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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x_fr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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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投标人名称变更,未提供变更核准证明,会被取消投标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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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楼主
发表于 2017-7-6 11:10:21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讨论的必要吗?废标是肯定的,不属于澄清的范围啊。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且以下内容不得澄清:。。。。。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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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7-7 08:56:49 |显示全部楼层
bob1511 发表于 2017-7-6 17:06
不要这么绝对,你也提到一个前提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那么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也一定要否决?对更 ...

我们有一个观点一致,就是评审以招标文件为准,后面还有一句话就是涉及到资格性或实质性内容时不得需求外部证据,应当以投标文件现有的资料评审,这种情况下的澄清就是需求投标文件以外的外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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