府指导价”,使得各家公司抛去了价格因素的竞争,比拼的是技术能力和业绩。所谓对市场的冲击在于,如果没有了“政府指导价”,各家公司就会开始比拼代理价格,而当代理价格低到无法承担运作成本时,一些代理公司难免就会有“踩红线”的做法,对所代理的项目起“打猫儿心肠”,最终导致招投标行业的混乱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

        但中心另一工作人员则给出了不同的见解,她认为,收费办法彻底放开回归市场也不见得是件坏事。“这取决于市场供需关系,就像汇率随市场波动一样,废止现有收费管理机制,市场竞争会更加充分,更有利于激发代理市场的活力。”

       招标代理公司:

      有担忧 有期待

       据一业内人士介绍,收费办法“留还是废”,需从行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如果行业还未成熟,出于扶持和保护,“政府指导价”的存在还是有其必要性。但如果市场发展较好,业已成熟,足以形成有效竞争,继续保留“政府指导价”反而会对行业造成制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专业从事招标代理的机构达6000多家,从事招标采购的专业人员约有100万人,从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市场已具备自由竞争的市场基础。然而,在记者对代理公司的采访中了解到,代理公司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和态度: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小刘称,如果放开价格约束,交由市场主体自行定价,担心市场竞争将会变得更加混乱,一些小型公司为代理权或许将会不计成本压低代理价扰乱市场。他希望,政府对此有正确的引导。四川良友建设咨询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担心引发代理机构之间的低质、低价、无序竞争。

       而另一些持不同看法的代理公司则认为,代理机构的收费已初显市场化信号。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项目业主已经开始采用竞争性谈判、比选、招标等方式,通过市场竞争手段为自己挑选“质优价廉”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果将收费办法回归市场,能够更好地为项目业主提供更具性价比的服务。

    新华网 四川 (记者 李梓溶)


作者: henanruihe    时间: 2013-10-31 14:43
建议政府做好宏观调控的工作的同时,招标代理费用标准还是要以市场调节为主。
作者: zbdzbd    时间: 2013-11-3 15:28
[s:56]  [s:90]
作者: amazing24    时间: 2013-11-4 09:39
[s:69] 我们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什么时候才能有春天啊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3-11-4 10:12
标题: 回 amazing24 的帖子
amazing24:
[s:69] 我们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什么时候才能有春天啊
春天已走远,
如今已秋意浓浓,
冬天已不远,
冬天走后,才是春天。
作者: 寒水风萧    时间: 2013-11-4 10:40
代理服务就应当采用市场行为,鼓励业主自行招标,减少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3-11-4 11:49
其实可以更加远一些,像律师一般,强调个人执业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1-4 12:17
标题: 回 曹锦江 的帖子
曹锦江:其实可以更加远一些,像律师一般,强调个人执业 (2013-11-04 11:49)
那样,再改“执业”,招标师就有春天了!!!!哈!!!!!!是不是都在憧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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